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生死状,货币战争(2/2)
伪“中央储备银行”的总部设在南京,发行货币称为“中储券”。
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20%是给汪伪政府用的,80%是给日本侵略军用的。
这个货币谋略就是在这个地方:一旦信用积累起来,日本侵略军需要多少物资,社会就要提供给他们多少物资。
由于上海在全国的金融地位,汪伪政府又在上海成立上海分行。
地址就设在外滩十五号,也就是原来俄国人的华俄道胜银行旧址。
此前,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大银行的总部因八一三战败而撤离上海。
但是国民*政府深知:由于上海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他们在上海金融势力在的存亡,仍然关系着其政治和军事命脉。
因此,重庆抗日政府继续通过留守在租界内的四大银行分行控制上海的金融市场,保持法币在沦陷区的地位。
伪中央储备银行的建立和“中储券”的出笼,以及日本掠夺性的意图,对于国民*政府的货币金融地位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此,重庆国民*政府迅速作出反应,着手布署与阻击汪伪中央储备银行的建立及中储券的发行。
为此,在上海滩,国民政府与汪伪集团围绕着法币与“中储券”的存亡展开了一场金融战。
在这场特殊的战争中,双方动用了政治、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直至发展到使用各自手下的特工组织,大打特工战。
这场战斗,在金融领域最终演化为一系列震惊中外的“银行血案”。
这是金融史上前所未有的。
在伪中央储备银行和“中储券”出笼的前夕,重庆国民*政府便已经电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沪中外银行转发指示:拒收“中储券”。
电文中说到:伪中央储备银行系非法组织,无充足之准备金,非中国或外国银行公会会员,要求拒收“中储券”。
根据这份电文,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召集上海金融业和商业上层人士讨论决定:
公共租界各商店须拒用“中储行”钞票;
“中储行”钞票不得购买外汇;
各银行储蓄柜拒收“中储券”。
重庆国民*政府还电函上海银钱业工会和市商会,命令它们一律拒用伪中储券,在上海租界的邮电局也奉令拒绝收汇。
随后,上海银行业,钱庄工会也迅速作出响应。
伪中央储备银行遭到租界一致拒绝,就连租界内电车公司不堪刺刀和手榴弹的威胁而同意收受“中储券”买车票,但市民却基本没人以它购票。
一筹莫展的汪伪集团急了,不惜动用76号特务集团,以销其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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