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城市消费的方式、水平和结构研究(3/4)
有专家曾指出:“传统社会一向置广大劳动人民于高消费之外。
他们的消费水平总是被压抑在维持人口生存与人口再生产的最低水平线上下,市场消费能力几被剥夺殆尽。”[25](p243)在唐代城市中,处于这种消费水平的消费群体主要是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都较低的贫民。
最典型的事例就是白居易笔下的卖炭老翁,“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26](卷4《新乐府卖炭翁》)。
他的消费支出主要就是吃和穿,而且在寒冷的冬天还只穿一件单衣,连保暖的基本需求都无法满足。
原为一小货郎的张守一在未被广陵吕用之提拔之前,贫弊不能生存,“乃负一柳箧,鬻粉黛以贸衣食,流转江淮间”[8](卷289“张守一”条)。
他贩卖化妆品,收入很低,仅能换取最基本的衣食,和卖炭翁一样消费水平低下。
而镇州有一贫妇“平生未尝获一完全衣”[8](卷158“贫妇”条),更是穷到连衣服都穿不起的地步。
杜甫的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4](卷216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让我们在悲叹阶级社会的不公时,也可以看到城市中处于最低消费层次的平民有很多人是连衣食这一最基本的消费需求都无法满足的。
另外,在城市中还有一个挣扎在贫困线上的群体,就是出身贫寒的读书人。
他们“家贫不足以自活,应举觅官”[27](卷15《上兵部李侍郎书》),来到长安等大城市中,但在他们还没有得到官职之前往往生活比较艰难。
杜甫曾自嘲:“杜陵野客人更嗤,被褐短窄鬓如丝。
日籴太仓五升米,时赴郑老同襟期。”[4](卷216杜甫《醉时歌》)也在求官不得、旅居京师的十余年里,怀才不遇,生活贫苦,沦落到了买减价太仓米吃的地步。
这些贫穷的读书人的消费水平,可谓是接近城市消费水平的底层。
甚至在他们得官之后,如果官位不高,俸禄也是极低的,消费水平仅能维持生计,或许还难以摆脱贫困线。
太原府参军苗藩,死时“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27](卷25《太原府参军苗君墓志铭》)。
他们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往往还要养活一个大家族及投靠的亲友,如苗藩要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因此限制了其消费水平的提高。
韩愈在做国子博士时,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冬暖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甚至“晨炊不给”的状况。
[10](卷160《韩愈传》)
这种由财富分配不平等而造成的消费水平的悬殊,其实并不是传统农业社会的特殊产物,即使在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我们也是有目共睹。
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检验一个社会的发展,不在乎不平等,而在于这种不平等与绝对平均曲线之间偏角的大小”[25](p244)。
唐代城市中的工商业者是城市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收入上讲,他们处于金字塔那宽宽的最底层。
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唐代城市中一般的消费水平,而且这种较低的水平恰恰限制了唐代商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3.中小工商业者的衣食丰足消费
史籍中对于工商业者消费情况的正面记载实际上并不多,因此我们只能从他们的收入水平上做大致的判断。
唐代工商业较之前代有了巨大发展。
在手工业方面,唐代官营手工业与市场和商品经济的联系较少,而私营手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中唐以后与市场的联系得到了加强。
有些手工业者还兼营商业,因此手工业者的收入相对于前代有了较大提高。
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商人阶层前所未有的壮大,社会地位有所提高,经济实力也大大增强。
工商业者收入的增加,直接决定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那么普通工商业者的消费水平达到了什么程度呢?
史载长安有—贾人之妻,“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
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8](卷196“贾人妻”条)。
其家“丰俭得所”,每日买食米肉,且有财力雇买奴仆。
这是一则难得的对于商贾之家日常收入和消费较详细的记载,显然其消费水平已经达到了衣食无忧的温饱水平。
这只是一家普通的旗亭酒家,其消费水平正是广大工商业者平均水平的反映。
相州王史巡行客坊时,“忽见一客方食,盘餐丰盛。
史问其业,客云:难卖杂粉香药而已。
史疑其作贼,问汝有几财,而衣食过丰也。
此人云:唯有五千之本,逐日食利,但存其本,不望其余,故衣食常得足耳。”[8](卷165“王叟”条)他做的也是小本生意,利润不会太高,但是足以保证他衣食丰足的消费水平。
唐代大城市中工商业的从业人数较前代可能都要多,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因此一般工商业者能够达到衣食丰足的消费水平,表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普通工商业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个唐代城市中的生活和消费的平均水平比以前各朝都要来得高一些。
当然,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消费水平还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消费偏好、价值取向和社会条件等诸多因素。
