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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如此而已】(2/3)

你帮忙想想。”

龅牙周就坐在木头身边,木头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了,不过身上还是带着血腥味,龅牙周脸色有些苍白,咬牙道:“你仇家可不少,想你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我怎么知道?”

我苦笑了一下:“嗯,想我死的人……的确,混到我今天的位置,想我死的人自然是不少地。

仇家也肯定是有的……”

怎么说呢?

我得罪的人不在少数。

首先就是越南人了。

越南人在温哥华,不,应该说自从我弄出来的温哥华骚乱之后,整个加拿大,越南籍黑帮都被当成了过街老鼠,被各种势力疯狂打压。

尤其是温哥华,越南人的黑帮早就被连根拔起,一点不剩了。

但是我不信是越南人花钱买我的命。

第一,大阮小阮都完蛋了,没有了苦主,谁没事闲的慌花钱来给两个死人报仇?

黑帮是号称讲义气,不过那大多都是哄人的口号而已。

没有好处地事情,谁做?

换做是你,你会为了所谓地义气,出钱出力去得罪一个势力很大的老大么?

而且,就算越南人要干我,也不会找华人来做。

那么……那个叫做眼镜蛇地雇佣兵组织?

眼镜蛇接了越南人的活儿来对付我,结果被我连消带打的把他们派到北美来的人全部干掉了。

按理说人家肯定恨不得我死的。

不过失去了派遣来到北美的精兵强将之后,眼镜蛇这支原本就只不过是二流雇佣兵团伙的组织,更是实力下降到不入流了。

在佣兵圈里,自保都不足了,哪里有功夫来找我麻烦?

而且这行的规则是,花钱帮雇主办事,办成办不成。

都没道理去找人报仇——当雇佣兵的,哪天不死人?

如果说执行任务失败了死了人,就去报仇,那么全世界的雇佣兵都别干其他事情了,每天只去报仇都没功夫!

那么,也不是眼镜蛇了,基本上我和这个组织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最近得罪得最狠地,首推自然是那帮恐怖分子了!

拉穆奇先生的革命同志们……嗯。

这些人估计是恨死我了。

但是那些人可是有着自己的恐怖事业,都是做大事的人,没理由来对付我吧?

打个比方说,本拉登大叔被抓捕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基地组织去杀带队的美国军官的全家啊。

就算是拉穆奇的同伙想我死,也都应该是一帮中东大胡子来找我麻烦,扯不到华人身上。

那么……甘比诺家族?

我笑了……借他们个胆子!

甘比诺家族是牛逼,也的确是我惹不起地。

但是现在有罗斯柴尔德家族当我的靠山。

他们敢动我?

我现在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赚钱工具和赚钱的合伙人啊!

老高奇就算再恨我,也不会这么冲动的。

至于买凶杀人么,甘比诺家族不会傻到以为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人查不出来的。

老高奇是个人物,不会是这种不知道进退的蠢货。

他不会为了出一口气而把自己地家族拖入危险里。

三叶草家族?

难道杨二先生希望招我当侄女婿?

结果我没娶杨微,把他老人家惹毛了?

就想干掉我?

这个想法我立刻就笑着否决掉了。

杨二先生何等厉害的人物。

怎么会做出这种傻瓜事情来?

除了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有些徇私之外,这人绝对是一等一的枭雄人物!

那么……索林?

我皱眉了。

索林是绝对不会对我有敌意的……但是那个艾伦就说不准了!

可以说,他艾伦现在失宠地现状,有一大半都是我害的!

如果不是我为了自保而蛊惑了老索林传位给他自己女儿的决心。

那么现在艾伦还是风光无二的接班人呢!

结果,就是因为我在中间插了一杠子,现在老索林肯定是要干掉艾伦地。

虽然我和老索林的合作,只有我们两人心里清楚,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不过想想也不对,艾伦现在自报都困难,就算要做什么,也会加紧抢班夺权!

而不是来找我麻烦。

我叹了口气。

终于心里不得不再次提起了那个让我最最不想提起的名字:

叶欢!

叶欢是华人。

叶欢是最希望我死的,因为只有我死了,他才能安全!

但是……叶欢就算想我死,也会让自己最信任的人来动手,而绝对不会买凶杀人!

因为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那么……难道是国内地洪门?

洪门里的人,终于发现了我的身份!

然后找人来做掉我?

我现在的名气很大,不仅仅是加拿大温哥华的五爷。

不紧紧是温哥华大圈的领头人。

同时因为好莱坞的遭遇。

使得我红头半边天!

还常常是新闻的头版人物!

连时代周刊地封面我都上了……这样地知名度,肯定是传到国内去的。

可问题是。

我一直忽略掉了这个问题。

因为除了叶欢等人之外,洪门里,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了!

这是一个很关键很关键地问题。

我阉掉了洪门里一个老大的亲生儿子,最恨我的自然是那个老大和他的太监儿子了。

可就算是这两个人,他们认识我么?

不认识!

他们最多知道我的名字,我在国内的背景资料……而且,即使当面见过我的人,也就是那个被我打成太监的家伙,那天晚上也只是在磕了毒品之后飘飘欲仙的情况下和我朝过相,见我的脸。

后来他们撒下网追捕我,也都是凭借照片而已。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而且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那些当年抓我的洪门的千百手下小弟,自然早就忘记了我,说不定连我什么样子都忘记了。

这个道理很容易一想:换做是你,你两年前看过一个陌生人的照片。

现在两年过去了,你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陌生人地照片上是什么样子么?

谁会记得?

切~!

至于那个被我打成太监的小子,还有他老子,应该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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