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福禄宴?(再续)(1/2)
炮声之中,吴汝义的亲兵用充满羡慕嫉妒的眼神打量着同自己一道赶往刑场的这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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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僧兵,全部披甲不说,一半的骑兵一半的步兵,骑兵的战马一色都是喂养的膘肥体壮的口外蒙古马,马上的骑手腰间佩着长刀,手中向上高举着丧门枪,背后还背着火铳,胸前斜斜的悬挂着赭红色的子药盒子,一个个都是头上戴着八瓣帽儿铁尖盔,身上两层甲胄:外面是南中胸甲,里面则是一色崭新的棉甲。
而步兵的装备除了不像骑兵那样拥有三件武器之外,只有刀枪火铳之中的一种,身上的甲胄都是一般无二,队伍当中赫然还拖着几门大佛郎机。
如果不是旗号和兵士们头盔下青虚虚的光头,这支队伍不亚于任何一个九边军镇主帅的家丁队伍,甚至更加强悍些。
要说吴汝义的亲兵也是老营精锐中挑选出来的,又因为他分管着闯营之中钱粮甲杖收支发放的大权,他的亲兵自然算是眼界开阔装备豪华的,但是比起这些几乎武装到了牙齿的僧兵,(嗯?
似乎又有哪里不对了。)却是有些相形见绌。
自从到了伏牛山,大批的杆子、土寇、刀客、马匪、饥民来投,闯营的队伍扩充的极快,虽然不停的打造、购买甲杖刀枪,但是供需矛盾仍旧十分突出。
为了能够在各位吹胡子瞪眼要求自己的部队尽快换上上好的南蛮装备的将领面前交代过去,经过李自成首肯。
吴汝义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撒胡椒面。
他将一套完整的南中步兵或者骑兵装备发下去,盔甲、刀枪、火铳、鞋袜一样不缺,但是,你们却要装备至少三个人,如此一来,各营的精锐虽然都有了南蛮的装备,但是往往是缺这少那,真正能够用得上全套盔甲刀枪的,也只能是将领们的亲兵和老营的精锐。
就这。
这些人还未必能够拥有火铳。
如此一来。
闯营的这些精锐战士,看着和自己一道行军的这群僧兵,如何不眼馋?
如果不是碍着军令,只怕沿途的闯营士兵会蜂拥而上。
将这群和尚的盔甲刀枪尽数缴了。
立刻握在自己手上!
“住持师傅请放心。
虽然福王今日必死无疑,但是闯王早已有军令在,斩首之后首级悬挂于宫门前华表上。
示众三日。
今日大和尚可以将他的尸身先行收敛,待三日后再行将首级收走。
闯王严令,不得损毁折辱。”
“阿弥陀佛,闯王大仁大义!”
道济和尚口中念着佛号,朝着吴汝义双手合十深施一礼。
眼睛却是满怀谢意的望着永信和尚。
“永信大师傅,能够数百里不辞辛苦星夜前来共襄义举,闯王知道了想必也是欢喜的。”
这次为了保住庙产和禅林,永信除了悄悄的给前来围城的闯营送了三千多石粮食,上百石的油盐之外,更悄悄的派人将历次吴汝义、张鼐等人在开封购买军器火药时付给他的禅林寺庙的保管费,一共一千副甲胄,二千杆刀枪,火药五十桶如数送回。
“闯营吊民伐罪,解救中原百姓于水火之中,敝寺上下感念莫名,无以为报,些许物品,请闯王赏收。”这一举动得到了李自成的大为赞赏。
如果没有这个关系,永信和尚敢向李自成为福王求情,请李自成允许道济和尚为他收尸?
即便是如此,永信和尚还是准备再下一个重注。
他已经看得清楚,洛阳这样的城池都保不住,开封等地也是危如累卵,这个时候不在李自成这边烧锅,更待何时?
炮声中,刑场上又一次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叫喊声,却已经是将福王五花大绑,并将他的松散的头发挽到头顶,插上亡命旗,推到在监斩台前,第三次炮声一响,站在犯人左边的刀斧手用左手将犯人的发髻一提,同时喝道:“跪好!”说时迟,那时快,人们只看见阳光下一道白光一闪,数十颗头颅齐齐的在半空中飞了出去,一股股鲜血迸出三尺以外。
担任行刑的这个刀斧手向前两步,弯腰提起来福王的头,走到监斩台前高高举起手中朱常洵的人头,请李自成等人验看。
这算是完成了斩讫报来的流程。
遵照李自成之前的军令,这头将带进城去,悬挂在宫门前的华表上,即古人所说的“枭首示众”。
(挂华表?