在奢侈蔚然成风的唐代,置身于繁华喧嚣的都市,往来于王公贵戚之间,仍有些身居高位之人不羡慕时人的奢华,不享受豪宅美第,甘心寄身于陋室,蔬食蔽衣。
高宗时宰相李怀远“虽久居荣位,而弥尚简率,园林宅室,无所改作”[10](卷90《李怀远传》)。
安史之乱后,刘晏掌管天下财政,“居取便安,不慕华屋。
食取饱适,不务兼品。
马取稳健,不择毛色”[28](卷上)。
唐人刘禹锡的一句话说得甚是贴切:“斯是陋室,惟吾德馨。”[29](《遗文补遗》)这些高官绝对不是没有高消费的经济能力,而是像有学者所说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积淀所形成的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尺度和士大夫据以压抑了自己对物质享受的追求的结果,同时法令的规定也限制了唐人的这种追求”[30]。
三、唐代城市消费结构
消费结构是指各类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
唐代人在社会经济生活、宗教文化生活及民风习俗上的各类消费内容,在唐代市民的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受到其消费水平、所属的社会阶层以及城市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总的来说,在唐代城市消费结构上,存在着这样两个较大的特点。
1.不同的消费水平有不同的消费结构
对于高消费水平的消费群体来讲,在追求衣食住行方面的高标准的同时,精神生活消费项目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加大。
比如唐代中后期在一些大城市盛行对花卉的消费,尤其是对牡丹的追逐和欣赏。
[31]白居易一首《买花》诗,生动描绘了京城富贵人家为买花一掷千金的狂热:一丛颜色浓艳的花,其价值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所出的赋税额,但
富人们依然津津乐道,“执迷不悟”。
再如唐人对书法绘画的情有独钟。
对书画的搜购收藏要花费巨大的财力,因而绝对属于一种高雅的奢侈性精神消费。
中唐至盛唐时期,仅据《历代名画记》记载就有窦瓒、席异、潘履慎等近三十位收藏家,其中除一僧一道外都是朝中要员,陌田万顷的财力和审美愉悦的精神需求促使他们购求书画,从而成为“蓄聚宝玩之家”。
他们的物质生活消费,也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某种需求。
在物质方面,唐人尤其注重构建住宅园林,当时社会流行的观念就是:“凡入仕为丞尉,即营第宅”[10](卷8《李义琰传》)。
如果说构建豪宅是财富地位象征的话,修建园林别馆则多了几分娴静雅致的情趣。
当时城市中“权贵们利用权势,大奢钱财,尽行土木之能事(购建别墅)。
他们重视别墅的诗情画意,置石垒山,凿池引水,亭台楼阁与花草树木相映成趣。
他们更注重建墅意境,把有限的空间形成景生象外、壶中天地之势,不亚于皇家园林的气魄。”[32]武宗时宰相李德裕的平泉山庄“去洛城三十里,卉木台榭,若造仙府。
有虚槛,前引泉水,萦回穿凿,像巴峡、洞庭、十二峰、九派迄于海门江山景物之状。
竹间行径有平石,以手摩之,皆隐隐见云霞、龙凤、草树之形”[33](卷下),建造得更加绮丽秀美,宛如人间仙境。
达官贵人或文人墨客们所拥有的这种园林性质的别墅,在大城市的城郊或者名山秀水之中比比皆是,这可以说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奢侈性精神消费。
相比之下,衣、食、日用品等物质消费项目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则有所下降。
对他们而言,对食物的消费需求早已超越了食物本身所具有的果腹效用,他们追求的是衣食物品的档次与自身身份地位的匹配和由此带来的精神上的满足感。
正如凡勃伦在谈到银汤匙和铝汤匙的区别时,替有闲阶级们得出的结论:“我们从使用和欣赏一件高价的而且认为是优美的产品中得来的高度满足,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是出于美感名义之下的那种高价感的满足。”[34](p93-94)用这段话来解释唐代的官员贵族和富商们对高消费的追求,是比较贴切的。
对于消费水平较低的普通消费群体而言,消费结构中物质生活方面的消费无疑是第一位的。
如卖炭翁那样的低消费水平,吃穿等生存意义上的消费几乎占了全部,娱乐等精神消费项目对他们基本上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是对于能够达到丰衣足食的那部分消费群体来讲,随着购买力的提高,其消费需求层次也会提高,于是就开始效法上层社会的消费风气,改善物质消费的质量,增加精神消费的比重,由此导致了消费结构向较高层次升级。
这是消费风气上“上行下效”的特点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比如有学者对唐代绘画消费群体主体成分的变迁做了研究,认为初唐至盛唐(玄宗开元至德宗建中年间),绘画消费群体从皇室向文人士大夫阶层扩展。
[35]文人士子阶层踏足字画这一高雅的精神消费,在满足精神愉悦的同时改善了自身的消费结构。
即使没有那样的财力和情趣,在基本衣食满足后,精神需求也会上升。
唐代市民广泛参与乐舞、围猎、郊游、击球、斗鸡等休闲娱乐活动,有的甚至为之倾家荡产。
城市中娱乐行业的大发展正说明了市民们精神消费的活跃。
2.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结构各有特殊性
职业不同,直接导致收入的分化,有多有少,社会地位也就有了差别。
不同的阶层,对理想生活的追求是不一样的,而表现在消费上就会出现很大的不同。
这里我们举出一些社会的特殊阶层来分析一下他们在消费结构上具有的特点。
(1)官僚贵族。
在官场上沉浮,官场交际消费是在所难免的。
玄宗时,杨国忠子弟“每至伏日,取坚冰令工人镂为凤兽之形,或饰以金环彩带,置之雕盘中,送与王公大臣,惟张九龄不受此惠”[20](卷下)。
杨国忠权倾朝野,其子弟仍需耗费财力“以奸媚结识朝士”。
到中后期,朝政日益腐败,各级官员用于跑官求官、上下打点而进行的官场消费更加兴盛。
宪宗时王锷在任河东节度使时“用钱数千万赂遗权佞,求兼宰相”[10](卷148《李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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