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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2/2)

「好稳的律师!」被告席旁边。

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神情再次凝重起来。

乍一看。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而对方两人······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赢得法官的倾向。

要知道。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

法官的权力相当大。

而他们这边······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想到这里。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

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唯一的转账凭证,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谈,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

反而是······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根据······」紧接着。

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

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

「这······这这······」

原告席的旁边,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被秦牧这一番答辩·彻底给弄蒙了。

刚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条法律条文,全是跟借贷行业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们。

也不能完全将这些法律条文背的这么透彻。

「我咋感觉这些法律条文······这么熟悉?

他不会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两个律师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们背后的赵百亲·····

脸上原本的喜色瞬间消失,死死盯着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队友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对民法典以及相关借贷行业的司法解释极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席上。

张玮直接倒吸了一口凉气,茫然看着秦牧。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向·······

他们似乎又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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