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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女刺客(2/4)

刺客来得快,去得也快,只留下了这地上的狼藉一片,韩文冷哼一声,低着头思虑了一番,好一会儿,披上了黑色的狐裘大氅,几个闪闪落落便离开了这里;

黄石镇是一座非常荒凉偏僻的小镇,自从它附近藏金的传说,被证实为只不过是一种谣言之后,连经过的行旅客商都绝迹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在通商大道上。

这里的居民,都是数代以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根落籍的,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贫穷但却安定的生活,也已经不能再去适应外界那种繁华世界中的竞争与忙碌。

在小镇上,王大眼的杂货铺就是最富有的地方,但在镇子外还有一个庄园,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土财主,黄石镇上的好田好地都是他的,连几个甜水井也都是他的,他叫——沙大户!

沙大户的名字当然不叫大户,只不过他确实姓沙,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玄祖都姓沙,而且都叫做沙大户。

对他们家的人说来,除了“大户”这两个字之外,几乎已经没有更适当的称呼了。

因为他的玄祖沙曼阁被朝廷遣放到这里来之后,就成了这里最有权势的人。

沙曼阁,字观云,好学道,十三岁入庠,十七岁中举,十八岁即高中,点翰林、人情流,少年清贵,想不风/流也不可能了。

可是风/流也要付出代价的。

风/流轻狂,风/流环薄,风/流清贫,风/流早死。

为什么一个才情绝代的词人要忍心把他的浮名──把他不是浮名的浮名换作浅酌低唱?

那只不过是风/流而已。

风/流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得又如何?

失又如何?

生又如何?

死又如何?

一芥子即一世界,一刹那即一永恒。

沙曼阁的风/流。

换来的结果,就是要他们沙家的人一辈子都要发配到边疆去做流民。

可是他们沙家的流民,在黄石镇上。

过的却是非常贵族化的生活。

因为沙曼阁是个读书人,到了黄石镇之后还不到一年,就在附近一个山坑里挖掘到黄金。

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金子更实在、更宝贵的?

贩夫走卒、妇孺幼童、蛮汉村夫,他们也许不知道珍珠玛瑙翡翠碧玉书帖名画汉玉古碑细瓷,可是黄金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知道黄金的价值,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自从沙家暴富后,黄石镇附近就开始有了一阵寻金的热潮。

想发财的人从四面八方拥集而来,黄石镇就在一夜之间忽然繁荣了起来。

只可惜这阵繁荣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除了沙大户之外。

能找到黄金的人实在少得可怜。

大多数人都失望的走了,只有沙大户依旧是沙大户,黄石镇也依旧萧条如故。

正午时分,沙大户正在喝他这一天的第一杯酒。

中午这一餐。

他喝的通常都是比较软一点的酒,这天他喝的是特地从绍兴捎来的善酿。

这种酒极易入口,后劲却极大,陪他喝酒的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一位清客孙先生,据说是从知县任上致仕的,着起来文质彬彬的,儒雅温和。

进来禀报有客来访的是,这一天在门房里当值的护院杨五。

沙大户一只手拿着酒杯。

一只手拿着筷子,眼睛看看一碟凤鸡里的一个鸡脚。

冷冷的问杨五:“你知不知道我在吃饭的时候,是从来不见外客的?”

杨五面上略带难色,道:“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不叫外面那个人滚蛋?”,沙大户冷哼一声,他这个人……说得粗俗些就是太肥了,满肚子的大便,可惜的是,他除了这一肚子的大便,还有无数的金银珠宝;

有很多人就好像苍蝇一样,一看见大便就会不要命的飞过来,而他们的大便就是金银珠宝,强盗、逃犯、凶手、恶棍、采花贼和一些出卖了朋友的畜生,他们被人逼得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会变成苍蝇,就会嗡嗡嗡的飞到一堆大便上去,这些大便当然是愈远愈好——无疑,沙大户就是这其中最远的一个;

“我本来不但想要他滚蛋,还想拎住他的脖子把他扔出去。”,杨五叹了口气,道;

沙大户眉毛一挑,道:“你为啥没有这么做?”

“因为这个人我扔不出去。”,杨五说:“他没有把我扔出去,我已经很高兴了。”

沙大户转过头,眯着眼睛看着他:“我本来一直都以为你是一个很有种的人,怎么忽然会变得那么孬了?”

在自己的老板面前,杨五说话也不太客气。

“我一点都不孬。”他说:“我只不过不想去惹那个人而已。”

一旁的孙先生插口了:“那位仁兄究竟是何许人也?”

杨五故意很冷淡的说:“他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无非是不久之前战胜了叶孤城的天下第一剑客韩文而已!”

沙大户的架子一向是非常大的,大得不得了,可是听到韩文这两个字,他立刻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张脸顿时颤抖得厉害,道:“真是杀星上门儿,鬼见到都愁啊!

出门相迎,莫要慢待!”

“免了!

我已经进来了!”,韩文已经进来了,而且进来的毫不客气,四处扫了一眼,道:“我想找个地方,跟你借个人带路,金七两对吗?

给我带路!”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

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

韩文不会看走眼吧?

金七两叹了口气道:“这你也能认出来?

我好像也不认识您韩大爷吧?”

“我不会看错人的。”。

韩文淡淡说道:“轻功高强的人,站立的姿势不一样,你现在是准备逃跑吗?

那是不是要试一试我的剑有没有你的腿快?”

金七两苦笑连连,道:“我只是个小人物,韩大爷又何必为难我呢?

我的腿有没有您的剑快……只怕只要长点儿脑子的都不会去试试吧?

也罢!

算我倒霉!

不知您要找的人是什么人?”

“你看看这个!

它很特别!”,韩文扔给他一样东西,这是从那个刺客手里夺来的刀。

或许,这不应该叫刀;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

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

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

就好像鸡生蛋。

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韩文也是个江湖人。

所以他看了半天,缓缓地说道:“的确很特别!

这把刀。

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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