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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第三十章 财神VS钱王(2/3)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寂静的树林中隐隐传来一阵歌声,听见这熟悉的曲调,沈从云不由的愣住了,这首歌曲这个世界上沈从云只教会毓秀格格一个人。

“小姐!”小菊停了下来,站在院子门口轻声念道。

沈从云翻身落马,慢慢的跟着往里面走。

院子的树上,叶子都已经落的没几片了,一道白衣的身影在院子内踯躅而行,偶尔的蹲下身子,捡起一片干枯的落叶。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沈从云站在院子门口,轻轻的念着。

院子中的白衣背影猛的顿住了,然后,慢慢的回头。

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如果说哪个女人曾打动过沈从云的心的话,那就是面前这位,曾经无私的帮助过沈从云的毓秀格格。

虽然说两人之间开始多少有点误会的成分在内,但是后来毓秀在沈从云最关键的时候出现,确保了沈从云越南之行。

7年来沈从云很难说清楚自己对毓秀的感情,不过在这一刻沈从云总算是有了一个答案,面前的这个女人,在自己的心里还是有位置的。

沈从云慢慢的走到满脸泪水的毓秀面前,伸出手来,有点笨拙的拿衣袖想给毓秀擦去泪水。

“我该叫你毓秀!

还是该叫你九格格?”沈从云有点没话找话的意思了,这场面实在是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

“施主,贫尼尘心。”

“扯淡!

谁批准你出家的?”沈从云这时候也懒得讲道理了,慈禧都来这一手了,不把毓秀搞到手,这一趟不是白跑了么?

“施主请自重!”沈从云一把楼主毓秀的腰肢时,毓秀有点慌乱的闭上眼睛,嘴巴里低声说道。

时间在毓秀的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记,倒是增加了几分淡雅的温柔,比以前更女人了。

“自重个屁!”沈从云一把抱起毓秀,直接奔着西厢房里就去了。

“沈从云,你别乱来,我现在是出家人,这里庵堂啊。”毓秀着急的伸手在沈从云的胸前猛推,可惜这点力道,完全没有抵抗到底的意思。

沈从云直接无视,抱着毓秀进了西厢房,把人往床上一丢道:“出家人?

我今天破了你的戒,我看你还怎么出家。”

沈从云没有抬旗,毓秀倒是被除了旗籍,从北京回来,沈从云经历了一次洞房花烛后,四辆马车拉着四个女人,奔江苏来上任了。

原本打算先办了和毓秀的事情,娶为正妻,可惜现在毓秀还是个光头,事情实在没办法办。

不过沈从云倒是给家里的其他女人都交了底的,毓秀是老大,是正妻。

也不知道毓秀用了什么办法,进了一趟宫后,光绪和慈禧同时给了沈从云一道圣旨,沈从云又成了钦差兼任江苏巡抚,代总督刘坤一署理两江三省军务,进行兵制改革。

原来一省试点,现在成了两江三省。

这件事情沈从云不过是偶尔的跟毓秀提了一下,说要改兵制就该三省一起改,不然单改江苏,容易出现各种抵触。

一夜之间沈从云就成了慈禧眼中的红人,这让很多大臣不理解,也不知道沈从云走的什么狗屎运,慈禧居然这么看中。

拿着尚方宝剑的沈从云,到任之后坐镇上海,开始了大刀阔斧的兵制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一艘轮船停靠在码头上,船上一队一队的士兵排着队伍,仅仅有条的下船。

余震走下船舷,远远的看见沈从云站在码头上时,立刻一阵小跑冲到沈从云面前,啪的一个标准的立正,大声喊道:“报告军座!

余震奉命率第一混成旅前来报道。”

“辛苦了!

克泽将军呢?”

“克泽将军和一干参谋部的人员,还在船上研究一点事情,估计也该下来了。”

余震到德国以后,先学习了两年的步兵,随后又学了两年的炮兵,最后还学了一年的勘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回来。

立刻得到了沈从云的重用,成为了沈从云新编第一军第二师的师长,这一次沈从云在两江改制,光靠嘴巴自然是不行的,得有点镇得住场面的军队。

沈从云考虑再三,决定临时从各师抽调精锐,组成一支混成旅前往上海。

余震能来上海,是他主动请缨,再说沈从云现在用余震也用的顺手,便准了他的请求。

“军座,这次船上还有一个云南来的客人,他到河内求见您,听说您到了上海,便跟船来了。”

“哦?

什么人这么想见我?

都找到上海来了。”

“他说他叫王炽。”

“王炽?

