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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卷一)(6/11)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牡丹必为践毁。

所谓马者,乾为马也。

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护,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

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

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

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

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

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

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

必借斧。

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

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

推数不理,是不得也。

学数者志之!”

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

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逐将此六字占之。

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

“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

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

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

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

逐为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至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

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

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

酒不醉,卦中无坎。

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

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

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

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卦。

断曰: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

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

询之果然,逐谓寺僧曰:“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又,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

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

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

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

可以得安矣。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

问其何以有忧,曰无。

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

<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

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

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又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应速,以逐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

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

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

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日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

逐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

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

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

至期,果然定亲。

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

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

坎六坤入,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

<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

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

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鸡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

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

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

<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

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

乾金为体,离火克之。

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

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

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

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去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

<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为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断曰:此树十日当伐。

果十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以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

风觉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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