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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孟月的撩拨?(2/3)

哪来的啊!」她惊了。

哪来的「脏东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她反应了几秒后,马上就在脑子里锁定了头号嫌疑人。

「月姐!

!」

林鹿百思不得其解:「不是买过一盒了嘛,干嘛又给我买一盒啊!」

而且还是在今天,在我和她说了我要和程逐去约会之后。

「啊啊啊啊!

妈妈该不会觉得我今天是要和程逐去开房吧!」

生性跳脱的小鹿,在这会儿脑回路还挺好使儿。

她那被黑色毛衣所包裹的鼓胀胀的胸脯,转瞬之间就开始急速起起伏伏,一张小脸也涨得绯红。

她噌得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准备去和月姐解释几句。

但她兴冲冲地走到房门时,又停住了,然后又气鼓鼓的折回来!

这个年纪的女孩,面皮多薄啊,哪里吃得消和父母去聊开房的话题啊。

「真是无语,在我房间里放这么多的这个东西,干嘛呀!」

小鹿侦探猜测,应该是上次她拿耳机和一次性耳塞时,多想了。

「唉,我那时候就不该手贱的。」她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看著那还剩两枚的金色小盒子,在心中叹气。

元气少女低头看著它们,突然眼睛一转,准备把新买的那盒偷偷放到月姐的房间去!

「哼!

我出门了再告诉她!」

至于已拆封的这两枚嘛

林鹿决定放自己的钱包和最常用的那个包包里好了。

这些年,还是钱包这玩意儿被频繁使用的年代,但也已经来到了尾声。

有些男人出门的时候,也会手上拿著个名牌钱包,仿佛是自己的潮流单品似的。

不少喜欢随身携带计生用品的骚东西,就喜欢把它放到钱包里。

久而久之,还演变出了一种说辞——这叫把钱套住!

笑死,你们这是为了吉利吗?

我都懒得戳穿你们!

但随著这种说法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广泛传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放在钱包里。

做完这一切后,林鹿才在化妆镜前坐下,开始美美的给自己化妆。

今天少女会画个全妆。

在选口红的时候,她微微歪头想了几秒,选了一款不那么容易掉色的。

哎呀,我们成年人约会,很费口红的!

化好妆后,她还拿出了一瓶被程逐夸过的香水。

没喷多,只在手腕上喷了一点,然后两只手腕轻轻摩挲了一下,接著把香水沾了一点点在耳后。

「程逐不喜欢太浓的香水味。」

「早点喷,这样和他见面的时候,气味就恰到好处咯~」

林鹿在此刻起身,打开了自己的首饰柜。

由于今天几乎是穿著一身黑,会有点素,所以她选了一条格拉芙的蝴蝶满钻项炼作为点缀。

食指上也配了一枚小众品牌宝诗龙的戒指。

「全副武装」后,她看了一眼时间,也还早,她就开始玩起了手机。

刷著刷著,笑点很低的林鹿在微博上刷到了一条段子,她第一时间就分享给了程逐。

「哈哈哈,我看到了一条很好笑的段子,你在忙的话,你忙完再看,不然我怕笑死你!」

「【我乖乖穿上了裙子,变成了乘乘。】」

「哈哈哈哈哈!

你肯定看得懂的,对不对,哈哈哈!」

元气少女在打字的时候,脸上还浮现著笑容呢。

殊不知程逐的笑点是比较高的。

所以,他往往为了不扫女朋友的兴,会一边面无表情,一边快速打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仿佛哈字只要够多,就是自己真笑了。

但这会带来一个坏处。

那就是林鹿会真觉得他也觉得搞笑。

以至于她分享这种段子分享的越发频繁了。

可狗男人对此倒是很有耐心,他丝毫不会嫌烦。

因为以他对小鹿的了解,元气少女估计在打字时,都会被笑话给弄得人仰马翻。

他光是脑补这个画面,就会觉得好笑。

「又在傻乐呢?」程逐总会这般想著。

由于程总正处在忙碌状态,他看到这几条微信时,已经是半小时后了。

他回了一连串的哈哈哈。

林鹿见他这么迟才回,也不会生气。

相反,她只有满满的成就感。

「哼,男人,又被我逗乐了吧!」

「真羡慕你,能有这样一个满世界搜集段子,然后在你稍作休息的时候逗你玩儿的女朋友。」

「程逐,你好有福气哟~」少女又开始在心中臭屁上了。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程逐下班,然后驱车去接林鹿。

林鹿家所在的小区,其实和柚茶所在的写字楼,与柚趣所在的写字楼,都挺远的。

差不多都要近半个小时的车程。

但他挺愿意去接小鹿的。

因为每次她一从电梯口出来,一看到程逐停在不远处的车,就都是小跑著过来的。

一只手抓著包包,一只手抓著手机,头发与围巾因跑动而飞扬。

活力满满,美丽可爱。

看著她那笑著跑过来的模样,程逐总会觉得自己的内心被小小地击中了一下。

一上车,林鹿就问道:「出发出发!」

「去哪吃啊你也不说,就出发出发。」程逐吐槽了一嘴。

「哎呀我会开导航的。」林鹿用自己的手机打开导航,然后放到了手机支架上。

做完这些后,她看了一眼开车的程逐,问道:「程逐,我们又三天没见了诶,你有没有想我呀?」

「有的。」程逐扭头看了她一眼,笑著道。

「那你具体说说怎么想的,我们过去要半小时,现在刚好有时间!」古灵精怪的少女冲他眨眨眼道。

程逐的路虎驶离小区没多久后,林父就开著自己的宾利飞驰驶入了地下室。

相对来说,不管是这一代的宾利飞驰,亦或者是后来有了钻石切割大灯的新款,都还是挺适合自驾的,因为它的后排空间其实一般般。

回到家中后,林父还觉得家里挺冷清的。

「儿子去外地读大学了,女儿今天出去吃饭了,老婆也不在家吃。」他心想。

是的,去喝下午茶的孟月和小姐妹们聊嗨了,直接不回家吃饭了,三个贵妇打算晚上一起逛个街。

这种活动,林父是不会参与的。

这种年纪的女人一旦组队逛街,男人最好别去,会逛死的!

百无聊赖的林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打算把身上的正装给换了。

换完衣服后,他便走到床头柜旁,打开了抽屉,准备拿指甲钳。

结果,抽屉一打开,他就看到了那熟悉的金色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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