作者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不太好的东西。)
在刑场中间担任警戒和维持秩序的步兵都撤到监斩台下,将福王的尸首摆在预先备好的一个一人多高的木架子搭成的平台上,供洛阳听观看福王的尸体。
在前边的百姓们一拥而上,立刻将福王的衣服和裤子剥得精光。
更有人意图跳上高台将福王的心肝等物取走,按照民间迷信的说法,除了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以外,这些凤子龙孙身上的头发、肉和内脏更是千年难寻的治病良药,一时间,后面的百姓向前蜂拥而来,前面的百姓想要攀上高架,整个监斩台前混乱不已。
“砰砰砰!”
随同道济和尚、永信和尚前来的数百僧兵齐刷刷的朝天打了一个齐射,一个个如同庙里的怒目金刚一般。
“闯王在此,尔等胆敢如此放肆!”
永信大和尚一副忠肝义胆的神情,比之跟随李自成南北转战的刘宗敏、李过、袁宗第等人都要强过几分,更不要说新近投效不久的宋献策、李岩兄弟等人了。
早有吴汝义上前向李自成禀报,为其引荐永信大和尚。
而一旁的道济和尚则是在闯营士兵的护卫下,手执李自成的令箭上前将福王的尸身成殓起来,运回承恩寺中停放。
准备数日后与首级一道下葬。
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
明年正月,参政王胤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
常洵召三将入,赐宴加礼。
越数日,贼大至,攻城。
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
贼稍却。
夜半。
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
常洵缒城出。
匿迎恩寺。
翌日。
贼迹而执之。
遂遇害。
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
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
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
王妃邹氏及世子由崧走怀庆。
贼火王宫,三日不绝。
事闻,帝震悼,辍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殡。
(这是明史之中关于李自成破洛阳之后的记载,那种所谓的福禄宴的说法,纯属扯淡,按照某个驸马将军的作品中所描述,李自成军队之中,六十万的骑兵,四十万的步兵,每日用人血饮马。
一个成年人体内血液才多少?
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也就是说,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
而一匹马一天的饮用水是多少呢?
至少三十升!
我的天!
这尼玛得把当时整个地球的人都宰了也不够饮马的啊!)
来观看杀尚书、杀福王的洛阳老百姓熙熙攘攘的往四处散去,人们转过头望着这威武森严场面,情绪振奋,感慨万端。
有一个花白胡须的庄稼老头小声叹息说:
“唉,这个杀场,自古以来只杀老百姓,不知屈死了多少性命,从来连一个官儿也没杀过,今日却要杀王了。
连福王也可以杀,从前我连想也不敢想!”
旁边一个生着连鬓胡子的中年人用鼻孔哼了一声,接着说:“管他妈的啥金技玉叶,龙子龙孙,封王封侯,为官为宦,平日作威作福,耀武扬威,骑在老百姓的头上过日月,只要犯到闯王手里,都不值一个皮钱。
在永宁,不是已经杀过万安王么?
别看福王是‘当今’的亲叔父,一刀下去,喀嚓一声,同样脑袋落地,血溅黄沙,尸首扔给狗吃,有个锤子的‘福大命大’!”
那边道济和两个王府里的太监哭哭啼啼的将福王的尸身成殓起来不提,这边李自成却与永信和尚言谈甚欢。
“伏牛山的矿兵,登封的僧兵,嵩县的毛葫芦兵,这豫西的三大名兵,如今我闯营之中都齐全了!”
永信和尚一上来,便将这八百装备齐全武艺出众的僧兵双手奉上,连同那几门大佛郎机一道请李自成笑纳。
对于这样一支武装到牙齿,且又精熟武艺的力量,自然李自成没有理由拒绝,当下除了好生夸赞了一番永信和尚之外,少不得给了他一个登封营的营号,允许他在登封一带活动。
同在登封一带聚众数万,攻破登封县城的土寇李际遇作战,以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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