有点耳熟的名字?”沈从云低声念着,一时还真的没想起来。

“呵呵,这个人在云南可是鼎鼎大名的,外号叫钱王。”

沈从云一拍额头,叹道:“我想起来了,快快有请。”

“是,军座。”余震领命赶紧去了。

“子归!”突然背后有人在喊沈从云,沈从云回头一看,郑观应领着胡雪岩正急忙走来。

沈从云一看见胡雪岩,想到王炽将要出现,不由的就乐了,钱王遇见财神,这戏码好看。

看来,中国银行的行长,不怕每人干了,终于可以解放詹天佑,让他去搞技术了。

“雪岩兄,别来无恙?”沈从云赶紧迎了上去,自从左宗棠去世后,胡雪岩和郑观应可走的很近啊,这其中不能不说藏这一点什么吧?

“沈大人抬爱了!

光墉不敢当。”胡雪岩口中客气,面上却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财神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一个不论的官当的大了,还是钱多的能活埋n多人,自然都是气度不凡的。

“呵呵,怎么不敢当?

我这人最烦朋友之间搞什么身份区别的,看的起我就叫我一声子归老弟。”沈从云对胡雪岩可是期待已久了,当初拉胡雪岩一把,就惦记上人家了。

这些年胡雪岩的买卖越做越大,分号都开五十几家了,除了西北和山西没敢伸手,其他地方胡雪岩都插了一杠子。

“这个!”胡雪岩面露难色,郑观应在边上笑道:“雪岩,别跟他客气,就叫他子归好了。

怎么说你也比他大不少。”

“对对,叫名字好,叫名字好。”沈从云哈哈大笑。

“敬礼!

军座!

军座!”这时候两队士兵从沈从云身边走过,领队的军官大声喊着,士兵们跟着一起喊,声势煞是惊人。

胡雪岩看着沈从云手下的这些虎狼之师,看着一门一门从船上退下来的大炮,他是搞过军火买卖的,自然晓得这其中的投入有多大。

“刚才两队士兵过去,一共是270人,按每人一支步枪100两银子来算,这里头就是两万七千两银子的投入。

子归好大的手笔啊,这一船怕是有三四千人吧。”胡雪岩笑着说,把话题引到银子上面来了。

“唉,练兵哪有不需要银子的?

刚才的两个连的士兵,全身上下的装备,每人大概在150两,这还不算连属炮兵在内,还没算牲口。”沈从云说罢一声长叹道:“穷啊!

这日子没法过了,编练新军,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啊。”

胡雪岩简单的在心里算了算,顿时心中一惊,沈从云至少有五万人,这么一算这笔军队投入,相当的惊人,也就是说沈从云这些年在越南,赚钱的速度也是惊人的,不然拿什么来投入到军队中?

拿什么来维持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

要知道当年左宗棠西征,不过是一万多兵卒,一年光饷银就是一百万两,还没算军火以及其他的开销。

想到这些,胡雪岩再看沈从云的时候,脸上就不仅仅是尊敬那么简单了。

胡雪岩哪里晓得,沈从云这些年在越南,对越南人民的剥削,完全到了恐怖的地步,用敲骨吸髓都不足以形容。

尤其是沈从云对越南金银矿的开采,根本就是破坏性的疯狂开采。

更别说每年百万吨的煤矿、铁矿、大米,越南是盛产优质大米的地方,到越南去看一看,有哪家能吃的上大米饭的?

就是越南王室的高官们,也是勉强用地瓜干煮稀饭吃,对付个半饱。

之所以越南人民没有起来造反,完全是因为沈从云在掠夺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老百姓吃不饱大米饭,别的杂粮还是能勉强吃饱的,天下的老百姓都差不多,饿不着谁要去造反?

“子归,你去北京的其间,雪岩找我谈了几次,打算入股到中美联合集团来,你看看行不行?”郑观应总算是说道主题上了,沈从云听了不由面色一喜,随即笑道:“欢迎欢迎啊,正翔不是一直说要扩大嘉定的工业区么?

我看可以拿出10%的股份来,雪岩兄看着投入一点就是了。

另外还有件事情,雪岩兄能者多劳,中国银行现在还缺个行长,我看雪岩兄就以股东的身份接手这个职务,把江苏银元发行的事情抓起来。”

沈从云上来就委以重任,这让胡雪岩有完全没料到。

按说对一个不是很了解的人,如此重用,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胡雪岩哪里晓得,高阳写的长篇小说《红顶商人胡雪岩》,沈从云在穿越之前都读烂了,对胡雪岩实在是太了解了。

就冲胡雪岩几次想往杭州城内送粮食给王友龄的事情,就能看出此人的信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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