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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1/2)

只要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便可以将其入罪。

比如说抢劫罪和盗窃罪,侵犯的是刑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刑法对人身安全权利的保护等等。

“王五的行为,给国家机关抹黑,影响了公务人员的正面形象,同样侵犯了法益……”

来自柳州的三名律师慷慨陈词,一边总结证据,一边反驳秦牧。

场面一时间僵持不下。

“对面的实力……有点强啊。”

张玮半眯着眼,心中默默念道。

明显是生命权高于身体自由权。

再不济。

略微停顿后。

就相当于开了一条先河。

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起诉,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以缓刑论处。

“老李,不是我说,你什么时候跟上过时代?”

紧接着。

“小秦也真是的,打官司就不能说的通俗易懂点吗?”

可是他的行为……

“对方律师水平也很高啊,我很少看到能跟小秦在法庭上讨论的你来我往的律师。”

而在旁听席。

但……

在这个帖子下方。

“打回原形倒是不至于,但想要晋级第三轮……估计就悬了。”

世人都会觉得该女子的行为没有问题,就应该这么做。

但……

他们发现这场官司打着打着,他们越发听不懂。

在这个案子里。

对方试图危害李四的生命权,李四侵害了张三的生命权。

“啧啧啧,上次让他得到了677的高分,这次估计要被打回原形了。”

两者权利不对等,法益上也不对等。

若是判处无罪。

“……”

在道德伦理上。

在法益上是不对等的。

围绕法益和伦理疯狂辩论。

这场局面……

并非是想象中的一面倒。

都认为秦牧不太可能赢下这把对局。

众人低头私语。

话音刚落。

秦牧提出的这句话,却让不少人有些费解。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指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

无论是秦牧所说的,还是对方律师所说的,都跟天书一样。

“好家伙!

咱们论坛真的是能人辈出,被大佬这么一说,我一个学渣都听懂了。”

“你管这叫你来我往?

对方律师不是明显在被小秦压着打吗?”

与此同时。

该女子虽然危害了法益,造成了更大的损害,但行为却不能单纯的以防卫过当论处。

于是。

“完了完了,小秦讲的东西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我是不是跟不上时代了?”

并未违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发起了凌厉的反攻。

这就是法律的平衡之学。

同一时间。

在帖子里。

“我刚刚找度娘查了一下,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解释太杂了,谁能给我翻译翻译?”

可连起来就显得有些晦涩难懂了。

两者是对等的。

因此。

随着秦牧这句话的出现,时刻关注着模拟庭审的网友们再次沸腾了。

“论坛里有没有大佬?

能不能来给我解释一下,up刚才说的这句话啥意思?”

不断冒出一个又一个的新名词。

更是瞬间哑火,全都愣在当场。

关键是搜索了半天,他对着度娘搜出的东西也没搞明白这些名词。

张玮咽了咽口水,瞬间反应了过来。

他扫视了一眼全场,又接着说道:“那就是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嘶!



动不动就举个例子,你不会是教书的吧?”

结果却是李四技高一筹,将张三的生命权给剥夺了。

“要理解up这句话,就必须要先明白法律的本质,法律并非是非黑即白,而是一种平衡和折中的学问。”

他们只能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到了万中元。

网友们都很激动,带着极强的求知欲疯狂发帖。

反应最大的……

张三试图侵犯女子的身体自由权,该女子的反击侵犯了张三的生命权。

可以酌情减轻,或者认定该女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这里面的每个词他们都明白。

仿佛明白了什么。

都会选择将张三踹入水中,用以自保。

更别说解释给这些老人们听了。

举个例子。

所以。

“说几不说把,文明你我他。”

“那意思是不是说……道德上支持的行为,就可以不构成犯罪?”

“……”

没有人会去谴责该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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