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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偷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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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1039年3月18日[1]-1112年10月25日[2]),字子由,一字同叔[3],晚号颍滨遗老。

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

北宋文学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登进士第,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

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

此后随张方平、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

宋哲宗即位后,入朝历官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因上书谏事而被落职知汝州,此后连贬数处。

宰相蔡京掌权时,再降朝请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州。

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去世,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

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宋孝宗时追谥“文定”。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4]。

其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

[5]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

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

著有《栾城集》等行于世。

概述内图片来源:[6]

嘉祐三年(1058年)至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苏辙随父在开封游历。

十二月,全家抵达江陵,苏辙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南行集》。

[14]

嘉祐五年(1060年),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开封,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南行后集》,苏辙作《南行后集引》。

[14]三月,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调铨(根据考绩迁调)官员,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又举他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科举吏治类科目)。

同年,苏辙与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

[15]

科举风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

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宫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

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

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

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保苏辙。

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坚持要求黜落他。

[16]仁宗说:“以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宰臣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

不久后,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

[17]当时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

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18]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

[19]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顺长江回蜀葬父。

次年十月,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

[20]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服丧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于次年抵达。

[21]

熙宁十年(1077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职,为签书应天府(南京)判官。

当时苏轼也外知徐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居一百多天,创作了《逍遥堂会宿》等诗。

[29]

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即乌台诗案),被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

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盐酒税,[30]五年不得升调。

元丰五年(1082年),苏辙沿赣水至黄州,与苏轼相聚,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

于次年(1083年)应张梦得邀请创作《黄州快哉亭记》。

[31]

元丰七年(1084年)七月,苏辙被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

[32-33]

返朝任职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

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

八月,因旧党当政,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

[34]

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

当时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为相,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及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

大臣吕惠卿以攀附王安石而受重用,后又竭力排挤、陷害王安石,受世人憎恨。

到新党被清算时,他自知难逃责罚,请求外授宫观官以逃避贬官流放之罪。

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最终使吕惠卿以散官安置建州。

[35]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却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

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

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

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

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

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

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36]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

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

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

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

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

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

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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