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4)
高手,就要有高手的风度,只可惜,有些人,天生就是没品的存在,无疑,韩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仅没品,而且还很缺德,天生的品质,始终让他……有些时候看起来很恶劣。
有人自然不相信韩文的能耐,所以——韩文手掌微动,“砰”的一声响,在他身侧的酒馆儿墙壁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掌印儿,直接击穿了青石墙壁,冷风冰雪,倒灌而来!
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一掌雄猛霸烈,一掌击出,直奔酒馆儿的青石墙壁,虽然硬生生的被他顿止,但余势依然未尽,澎湃气劲竟可直接将青石墙壁击出一个掌印儿来!
在场之人无不动容,这一招运劲之准简直匪夷所思!
这招本是势狂力猛,想要在击出去之后收发自如本就很难,在青石墙壁上打出一个洞来更难,击穿青石墙壁却又不让墙壁倒塌,更是难上加难,但是此“三难”,竟给这个怪异的家伙一一办到,其功力之高简直无从想象,这是哪儿来的野生高手?
就连“小李探花”此时都有些动容,他相信,可以在青石墙壁印上手印儿的人很多,他同样相信能够轻易打穿这面墙壁的人也很多,可要是能够在距离三丈余远,打穿墙壁的同时却不让墙壁倒塌的人……屈指可数!
“看什么看?
掌柜的!
给小爷打几桶水过来,再找一套合适的衣服。
嗯,毛巾也要!
快点儿!
都看什么看?
每人五十两银子!
没有?
没有的话,那我可就对不住了!”。
穷疯了的韩某人此时,怎么说好呢……太凶残点儿了。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钦点拒做官,情义走天涯!”
这二十个字堪称是李寻欢毕生写照,青年时代极尽辉煌,才华横溢。
天纵之姿,武功之高更是惊世骇俗,排兵器谱。
列尽天下高手,“小李飞刀”依然名列前三,仅次于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之下。
只可惜辉煌之后便是无尽落寞,李寻欢重情重义。
这本是最大的优点。
却也是他最大的破绽,一生为情义所困,所苦!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因为这十六个字,放眼天下,但凡武林中人。
愈是高手,只怕没有一人不想见识一下小李探花的飞刀。
也没有一人不想亲眼目睹一下他那出手一刀的惊心动魄!
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看着酒桌上的几坛酒,微微笑着,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看了一眼在掌柜的柜台后洗澡的男人,又看了一眼李寻欢,突然问道:“他看起来很不正常!”
李寻欢笑了笑,道:“高人,有几个正常的?”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努着嘴,好半天,道:“不为什么!”,这简直就是废话,所以他也笑了,摇头失笑,道:“要是能离开就好了!
可惜了!
我们现在全都是被打劫的对象!”
“不!
你是!
我不是!
他已经说不打劫穷逼了!
我不知道穷逼是什么意思,大概是……特别穷吧?”,少年很诚实的回答,旋即又问:“为什么想要离开?”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虽然人不是我杀的,可杀了人之后,必定会有麻烦随之而来,我不怕杀人,也不怕死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舀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他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道:“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应该送那个怪人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他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
你错了!
那个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甚至一文不值!”,他忽又眯着眼睛问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帮你杀掉那个人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诸葛雷,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是难以想像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吃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可你还没说那个怪人为什么出手帮我杀掉诸葛雷!”
“因为他是个剑客!
而且……剑术高深!”,李寻欢沉声说道:“剑客最见不得人的就是有人从背后用剑偷袭别人!
他杀了诸葛雷并不奇怪!
就这么简单!”
“可他手中没有剑!”。
少年蹙着眉头说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可他心里有剑!
况且,你也应该看到他是怎么杀死诸葛雷的了!
手指一点。
那就是一抹锋芒无匹的剑气啊!”
少年忽然笑了,摇了摇头,有点了点头,看着自己的剑,道:“也许!
我应该向他挑战!”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
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道:“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
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
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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