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375章 对证(2/2)

平常生活中,兄弟姐妹之间也不是谁最有出息,其他兄弟姐妹就都要捧着他,不敢招惹他的,反而是更多了几分理所当然的高要求。

二、陆建中和林玉珍说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兄弟争产不和本身就是一件很难听的事情。

两房人相比较而言,大房由于做了官,更注重风评和名声,二房是没有这个顾忌的。

大房明里是不敢把二房怎么样的,最多就是二房有事求到的时候不理不睬,别人还可能会说他见死不救。

三、两房人合作是共赢,大房要想走得更远,离不开钱财支持,二房也可以靠着大房把生意做大。

但如果不能合作,二房并不是必须依靠大房才能过上好日子,他可以用金钱给自己铺出另一条路,同时他们还可以自己培养下一代,如元郎、浩郎。

并不是所有的富家翁都是因为家里有人做官才能做成富家翁的,这个我就不举例了,太多。

四、二房自认为劳苦功高,面子里子什么都没有,大房占尽了好处和面子,还要鄙视他们。

同样一个父母生养的,他为什么不能争?

为什么要让大房一直得意?

不得罪大房,优点在于,遇到大房能解决的事情时苦求,接受林玉珍的奚落,得到帮助,遇到大房不能解决的事情时,还是要找其他人;缺点在于,把手里的钱财拱手让出,越来越多的依靠于长房。

综上所述,二房认为拿在手里才是实在的,其他是虚的,特别是在林玉珍这样的人面前。

那么,这情节不是生活中常有的,多数兄弟姐妹间都是很和睦友爱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但为此打得头破血流,老死不相往来的也不少,富有的想更富有,穷的则抱怨:“你的条件那么好,为什么还要来和我争?

明明是父母留下的资产,多数还是我挣来的,凭什么啊?”争,很正常,不争,也正常。

所以,我不认为这个情节不合理,但也不认为持相反意见的书友们不合理。

谢谢大家的留言。

最后,这章是6月粉红100+(未完待续。

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