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复香港的历史考察(转)(2/3)
1921年12月3日,中国代表顾维钧在华盛顿会议上,又重新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的议案。
议案中历数了列强在华租借地破坏中国领土及行政完整、危及中国国防、将中国牵入列强冲突的漩涡及被列强利用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等事实,要求“将此等租借地取消或从速废止之”。
当时正值战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时期,中国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人民大众“外争国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浪潮汹涌澎湃。
与此同时,美、日在远东互争雄长,美国力图箝制日本咄咄逼人的扩张势头,其他列强之间也矛盾重重。
以上两个因素促使英、日两国不得不分别同意放弃威海卫和胶州弯租借地。
但在废除九龙(即香港新界)租借地和旅大租借地的问题上,中国代表却遭到英、日代表的强烈反对。
英国出席会议的代表、枢密院长、以“血腥人物”著称的贝尔福,借口“没有九龙租借地则香港不能自卫”,坚决拒绝归还。
12月7日,顾维钧在会议的远东委员会上据理驳斥了贝尔福的谬说。
贝尔福对此置若罔闻,日本代表缄口不言,美国代表则无动于衷,作壁上观。
此后,华盛顿会议再没有讨论九龙租借地的问题。
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的正当要求,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中国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华盛顿会议以后,中国人民对会议结果大失所望。
废除不平等条约,日益成为全国各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共同要求。
1924年1月,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下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在同月23日通过的大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中将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宣言写道:“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权力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这段话成了后来一个时期中国外交的指导方针。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虽然对帝国主义尤其是英、美有很大的依赖性,但是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也不得不考虑广大民众的迫切愿望和孙中山先生渴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的遗愿,提出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外交方针,多次要求列强废除租界和租借地。
但这一修约外交,除了在关税自主、收回几处租界和按照英国先前的承诺于1930年收回了威海卫租借地外,其他收效甚微。
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南京国民政府甚至从来没有向英国正式提出过归还九龙租借地。
和国民政府相反,英国政府及港英当局一直关切着九龙租借地的前途,神经过敏地注视着国民政府和中国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动向。
港督金文泰不仅坚决反对归还这块租借地,反而多次建议本国政府将它正式割占,办法是以归还威海卫作为交换条件,或是故意挑起与中国的冲突来制造兼并的机会。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另一位港督罗富国也企图乘人之危,于1938年提出中国急需外国贷款来支持它的货币,不妨利用这个机会用贷款来换取它割让九龙租借地或延长它的租期。
但是以上两位港督的建议没有得到英国政府采纳,它宁可对这件事采取拖延、沉默、回避的方针。
只要中国不提出,它决不主动涉及这个问题。
英国政府虽然在九龙租借地问题上对中国防范甚严,却没有注意到它的政策正在给它对香港的统治带来致命的危险。
多年以来,英国一直奉行对日本绥靖、讨好、纵容的方针,幻想与日本达成妥协,以维护它在远东和东南亚的殖民利益。
孰知这一政策非但没有奏效,反而鼓励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南进,起到引狼入室的作用,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爆发和日本对整个香港地区的占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正如一位澳大利亚学者所说,“在这个时期,几乎可以说,对香港……的较大威胁与其说是来自中国人,勿宁说是来自英国外交部。”
1942年中英关于归还九龙租借地的谈判和两次收复香港良机的丧失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进攻香港。
是时英国忙于欧洲战事及保卫本土,在香港抵抗不力,仅仅18天即弃甲曳兵而走。
港督杨慕琦于同年圣诞日向日本投降,英国对香港的百年统治由日本取而代之。
与此同时,英国王牌军舰“威尔士亲王号”和“却敌号”在马来海面为日本袭击而樯橹灰飞烟灭,英国在远东和东南亚的殖民体系迅速土崩瓦解。
到1942年6月,英军已先后退出马来亚、新加坡、缅甸等地,日本陈兵印缅边境,形成直叩印度大门之势。
大英帝国往日的雄风,扫地殆尽。
英国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大溃退标志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通过华盛顿会议建立起来的远东国际均势已彻底破坏。
中、美、英此时已成为共同反对日本侵略的盟邦。
这一形势迫使英国不得不考虑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
当时,东西方反法西斯战争连成一片,中国的抗战与各同盟国的作战汇成一体。
国际形势的变化不仅有利于中国人民争取抗战胜利,也为收复香港提供了良机。
以罗斯福为首的美国政府,深知中国战场对日本的巨大牵制作用,为了使国民政府坚持对日作战,为了战后填补英国在远东可能留下的真空,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开始攻击英国在中国保留殖民特权、不将香港归还中国等做法。
美国的态度无疑对英国是一个压力,对国民政府是一个鼓舞,并促使它采取行动。
