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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者_第六案 魔术棺材(1/9)

所谓现实只不过是一个错觉,虽然这个错觉非常持久。

——爱因斯坦

1

“你说这名字是谁起的?

‘指环专案’,我还以为在看《指环王》呢。”大宝说。

“就是个名字而已,方便叙述。”我说,“总比‘猎狐行动’‘飓风行动’什么的要贴近生活吧?

好歹这案子串并的关键也是一枚指环。”

“杜洲失踪的案子总算是也立案了,我觉得我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劝曲小蓉回家去等结果了。”大宝说。

“悬。”林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是有多烦她啊。

现在案件发展到这个地步,你再怎么赶她走,她也不会走。”

“到底怎么办?”大宝坐在实验台边,双手托着下巴,“她不走我怎么生孩子?

我要生孩子,我要生孩子。”

“你们不是怀上了吗?”韩亮斜靠在墙角,玩着那老旧的诺基亚。

既然被我们发现了,现在韩亮也不再避讳我们,一有空就开始了《贪吃蛇》的挑战。

“那次是个误会。”大宝红着脸说,“不过近期是彻底没机会怀了。”

“我为什么觉得你们的聊天内容这么色情?”郑大姐实在是受不了我们的闲聊,笑着说道,“小羽毛还是个孩子。”

“郑大姐!”陈诗羽嗔了一句。

此时已经是上午八点半了,距离“指环专案”第一次专案会还有半个小时。

我们全部挤在DNA实验室的数据比对室里,一边闲聊,一边看着电脑显示屏上翻滚着的数字。

“反正在省内大库比对未果。”郑大姐说,“要么和第一个死者一样,家属没有录入失踪人员DNA库,要么就不是我们省的。

现在在全国大库里滚数据,慢一点,别着急。”

我一边看手表,一边说:“不着急,不着急。

其实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抱多大希望。”

我的话音刚落,只听电脑音箱“叮”的一声,然后发出了连续的报警信号。

我知道,这是疑似比对成功,需要下一步人工确认的信号。

“嘿嘿嘿,奇了怪了真是。”大宝跳了起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你老秦不一直号称‘好的不灵坏的灵’的乌鸦嘴吗?

这回怎么这么争气了?”

连躲在墙角玩手机的韩亮,也跑到了屏幕旁边。

虽然屏幕上的一连串曲线我们并不完全看得懂,但是此时的我知道,奇迹可能要发生了。

果不其然,镇定的郑大姐盯着屏幕看了五分钟,坚定地说:“不会错的,比对上了。”

房间里一片欢呼之声。

“左怜,女,31岁,身份证号××××××××××××××××××,江北省淮江市一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宝眯着眼睛看着屏幕上的失踪人员信息,“哟嗬,这是个年轻女企业家啊。”

“2月8日上午未到单位上班,晚间未归,其丈夫开始寻找。

次日,其丈夫通知左怜的父母,与其父母共同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经初步调查,未发现左怜的具体去向,故于2月15日提取其父母DNA样本录入失踪人员数据库。”我念完了简要案情,“完了?

这就完了?

这也太简单了吧?”

“没调查出什么所以然来,怎么详细写啊?”郑大姐把数据结果打印出来交给我。

“这人失踪都一个半月了。”我说,“然而死者是近两天死亡的,这样看来,她应该是在某个地方或者就是在龙番市生活了一个半月,然后遇害的。”

“不管怎么说,尸源是找到了!”林涛说,“我们得赶紧告诉专案组,让他们调查死者失踪前的轨迹以及她的背景资料。

我看专案会是要延迟了,得等有了初步结果,才能部署下一步工作吧?”

