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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章 邺城(1/2)

“商王三剑,先生可是指的传说商朝天子所有的含光、承影、宵练三把明剑?”

张角从小在武侠港漫和金庸小说的世界中长大,对这些上古名剑如数家珍。

“那只是表象。

实际上这商王三剑,指的是商界里几百年来的神秘佣兵组织,三剑就是三位首领。

这次行事,我们不宜过度张扬,可带几个随身的兄弟护卫,找商王三剑的人在内配合,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张角连连击掌称是,二人又详加研究,直到天明方散。

第二天,丘力居带着手下那个叫阿柔的孩子,送来了一个汉地才有的黑色砂锅。

掀开锅盖,里面羊肉香汤的味道扑面而来。

众人均想分一杯羹,却被丘力居一一拦下,直说是专供张角补身的。

一问才知道,羊肉之鲜美尚在其次,这汤中所用的主料,竟然是丘力居带人从乌桓圣山上采集的千年老参煲制而成,大补。

果然,在这老参羊汤的滋养下,不到两日,张角已经完全恢复了精神,气色甚至远胜从前。

张角与众人商定,这次前往邺城救人锄奸只有张宝、典韦和戏志才跟随,其余人马留在草原,由丘力居照顾。

“天公如此信任,怎么不担心我也学那张燕背后反叛?”丘力居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让张宝等人都是一愣。

“哈哈,我相信你老丘是聪明人,就是我不在,我这几百号兄弟也不是没头苍蝇,打起来,不定谁吞了谁。

再说,戏先生为你部族准备了一份大礼,我回来后可是要论功行赏呢!”

张角笑着拍了拍苏全,他们二人商定,在外人面前将不会提及苏家的背景。

“天公如此信任,丘力居无以为报,惟有一物希望天公收下!”

说罢,丘力居领众人走出帐篷,招手让阿柔牵过了一匹高头骏马。

只见那马浑身上下,炫黑如煤炭,无半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如腾空入海,就像一只降临人间的黑龙。

“此马是出自乌桓圣山,你们汉书上称之为‘墨麒麟’。

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日行千里去去就来,今日献与天公,以助天公大业!”

张角抚摸马鬃,十分喜欢,当下便翻身上马。

此马也似乎是有灵性一般,在张角上身的一刻,长啸一声震惊众人。

然后载着张角冲出了人群。

张宝和典韦见状,连忙要追去护卫张角。

丘力居将二人拦住,道:

“烈马试主,是原地转圈,此马与天公一路驰骋,是在博主人欢心啊!

看来此马与天公甚合啊!”

一炷香功夫,墨麒麟载着张角缓步回到众人眼前。

只见张角轻拍马背,显然对马十分中意。

张角纵身下马,向丘力居诚表谢意,然后打开了随身的酒袋说道:

“今日是常山上死去兄弟的头七,我在此发誓,誓要以张燕的人头祭奠兄弟们的冤魂!”

张角与众人一同将酒洒向地面,然后纷纷决绝上马,向邺城方向出发。

张角的这次行动,似乎得到了老天爷的帮助。

在中平二年的春天,京畿之地爆发了严重的瘟疫。

朝廷为了防止瘟疫流入宫廷,立刻阻断了各州向雒阳的交通要道。

张梁作为黄匪余孽之首,其被押送进京之事也被迫暂缓。

这为张角等人的行动提供了充足的战略机遇。

不仅如此,为了做好瘟疫防控,冀州城内所有人都带上了白麻面纱。

这更加有利于张角等人掩藏身份。

一路上,凭着戏志才的“苏家”铜牌,众人再次化身商队,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北境重镇——邺城。

这就是黄金起义的首场之地吧!

张角站在城门口想着。

就在去年的初春二月,曾经的张角站在邺城的高楼上振臂一呼,拉开了黄巾起义的历史大幕。

而今天,自己再次回到这里,虽然没有故地重游的感慨,但一种厚重的历史沧桑感扑面而来。

“当年袁绍、曹操进入邺城时,也曾像我一样站在这城门前驻足遥望么……”张角心里想着,身后的张宝牵着牛近前兴奋的说道:

“大哥,又回到这里了,这可是咱们起家的地方啊!”

“是啊,这次又要搅动天下风云了。”

此时的邺城,虽然还没有曹魏时期天下中心的地位,但是自齐桓公时期以来,邺城就作为北方名城,屹立在漳水河畔。

四人牵马引牛,在张宝的带领下一直穿街走巷,直到傍晚时分,才在一家写着淘珍估衣的店铺前停下了脚步。

所谓估衣,区别于富商开的绸缎庄,是专门经营平民旧衣服的,顾客多是城中的苦力、手艺人等平民老百姓。

而像中山苏家这样的大商家,是不屑于经营这样的买卖的。

张宝上前,拍了拍窗户上的门板。

店里传来一声极为不耐烦的答话:

“都什么时辰了,没看见已经上门板了吗?

一会就宵禁了,滚滚滚!”

“这家店原来不是叫黄德估衣吗?

你们东家是不是姓张?”

张宝的语调里没有了以往的莽撞和粗鲁,就像是一个到城里投奔亲戚的老农民。

“找谁?”屋里问话的声音靠近了门缝,显然店里的伙计受到张宝的吸引。

“张东家,就是姓‘井、鬼、柳、星、张、翼、轸’的那个张。”

张宝所提的,正是二十八星宿的南方朱雀七宿,外人乍一听,往往是摸不着头脑。

“什么玩意,乱七八糟的,等会我跟东家回一句,大晚上的……”伙计的声音随着最后一抹夕阳渐渐消失。

过了一会儿,月影已经显现天边,估衣店里一声卸门板的声音,门开了。

“快进来吧!”

张角见开门之人,是一个胡须灰白的中年男子,他身后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年纪轻轻皮肤和那老汉一样晒得黝黑,看来二人平常都十分辛苦。

老汉嘱咐小伙计关上门,突然在张宝面前跪下。

“没想到今生今世还有机会再见到地公!”

“快起来,你看这是谁?”张宝搀起老汉,侧身将张角引到对方面前,张角则慢慢摘去了面纱。

“这是……天……天公!”

那老汉一开始还有些犹豫,仔细观瞧张角模样,竟然失声哭了出来,一下子抱住了张角。

“都是真的!

都是真的!

她们说天公是黄帝之子,死而复生!

黄天显灵了啊!”

老汉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后退两步,又向张角下跪,道:

“朱雀堂七宿于则成参拜天公,邺城信众苦不闻天公垂训久矣。”

张角点点头,然后扶起于老汉。

原来当日张角等人在邺城首唱义兵,在此地留下了大批信众。

后来兵败退走前,为了东山再起,安排一批虔诚能干的教众干部潜伏下来。

一年里,虽然在朝廷的打击下,部分潜伏者暴露被杀,但是还有一大批像于则成这样的人成功潜伏着,等待这张角再次振臂一呼的一天。

潜伏之事,原先都是张梁安排。

所幸于则成和张宝相熟,故而此时可以依靠。

张角也正是之前听说了有这么一批力量,才放心的将人马留在了草原,只带着三个人以身犯险。

此刻,门外街上传来了整齐的行军步伐声,正是邺城守军的宵禁巡逻。

于则成屏住了情绪,带着张角四人进入后院,拴好牛马。

他拉着众人打开后院一个存放农具的仓库,掀开一块铺地的杂草,打开了一个通往地窖的暗道。

进入前,典韦警惕地看看四周,想要留下来,于则成说道:“那孩子是我儿,有他在,壮士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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