1942年8月底,国民政府正式要求美国与中国举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谈判,借以促使英国与中国也举行类似的谈判。
英国外交部闻知此事后,慌了手足,急忙指示其驻华大使薛穆“采取主动”。
10月10日,美、英两国分别发表声明,准备与中国政府谈判“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之条约。
中美、中英关于废除不平等条约、另订新约的谈判随即开始。
此次谈判涉及放弃在华租界问题,国民政府认为租借地与租界属于同一范畴,乘势提出了归还九龙租借地(即香港新界)的要求,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
此后,美、英两国分别提出关于新约的草案以供考虑。
中英谈判在重庆举行,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和薛穆分别代表两国。
英方草案包括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终止1901年辛丑条约、将一些租界交还中国等内容。
但是,英方虽然明知中国至为关心收回香港(至少是新界),却在其草案中故意不提这个问题。
11月10日,英国战时内阁首相丘吉尔更亲自出马,针对香港问题强硬地宣称:“我当国王的首相不是为了主持清算大英帝国”,又说他“决不会放弃大英帝国的任何一块领地”,从而表明了英国坚持它对香港殖民统治的顽固立场。
11月13日,国民政府就英方草案提出一份《修订草案》,其中加上了废止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应该说,这里仅提出归还九龙租借地,未要求归还整个香港地区,已属妥协退让。
是时重庆舆论激昂,反对任何外国继续占领中国领土,美国公众意见也同情和支持中国的正当要求。
形势于中国有利。
当英国收到中方《修订草案》后,急忙研究对策。
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格善理(克拉克)提出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1)接受要求;(2)断然拒绝;(3)尽量拖延。
他认为第一个方案不行,因为新界在经济和战略上对香港至关重要;第二个方案也不行,会引起美国的不满和非议(战时英国对美国有很大的依赖性)。
因此,他认为应该选择第三个方案,能拖就拖。
对于这位司长的主张,外交大臣艾登认为是既不坚决又不明朗,竭力表示反对。
他倾向采取第二个方案,即断然宣布九龙租借地不属于本条约的讨论范围,拒绝归还。
艾登的主张得到丘吉尔的大力支持,并在11月30日英国战时内阁会议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英国对九龙租借地的政策,因以大定。
11月30日,薛穆按照英国政府的指示,向宋子文宣布英国不准备同中国谈判九龙租借地问题。
宋子文反复重申了中国收回该租借地的原则立场。
双方发生争执,未有结果。
蒋介石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中英新约内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的内容,他就拒绝在条约上签字。
谈判陷于僵局。
在此情况下,中方首席代表宋子文发生了动摇。
他为了打破谈判僵局,准备拿原则做交易,在九龙租借地问题上对英让步。
但他不敢对蒋介石直陈他的主张,于是请求当时正回国述职的外交界元老、驻英大使顾维钧去劝说蒋介石对英让步。
顾维钧受托前往,对蒋介石说,他“明白委员长的意思,说送来的礼物应当一次送来,可是英国愿意分两次送”,“依我看还是先收下这第一份为宜,可以暗示我们正等待这第二份礼物的到来,这样可以不致引起什么误解”;而且,战时盟国间的“团结一致”“极为重要”。
顾维钧的劝说对蒋介石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此后的谈判中,英方继续坚持殖民主义的顽固立场。
宋子文为了使谈判不致完全破裂,退而要求英方发表一项表示今后愿归还九龙租借地意向的声明,为此中方在战争结束前决不催促英国归还九龙租借地,同时着重宣布,如果英方连这样的意向也不表示,中国将不在条约上签字。
对此,英国只同意“于取得战争胜利后讨论该租借地的前途问题”,不愿就战后归还该租借地作出任何承诺,甚至以英方也要“拒绝签订新约”相威胁。
恰在此时,正对中国进行血腥野蛮侵略的日本,为了搅乱人心、挑拨盟国间关系,提出“尽速撤消”日本在华租界及治外法权等特权,以示“中日亲善”,以图抢在中美、中英之前与汪伪订约。
蒋介石在英国“拒签新约”、日伪可能抢在中英之先订约的双重压力下,向英国作了根本性的让步,于1942年12月31日指示国民政府正式同意不将收回九龙租借地问题与取消治外法权等问题合并提出。
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对英外交,颇费心神”,“九龙(租借地)交还问题英坚不愿在新约内同时解决”,他只得“暂忍之”,同意在中英条约上签字;“待我签字之后,另用书面对彼说明,交还九龙问题暂作保留,以待将来继续谈判,为日后交涉之根据。”他还信誓旦旦地写道,作为“最后手段”,他准备“一俟战后,用军事手段(将九龙租借地)由日军手中取回。
则彼虽狡猾,亦必无可如何。”
蒋介石的本意是赶在日伪之前于1943年元旦签订中美、中英新约。
但由于英国拖延,直到1943年1月11日才签订这两个条约(日伪条约已于1月9日签字)。
在当天于重庆签字的《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中,只字没有涉及九龙租借地问题。
同一天,宋子文照会薛穆,声明中国政府对九龙租借地“保留日后提出讨论之权。”战时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的交涉,至此又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
1942年是中国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和不平等条约的有利时机。
不能讳言,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虽然对英美有严重的依赖性,但当时确想乘机收回尽可能多的外人在华利权。
通过1943年1月的中英新约,中国废除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和1901年的辛丑条约,收回了北平使馆租界及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收回了天津、广州的英租界,如此等等。
这件事发生在英国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逼签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100周年之际,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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