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那曾经的遥远记忆(2/2)
在和女儿商量好,改变了计划,没有考港大,而是去美国的大学念法律系。
不是觉得港**律系的水平不行,而是陈国儒结合自己的经历,觉得把女儿放在一个更加严酷的环境了历练,会成长得更快!
在美国,司法程序是用英语,必须强迫自己完全的掌握好英语;华人也是受排挤的少数族群,比黑人更甚,想要成功更难;美国的律师,更是多到渣,竞争压力更大。
那样更加艰难的环境里锻炼,都能成功的话,以后回来香港,更加游刃有余了。
那一年,陈国儒夫妇为了女儿,也放弃香港经营的一切,再去美国,一家人都离开了香港。
走的时候,陈君菡说可能五年后就会回来。
那时候的李维斯,在离别之际,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而陈君菡对于他,只是当作哥哥,而且她那时候,也只有十五岁。
那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李维斯想要亲她一下,算是“GoodyKiss”,但没有说就凑过去了。
而陈君菡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反应过于激烈,不是闪开、喝斥,而是脱手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那之后,李维斯就开始放纵堕落了。
而这五年来,他也没有再和陈君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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