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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开心就好(1/2)

有被人勒索东西的,却很少有人被逼着硬接受东西的.

方圆遇到了,而且他也很清楚,无论他有多么的不想要,他都得接受。

这也是一种悲哀吧?

相信很多人都渴望这样的悲哀。

冷笑了一声,方圆说:“啥东西?”

花小妖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宁耀酒店?”

方圆在江湖上混迹那么多年了,当然听过宁耀酒店,而且唐王就有一家,档次要比另外一家五星级酒店,唐王大酒店还要高档,就在新城区。

不过,他却从没有进去过。

宁耀酒店,全名叫宁耀国际酒店集团,原名叫富尔顿酒店,是英国富尔顿集团公司的旗下分支,拥有除全球范围内‘宁耀’商标的使用权。

宁耀国际酒店集团经营着326家酒店,分布在全球五十八个国家,其中在亚洲有一百一十家,华夏的三十九个主要大城市中(唐王的是特殊点原因),都有宁耀酒店的存在。

据说,宁耀国际酒店在全球,总共约有超过四万名职员,绝对是跟希尔顿相比美的品牌酒店之一。

方圆张口回答:“当然听说过,可这跟你有啥……”

说到这儿时,方圆忽地明白了什么。

方圆不怎么关心商场,不过也知道在三年前,已经成为当世国际酒店品牌的富尔顿大酒店,在更名为宁耀酒店时,曾经在商场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很多国际著名商场权威,都对富尔顿大酒店忽然更名为宁耀大酒店,而感到不解,并声称这是富尔顿集团决策层的一个重大失误,导致存世上百年的富尔顿大酒店,损失高达上百亿美元的品牌效应。

无论谁如何不解,富尔顿大酒店,还是按照董事会的决定,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为颇具华夏色彩的宁耀大酒店了。

“宁耀大酒店,也是你家的产业。”

方圆低声问道。

花小妖看着河面,轻轻点了点头。

“就为了我?”

“是。”

“你、你傻啊你?”

方圆喃喃的说:“你该知道,存世上百年的国际老店,品牌效应有多么重要,更换名字,会损失多少?”

“无论损失多少,都是值得的。

再多的钱,也只是为人来服务的。”

花小妖却只是淡然一笑:“如果不是为你考虑,我本来是想改名为方圆酒店的。”

方圆抬手,捂着额头后退了一步:“你、你疯了你。”

“不是疯,是爱。”

“你一个小屁孩,毛都没——懂得什么叫爱?”

“你是我丈夫,无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这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花小妖在说这番话时,样子很认真:“所以,从今晚开始,你就是宁耀国际大酒店集团的董事长了。

具体手续,我已经帮你办好了。

你的详细资料,都已经被当做集团最高商业机密,传达给了所有酒店的总经理。”

“以后,你去酒店,不需出示任何的证明,因为你的身份证,你这张脸,就是董事长最好的证明。”

花小妖继续说:“无论你去哪家酒店,让酒店为你做什么,他们都会倾尽全力的去做。”

“好事,真是好事。”

方圆眼角跳啊跳的跳了好几下,才说:“如果,我拒绝呢?”

“刚才我就说了,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

花小妖轻轻吸了一口气:“或许,你永远都不会去你的酒店,可它还是你的,只能是你的——那是我的嫁妆,爷爷拍板同意了的,而且也获得了家族高层的支持。”

其实花小妖有些事并没有告诉他,那就是如果她‘迎娶’方圆的话,她就是花家的新一代继承人;

但如果她被方圆迎娶的话,那么她的继承人位子,就会花家的别人所代替。

很明显,花家某些人,希望她能从花家出嫁,所以才同意了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并划在了方圆名下。

花小妖不说这些,方圆当然不知道。

就算他知道了,还能说什么?

沉默了片刻,花小妖才说:“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

“啥事?”

“以后,你都不要去一个地方。”

“啥地方?”

“罗布泊。”

花小妖的声音很轻,刚说出来,就被夜风吹走了。

方圆却听的很清楚。

愣了下:“罗布泊?”

“对。”

“我为什么不能去罗布泊?

还有,我为什么要去那地方?”

方圆接连问出这两个问题时,猛地想到了他做过的那个梦。

花小妖低声说:“我无法解释,你只要记住,我不会害你就行了。”

“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方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花小妖转身:“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记住我说过的这三件事,尤其是最后这件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花小妖转身要走时,方圆松开了手,就任由她款款前行,很快消失在了黑夜中。

她的人已经走老大一会儿了,可整个夜色中,仿佛还弥漫着她身上的特殊体香。

花小妖今晚来找方圆,就是为了告诉她,她要回家照顾爷爷了,以后暂时不会暗中盯着他了,但为了他能过的更好一些,才把宁耀大酒店,正式交在了他手中。

至于他要,还是不要,那都是他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条黑影从远处跑了过来。

是毛驴。

毛驴很兴奋的样子,来到大哥面前后,上窜下跳的,看来它在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吃的很不错。

“走了,回家。”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长气,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好像花小妖总算是被他从噩梦中删除了。

可他却很不解,为什么对花小妖的厌恶,貌似少了很多。

就因为她的痴情?

当然了,方先生觉得花小妖痴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因为人家已经说过了,在她十三岁生日前许下那个心愿后,无论是谁最先亲了她,哪怕是个脏兮兮的流浪汉得到了她的初吻,她也会嫁给他,像所有疼爱丈夫的妻子那样,处处为他着想。

方圆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河边慢悠悠的向回走,回忆着跟花小妖说过的每一句话,时不常的会自嘲的笑笑。

不过在想到她说的第三件事时,方圆在不解的同时,也有了一种莫名的不好预感:为什么,我就不能去罗布泊呢?

她为什么这样说?

那地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天生就有着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驴子精神。

方圆就是这样的人。

花小妖越是郑重其事的警告他,以后绝不许去那个地方,他还偏偏想去看看——当然了,就算是想去,也得有机会。

毕竟那地方那么荒凉,方先生又没浓厚的探索精神,无缘无故的跑哪儿去受罪啊?

他又不傻。

任何不傻的人,在大半夜时看到有人从自己家往外搬东西时,也会愤怒的。

“汪、汪汪!”

毛驴比大哥还要愤怒,呲牙咧嘴的狂吠了起来。

毛驴,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方家的守护神:别人往家搬再多的东西,它都不会管,可在没有经过它同意的情况下,哪怕是拿走一根针,它也会向这些强盗,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当然了,它是万万不会真扑上去撕咬那些人的。

大哥早就给它灌输个这样一个道理:为了财物跟人拼命的,都是沙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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