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四十八章 帮手(3/3)
消息放出,迅传开。
银行最终收益会是如何,不得而知,但将是一个惊人数字。
比银行监收益更大,那是让人无法想像了。
许多人询问,就连富弼曾公亮也问了好几次,郑朗未答,只说想法未成熟,现在不便公开。
会很麻烦的,一旦公开,争议很多,并且它需要一些特定的条件,条件未达到,公开了更麻烦。
现在更是说都不能说。
之所以放出来,如他对赵顼说的,换取一部分人支持,让他们主动代替朝廷与反对者较量,好减少反对声音,让改革顺利执行下去。
均输法开始。
做了一部分兼让,先是运司的权利,没有让它总掌东南六路所有财赋大权,只是给了它调动东南六路权利。
毕竟它只能算是三司第二级部门,若有了总掌东南六路财赋大权,让转运使与各知州知府何以情堪?
没有总掌权,但必须有调动权,这是底限。
其次以粮食为主,顺利掌管着茶盐之道,可以在供给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例如京城紧缺导致昂贵无比,东南又多产而价践,向条例司汇报,条例司与三司正副使协商通过,交与中书裁决,再诏令下达采购。
为了方便百姓,以及掌控时机,自奏报到达条例司后,至诏书下达时日不能过十天,以免产生耽搁。
但做了一些限制,仅限于民生用品,至于奢侈品坚决不能插入进去,在这个基础上,还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确实紧缺,二是价格相差巨大,三是对百姓生活产生影响,条例司才能通过运司的提议。
正是这几条限制,使运司性质产生变化,非是与民争利,而是用来造福百姓。
实际也不能说完全不与民争利,有时候产生短缺的原因,正是一些大贾刻意垄断,运司的出现,对大贾们垄断产生了伤害。
以后至少在民生这一块,想垄断谋取高利润,大约不可能了。
有了这几条限制,依然有许多反对声音,不过弱了很多。
而且渴望着那个虚无飘缈的庞大作监,居然有许多人出面附和。
郑朗成功地找来帮手,而且还不少,有可能有几十万条件好的三等以上户对郑朗暗送秋波。
但均输法仅是第三次改革的一个头,一个引子,随着均输法诏书下达,进行了一系列官职制订后,七月末,第三波改革到来了。
看似赢利很少,实际它的争议有可能都比第一次改制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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