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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2/2)

用法益的理论分析,那就是张三试图侵犯李四的生命权。

这种行为,在法益上的侵害却远不至于一个人的生命权那么简单。

该女子的行为便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防卫过当。

他们刚讨论完,就看到被告人旁边的律师席上。

虽然被秦牧扰乱了针脚,但很快就重新组织了辩护思路。

莫过于公诉席上的五名律师了。

观战的金牌律师们听完了柳州几人的辩护后,都露出了喜色。

在该女子的行为却是日常生活中,普罗大众应对危机时的常见行为。

“原来是这样?

没想到判决的背后涉及了这么复杂的东西?”

满座再次一惊。

“法益这个出发点不错,不知道秦牧会怎么应对。”

旁听席的众律师们……

对法益将造成巨大的侵害。

从法益上来说,李四的行为是正当的,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张三持刀要杀李四,结果却被李四反杀。

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

路过河边的时候。

学法联盟论坛。

趁机将张三踹入河中,张三溺亡。

“……”

秦牧和对方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

然而……

水平丝毫不逊色于他们,更是刑事辩护领域中的翘楚。

毕竟柳州的这几个律师……

生命权对生命权。

因为……

虽然伦理可以出罪,但某些行为依旧会判处有罪。

那社会将动荡不安。

照理说不该构成犯罪。

却得到了广大社会的支持和鼓励,都认为他做的没有错。

张三尾随某女子,试图行不轨之事,该女子不断挣扎反抗。

……

“对面律师真的有几把刷子,我还以为尘埃落定了。”

而这个自称刑法学教授的网友们也很耐心,对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只要有亲人被侮辱了,就可以持免死金牌杀人。

网友们纷纷膜拜大佬,同时提出了许多疑惑。

开了个帖子,专门讲解秦牧所说的这句话。

……

“违反道德不一定构成犯罪,同理,道德上支持的东西,也不一定不构成犯罪。”

这个网友先是将前半句话解释了一遍。

他又举了几个例子,比如说先前大火的辱母杀人案。

对方侵犯了他母亲的人格尊严权。

但……

“我记得柳州这几个律师,其中就有一个是专门研究法益理论的,研究的相当深刻,秦牧怕是要招架不住。”

再举个例子。

晋城。

“……”

院子里。

因此。

好在没过多久。

秦牧主动迈步上前,幽幽开口:“对方公诉人说的的确不错,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但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话。”

随着庭审的进行。

尤其是那名提出了法益突破口的律师,脸色直接沉了下来。

而万中元则是硬着头皮,拿着手机,点开了度娘,疯狂搜索。

在道德上,他并未受到任何谴责。

论坛里就冒出了一个自称刑法学教授的人。

搞的他一阵头大。

身体自由权对生命权。

他反过来杀了对方,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

对方律师已经解释了什么叫做法律作为入罪的依据。

但该判决明显违背了社会伦理,是有问题的判决。

张清源、李卫国等人正围绕在万中元的身边。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

秦牧想要像上一轮那样轻松获胜,基本不可能。

因此。

如果按照机械的刑法来判定,该女子必然构成了犯罪。

应当属于犯罪。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讲的是用是否侵犯了法益来决定是否有罪。

这也彰显了法律的平衡。

院子里。

不断传出老人们嘈杂的声音。

虽然他们听不懂这种高端的对局。

但对方律师脸上的表情已经暴露了一切。

这局秦牧极有可能又要碾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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