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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者_第二案 孤烈母女(4/9)

死因如何?”陈诗羽的声音有些哑。

她最看不得小孩子被害,一碰见这样的案件,她就全程情绪低落、咬牙切齿。

“死者赵于乐,五岁,女,死在餐桌旁边,身中十八刀。”张成功也有些沮丧。

“十八刀?

谁这么残忍!”大宝叫道。

照片切换到餐桌脚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孩。

她一身洁白的外套几乎已经完全被血浸染了。

从接下来的几张尸检照片可以看出,赵于乐的头部、胸部、腹部遭受了多次锐器刺击,导致全身多组织器官、多处大血管的破裂。

这种急性失血,可以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在一分钟之内死亡。

“现场没有什么痕迹物证吗?”林涛问。

张成功摇摇头,说:“其实客厅地面的条件还是蛮好的,但是大部分区域都被血迹浸染。

也就是说,即便是凶手留下了血足迹,也被后来流出来的血液覆盖了。”

“其他房间呢?”我问。

张成功说:“其他房间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地面我们都看了,但是脚印杂乱,实在无法甄别出有没有外人的足迹。”

“案件性质呢?”我问。

“没有侵财迹象,又没有任何社会矛盾关系,只有性侵的迹象。”张成功说,“而且性侵动作发生得不猛烈,又没有提取到精斑,最关键的是,法医尸检的时候,在于萌轩大腿内侧发现了一小片亮晶晶的区域,初步看应该是避孕套外的油渍。

由此,我们初步判断凶手是戴套了,现场衣物又脱得整齐,所以,我们分析有没有可能是在性生活过程中,发生口角,然后激情杀人。”

“没有社会矛盾关系是什么意思?”我问。

陈支队插话道:“经过了一夜的调查,死者没有任何婚外恋的迹象,也没有什么有矛盾的人。

这样说吧,她在一家幼儿园里当会计,收入不低,但是接触的人很少。

加之性格较为内向,每天都是幼儿园、家里两点一线,几乎没有社会矛盾点。”

张成功说:“而且,我们通过现场勘查,可以确定现场门窗都是完好的,不可能有人非法侵入。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敲门入室或者开门入室的。

也就是说必须是熟人或者有钥匙的人。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下午六点半左右,也是她刚刚下班回家后不久,从现场厨房的情况看,她还没有开始做饭。

这个时候能进入室内的,会是谁呢?

既然没有关系复杂的矛盾人员,又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来偷情,那又会是谁呢?”

“我知道了,你们说的头绪,就是指她的丈夫?”我点点头说,“门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门或者开门入室吧?

尾随,趁其开门的时候冲入门内也是可以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陈支队说,“因为两名死者一起回家上楼的时候,正好迎面碰见了二楼的住户。

二楼的住户和她们有一些远亲的关系,所以平时走动也比较多。

这个调查点不会错,也就是说,昨天下午六点钟,两名死者上楼,正好碰见二楼住户下楼。

如果有尾随的人,自然会被二楼住户看到。

然而,并没有。

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排除尾随进入室内。”

“看起来,你们已经把她的丈夫控制住了?”我问。

陈支队点点头,依旧愁容满面,说:“其实我们内心都确认是她丈夫干的。”

“有什么依据呢?”我心存疑窦。

陈支队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保护现场,然后从市局调集了血迹追踪犬。

毕竟楼道里有滴落的血迹,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嘛。

果真,警犬跟着血迹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这是很好的证据。”林涛说,“不过,她丈夫不和她们住在一起?”

“是这样的。

死者丈夫在市电力公司上班。

嗯,怎么说呢,就是国家的一个蛀虫吧。”陈支队说,“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单位点个卯,就会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

天天都处于醉酒状态。

因为死者对他这一点不满,就要惩罚惩罚他。

在半个月前,死者要求她丈夫赵辉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住。

因为赵辉的父母也都是电力公司,以前供电局的老职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距离案发现场也就隔着几栋楼。

父母去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

赵辉住到老房子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

我们去他家里勘查的时候,发现地面上全是二两装的二锅头的瓶子,满满一屋子。”

“这应该就是病理性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陈支队接着说:“警犬追到赵辉居住的一楼门口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赶来赵辉家出警的另一队警员。

一问,说是赵辉在两个小时前,也就是七点钟左右的时候,刚刚报案说,自己在家里被人抢劫了。

这队警员刚给赵辉做完笔录准备离开。”

“啊?”大宝说,“他正好在这个当口也被人抢了?”

“贼喊抓贼的事情也不少见。”王杰局长开口说。

大宝点了点头。

陈支队说:“我们当时就觉得不对。

血迹是直到赵辉家的,中间都没打弯儿。

然后赵辉还正好在死者被害半个小时后报警说自己被抢劫了,而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情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那么大,最后加之赵辉对整个‘被抢劫’的经过根本就说不清楚,所以我们二话不说,就直接把赵辉带回来了。

经过对赵辉家现场勘查,我们在客厅里发现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医说的杀人凶器差不多,然后提取了匕首上的血迹和赵辉家里的几滴滴落状血迹送检。

昨天晚间,DNA结果出来,匕首和赵辉家里的血迹都属于死者于萌轩、赵于乐的血。”

“那岂不是证据确凿?”大宝问。

我摆摆手,让大宝不要轻易下结论,说:“这个赵辉叙述的被抢劫的经过是什么?”

“他说,一个蒙面男人,身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着匕首来到家里,让他给钱。”陈支队说,“赵辉正在喝酒,借着酒劲和蒙面男人发生了激烈的搏斗。

虽然赵辉的肩膀被攮了一刀,但是最终赵辉还是夺下了对方的刀子。

然后对方就仓皇逃窜了。”

“现场有几滴滴落的血迹,血并不多。”孙伟一边放着对赵辉进行人身、衣着检查的照片,一边说,“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具备检验足迹的条件,但肯定没有血足迹。”

“这就是你们困惑的原因。”我说,“死者六点半死亡,赵辉七点就报案。

半个小时,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电话,但是不一定有时间把身上的血衣,还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干净。

我们说了,杀人现场,查不出足迹是因为血足迹被后来流出来的血迹覆盖了。

然而,凶手的身上、鞋底一定会有大量的血迹。

如果是赵辉干的,他的家里也应该有血足迹。”

“有道理啊!”大宝恍然大悟,“这个案子有问题。”

“即便是这样,我们内心还是确认是赵辉所为,因为他的表现太反常了。”王杰局长说,“一进来就哆哆嗦嗦的。

会不会是他中途抛弃了鞋子,然后回到家中换掉血衣?”

“王局长说的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为病理性醉酒,所以才让你们觉得反常。”我说,“我倒是觉得还真不一定是赵辉所为。

你看啊,一来,这个小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即便他是激情杀人杀了于萌轩,但也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女儿啊!

即便是杀人杀红了眼,要灭口,也不至于捅那么多刀啊!

二来,如果是赵辉所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发上过性生活的时候发生矛盾而杀人。

这个时间点是发生性生活的时间点吗?

很显然,死者的女儿也在客厅或者房间,至 他女儿是有可能看到这些的。

夫妻过性生活的时候,谁不避着子女?

孩子五岁了,也懂一些事了。”

“如果按照赵辉的说法,”林涛显然是支持我的观点,补充道,“如果凶手在强奸杀害完于萌轩、赵于乐以后,直接去了赵辉家,然后对其进行抢劫,过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迹,匕首又被赵辉夺了去,这就符合我们现在的证据支持了,而且也印证了赵辉说的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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