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兰芳公司的真相(一)(2/2)
等回到议事厅,一旁的江戊伯便对罗芳柏道:“罗大哥,这次巴城的事我们真不插手?”
“不用。”
江戊伯道:“可他们怎么说都是华人啊。
再说当初大哥的小公子病危,还是人家的医院给救过来的。”
一旁的宋插伯道:“老五,这话就不对了。
别忘了你当初去巴城,他们是怎么对你的。
要我说,除了咱们嘉应州自己的兄弟,其他人管他的呢!”
罗芳柏沉吟片刻,缓缓道:“咱们跟荷兰人合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彼此知根知底。
若是翻脸,钻石的生意就会大受影响。
还是先看看吧。”
这位大总制之所以有此言,主要是因为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的形成和发展,始终都和荷兰人密切相关。
话说从十六世纪开始,婆罗洲便成了内外各种势力争夺的地盘。
来自爪哇和其他岛屿的马来人在沿岸地带建立了苏丹国,并通过武力征服或是与本地达雅人通婚而得以向内陆扩展。
十七世纪初,华人、荷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及武吉斯人也加入了当地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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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欧洲人很快便放弃了婆罗洲,西班牙人盘踞吕宋、英国人将主要目标放在了南亚次大陆,荷兰人将目标转向马六甲和盛产胡椒的爪哇,华人和武吉斯人从而控制了大部份的贸易线路。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武吉斯人利用它们对廖内柔佛苏丹的统治而渗透到西婆罗洲的政体,如喃吧哇和三发,并成为了这些地方掌握实权的群体。
与此同时,大量华工开始涌入,从事挖掘钻石和金矿的活动。
1779年,为了驱逐往来婆罗洲的英国港脚商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坤甸苏丹阿卜杜拉曼签约,正式承认其对坤甸一带的统治,并为他提供军事保护。
作为交换,VOC派专员常驻坤甸,负责监督到来的商船并对其征税,未持有巴达维亚当局执照的船只一律不得入港。
从那时起,不管是喃吧哇还是坤甸,各家华人公司也被直接纳入VOC的管辖下。
随后荷兰人以坤甸为切入点,剑指整个环马六甲的贸易网络。
1787年,VOC和坤甸的联合部队大举进攻喃吧哇,当时兰芳公司的前身兰芳会便主动提供了协助。
根据十九世纪荷兰殖民当局专员威勒所撰写的东印度公司编年史,其中就有一份用马来语记述的文件,上面说有一位被称为“胡须大哥”的人,曾带着华工协助VOC和坤甸联军。
而这位“胡须大哥”,就是当地人对罗芳柏的称呼。
兰芳会全程参与了荷兰人的军事行动,并于战胜后在喃吧哇的中心大肆掠夺战利品,而荷兰人对此也乐见其成。
罗芳柏之所以愿意为VOC和坤甸苏丹的联军卖命,目的是打通上游的港口贸易和下游的进口货物输送,由此兰芳公司才能将上游采挖的金矿和钻石卖出去,也能通过下游获得低成本的海贸物资。
果不其然,战后坤甸苏丹的儿子被VOC任命为喃吧哇的实际统治者。
从此上下游一通,兰芳公司愈发壮大,罗芳柏等人也逐渐富可敌国。
“喃吧哇战争”使得大批华人矿工向坤甸和北部的三发迁移,而新的定居点吸引了众多直接从闽粤来的移民,促进了华人组织的进一步巩固和强大。
为了防止华工外流,VOC和坤甸苏丹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拉拢喃吧哇的华人。
战事结束后,西婆罗洲的华人直接归VOC管辖,此举等同于把华人公司放到了与马来苏丹平等的地位,而且华人无需继续缴纳人头税。
到了1790年,经过十几年的博弈,西婆罗洲几乎所有的苏丹政体都被严重削弱。
碍于华人直接受到VOC的保护,坤甸苏丹也抽不了人头税,只能固定从兰芳公司获得一部分金矿租金。
而坤甸苏丹因为挥金如土以维持其极度奢侈糜烂的生活,也由此陷入财政危机,欠债规模越来越大。
兰芳公司借此迅速地摆脱了坤甸的影响,形成了以罗芳伯与梅州石扇堡客家人为核心的大总制。
至于三发那边的打唠鹿矿业公司也经历了相似的过程。
为了笼络他们,三发也效仿坤甸的政策。
于是这些公司逐渐壮大,最终脱离了苏丹的管辖,组成了以大港公司为核心、相对松散的联盟--和顺总厅。
以上这些,才是罗芳柏领导的兰芳公司发展的真相。
说白了,他们一直都在跟VOC合作,也一直处于VOC的保护之下,以至于到了几十年后,兰芳公司会接受VOC的招安,甚至帮着去打大港公司,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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