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犯罪心理画像(3/3)
闺蜜帮闺蜜抓闺蜜的事情,可不新鲜。
现在想来
陈言似乎遗漏了一点。
陈言只考虑到凶手有可能藏在王璐瑶的家里,然后借着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后,趁乱离开。
但是如果反过来呢?
有没有可能凶手其实就是进入房间的这些物业人员当中的某个人?
凶手在凌晨3点杀死王璐瑶,之后通过窗户离开了案发现场,之后在第2天王璐瑶的母亲发现尸体报警之后,趁乱
进入房间,把还没有锁上的窗户关闭,从而营造了一个密室自杀的假象。
有没有这种可能?
有!
当然有了!
物业的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保安,毕竟不是专业的侦缉员,他们很难去注意到这些细节。
所以,凶手只要在真正的侦缉员来之前,关上窗户,密室其实就形成了。
不仅如此,凶手的谨慎在这里又发挥了作用,因为窗户上没有留下指纹。
凶手显然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站在窗前的陈言,瞳孔微微扩散,没有任何焦距。
脑海中却在不断回想着王璐瑶母亲报案后,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到张耀明带人出现的这段时间的监控录像。
看《第一百次相亲当天,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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