果真,在我们向专案组通报结果后,专案组决定,先对死者的生平情况进行调查,派了专门的人员赶赴死者居住地进行调查。

待一切调查清楚后,再进行碰头研究。

师父是不可能让我们这几个壮劳力闲着的。

所以在明确了“指环专案”的下一步工作之后,师父指示我们参加一次市政府组织的信访案件听证会。

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对于一些疑难的信访事项,通常会用这种方式来依法公正地去解决。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则有可能会让法医参与。

这起案件我们也不算陌生,因为信访人夏末来厅上访过好几次,我们勘查组也接待过。

听证会到了不少领导和当年的办案人员,还有信访人所在行政村的群众,以及信访人雇用的律师。

案件是十三年前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是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发生口角,继而斗殴。

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十三岁的男孩用一块石头击打了十六岁男孩的头部,导致十六岁的男孩死亡。

因为十三岁的未成年人并不是刑事责任的主体,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个男孩家给予对方赔偿之后,男孩被劳动教养三年后释放。

又过了十年,在社会上打拼的男孩积攒了不少财富,这让当年的受害人家里非常不爽,于是旧事重提,开始了信访之路。

夏末自称近年来总是梦见逝去十三年的儿子,说明儿子肯定有冤情,来公安厅上访。

当然,公安厅接访的同志肯定不会那么迷信,于是希望信访人可以提供更详细的诉求。

在律师的指点下,信访人一会儿反映打架当时行为人的母亲也有参与,一会儿指出法医鉴定报告存在失误。

虽然十三年前的办案质量不如现在这么精致,但仅就这起案件来说,还真是挑不出来什么毛病。

所以虽然听证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辩论,但在后期基本是办案单位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信访人的律师最后指出,法医鉴定照片中,受害人明明是左侧颅骨骨折,鉴定书里却写成了右侧颅骨骨折。

因为调查显示行为人殴打的是受害人的右侧头部,如果真的是左侧颅骨骨折,那么这个案子就存在蹊跷了。

我看了听证会现场展示的照片,受害人确实是右侧颅骨骨折。

但为什么律师一定要声称从照片上看是左侧颅骨骨折呢?

道理很简单。

法医是在锯下受害人颅盖骨后,仅仅对颅盖骨进行拍摄。

如果不是专业人员,不会运用骨缝的生理结构来判断前后的话,还真看不出这个椭圆形的颅盖骨哪边是前面额部,哪边是后面枕部。

不能确定前后,就不能判断左右。

十三年前还是胶卷拍摄,所以在仅有的几张照片中,并没有发现可以让人一目了然确定左右的照片。

好在受害人所住的村庄当年还是土葬区,所以尸体没有火化,而是掩埋。

既然法医不能说服律师,听证会最终的结论就是:由省厅法医会同市局法医组织开棺验尸,明确死者头部损伤位置。

如果原鉴定无误,则停访息诉;如果原鉴定有误,本案推翻原结论,重新侦查。

虽然作为法医的我们,心里很确定原结论无误,但也没有办法,必须要遵照市政府制订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开展开棺验尸工作。

在火化基本普及的今天,开棺验尸倒是并不常见。

但是在一些仍然施行土葬的区域,也偶尔会遇见。

我工作十几年来,也曾经碰见一次开棺验尸工作,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是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去我省西北部的一个县城复核一个信访事项。

尸体是在数月之前埋葬的,需要开棺验尸。

由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开棺后不能将尸体随意拖移,所以只能在原地进行解剖检验。

棺材埋在当事人家田地的中央,而开棺验尸的时间又将近黄昏。

为了能够保证光线的充足,办案单位拉了数百米长的电线,在坟头附近支起了一个临时的矿灯。

那个时候,有些财政状况较差的县的法医装备是没有保障的。

因为嫌一次性解剖服较贵(那个时候其实也就六元每套),局里并没有专门的经费为法医工作提供保障。

所以法医每次解剖,都穿着那脏兮兮的白大褂。

待解剖完毕,法医会把白大褂带回去,自己戴着手套去清洗,清洗完后下次接着使用。

那次开棺验尸,我拿到白大褂时,非常诧异。

二十一世纪了,法医还穿着白大褂去解剖尸体,基本和现在还有人使用传呼机一样稀奇。

稀奇的同时,心里也充满了硌硬。

毕竟是反复使用的衣服,陈旧的血迹还赫然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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