第四十七章:田租口赋愁白首 上(1/2)
秦除按地收租外,还论户取赋,也就是所谓的口赋,即人头税。
农民户数的多少直接影响户赋收入,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期就明确规定:”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秦时的赋税除上述两项外,还有徭役制度,就是无偿征取力役之课,是秦赋役制度的重要部分。
徭役主要有更卒,正卒和戍卒,以及复除。
复除就是依法规定或为帝王临时诏令免除劳动者应纳的租税和应服的摇役,最初名为”施舍”,即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一种恩赐,复除制度伴随赋税制度而来,最早见于商鞅变法。
例如扶苏用战俘去代替本地徭役,在公告上对百姓免除徭役的说法就是:复除今年长城之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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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秦朝时期的税赋制度。
也是扶苏为之开心不已的一个战争红利。
能让见惯千万钱不动声色的扶苏动容的,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
雁门郡在秦朝征服过后,有过两任郡守。
扶苏,则是第三任雁门郡的行政长官。
其中要论政绩,自然是第一任郡守蒲公最为显著。
而扶苏这里的前一任郡守,则要逊色许多,可以用碌碌无为来说。
用最简单的,财政收入来论便可以看出差距。
当然,单纯以税赋收取来判断一个官员是否合格称职这并不科学。
但在古代,能够从豪族世家牙缝里抠出税赋,能以古代低水平的技术用不过两三百人收取一个治下人口数十万的税赋,的确可以称得上一个大工程。
而不仅能够顺利完成,还收得十分成功,那就更是能说明执政者的才能了。
要计算财政收入,为扶苏在雁门的行动准备坚实的物质基础。
扶苏在后世自然是没有这方面的资料的,但这不要紧,可以估算整个雁门郡应当收取的税赋是多少。
秦朝的财政收入,除去徭役这类。
就是地租和口赋。
当然,还有在当时占据比例并不多数的商税。
要估算雁门郡的税收额度,当然就要有雁门郡的户口资料。
地租,当然是以户计算的。
而口赋,则是按照人口计算的。
先计算人口,整个秦朝的人口大约在三千万左右。
这是秦末乱世之前的人口,据资料秦末乱世之后也就是楚汉战争后,当时九州的人口已经只有一千万左右了。
连刘邦想兜风都拿不出马色相同的座驾来,其时之经济可谓凋零之极。
秦朝的人口,主要是在黄河沿岸,以及川蜀,江淮之地为主。
相对来说,秦陇川蜀之地算一块。
函谷关外的黄河中下游部分算是极大的一块,还有黄河下游淮河左右,这又是一块。
这么多,唯独没有雁门。
所以,三千万人口大部分都是绕着黄河沿线,以及各个丰饶的平原地区。
要说故赵之地,也就三块盆地人多一些罢了。
另外,按照古代计算人口的习惯。
口,是不将年纪很大的老人和所有妇女计算在内的,口基本上就是壮劳力,大多数时候,儿童也是不计算在内的。
也就是说,这三千万人,还能再涨出一两成下来。
如此,该如何估算雁门郡的人口?
精细的实在难以办到【ps,yy一下的话,扶苏翻翻账簿自然就出来了。
可微言我还得辛辛苦苦地计算……我嘞个汗】,但计算到万还是可以的。
古代县这一基层,在官员品级的设定上,有一个讲究。
万户以上的县,为县令。
而万户以下的,则为县长。
大致说,这大部分的县令是中原地区以及丰饶之所的。
而雁门郡,一共辖善无、沃阳、中陵、阴馆、楼烦、武州、剧阳、崞、平城、埒、马邑,疆阴等县。
一共十二个县,其中除去善无可以说是大县,长官称之为县令。
其余的县,基本上也就没有县令了,全都是县长。
算入城区人口,整个雁门郡的人口大约在十二万户左右。
按照秦朝强分户的法令:一户内子女成年必须另立户口。
十二万户,按照夫妻子女计算。
大约就是一口四人!
如此,雁门郡的人口就是在四十五万到五十万左右。
由此,再估算古代的口赋。
也就是人头税,按照规定,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治库兵车马。
即一个青壮年男女每年缴纳人丁税120钱。
而另据规定,商人与奴婢须“倍算”,即加倍缴纳人丁税。
雁门郡十二万户,一户之中至少有两人会交这人头税。
也就是二十四万乘以一百二十钱。
不算商人和奴婢,也就是两千八百八十万钱。
这个数字一计算出来,扶苏当场就晕了。
为何?
扶苏辛辛苦苦,从四大豪族查抄出来的钱,不算固定资产,总共才不过六千万出头。
这还是扶苏一狠心,将李家也算进去这才有的。
毕竟,扶苏在奏章上将李行算作义士已经很够意思了,这是对李左车的另类赏赐。
可要再把李家海量的资产也放走,那一个李左车还没这面子,把李左车同级别的韩信喊过来归服还差不多。
四大豪族,可谓之这片土地上最有钱的四个势力集团。
不算固定资产,全部查抄完,才六千万钱。
其中扶苏上缴了四千多万,留下了一千万算作三府的行政资金,又装着胆子扣下了七百多万的钱财当私库。
就是这七百多万,已经让扶苏几乎为之欢天喜地跳脚了。
可就是而今,一算,光是口赋这个一向不占大头的人头税也就将近三千万的税。
这如何不让扶苏自尊心瞬时感受到了打击?
感情,自己还是穷人啊!
扶苏心中怨念地盯着这个数字。
人头税计算了出来,田赋就很难计算了。
按照秦朝法令:秦的土地资源属于国有,由于当时地广人稀,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国家大面积授田给农民。
《商君书?算地》中提出,每个成年农民由国家授田“小亩五百”。
按《说文》“六尺为步,步百为亩。
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的记载可知,前者为小亩,后者为大亩。
一秦尺相当于0.23米,6尺为1.38米,小亩为190平方米,相当于现代的0.29市亩五百小亩相当于现在的143.8市亩。
取用秦亩,便是一户应当有田地五百亩。
以雁门郡十二万户计算,理论上便是一共有六千万亩在自耕农手中。
其中,不包括官府控制的无主荒地,未开垦的土地。
当然,这个数字也有待商榷。
毕竟,以前的四大豪族杵在那里,托庇豪族之下的隐户、不交税的自耕农相当之多。
至于秦朝的税赋收取比例则有两种说法,一时让扶苏有些头晕。
一种是受到质疑,但出自权威专家:泰半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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