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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天师布道 功德自生(1/2)

终于赶出来了,多谢天之东皇和斐度两位兄弟的打赏。

尤其是斐度兄弟辛勤管理评论区……这一尊不知道看的会不会太过枯燥了……

“己所不欲被人杀者,勿杀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奸淫者,勿奸淫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偷盗者,勿偷盗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作假见证陷害者,勿作假见证陷害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谋夺财产,霸占妻女者。

勿谋夺他人财产,霸占他人妻女。

若有违反者,国法刑求之后。

尚且有鬼神地府之刑!”

虽然文飞宣告一条,诸人都眉心眼角开始乱跳。

粗粗一听文飞所说的这几条,听起来简单比儒家或者佛教经常宣讲的各种道德规范,简单的太多。

简直是粗陋。

但是仔细一听,想起来,却就是简单明了,更富有操作性。

不像佛门那些烦琐的几乎不能实现的种种,如同扫地莫伤蝼蚁,一碗水有多少亿虫子这些简单多了。

也是更加符合普罗大众的道德标准。

简而言之,也就是更有操作性。

而且又紧扣儒家的道理,也能符合士大夫们的观念。

在文飞看来,只要不干涉到别人,不强加到别人头上去。

你自己不管干什么,那都是道德的。

“为人当孝顺父母,忠于家国!”文飞再补充了两句。

儒家核心无非就是“忠”“恕”二字。

己所不欲,文飞应经点明了宽恕的道德规范。

再加两句。

却已经是忠字的范畴了。

文大天师接着演绎:“齐家治国平天下,人道大圣孔子所言已经大善。

国是由无数之家所组成。

为我等所有人之大家也。

因此,孝敬父母。

忠于家国。

是人之天伦本份。”含糊其辞的把皇帝的概念用家国给代替过去。

“但是以吾天道来看,还有民族。

何谓民族者,非单单之血缘。

乃华夏者,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有礼仪之大,故称夏。

华夏者,吾等之民族也!

外夷狄。

内华夏!”

“有华夏之国家者,谓之国家。

无华夏之国家者,谓之禽兽!”简单而言。

民族并不大单单只是血脉基因上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文明的延续。

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有礼仪之大,故称夏。

若中土之地文化尽已缺失。

道德都已不存。

礼仪都化乌有,又如何敢自称华夏?

衣必精美,物必丰盛,人必礼学,国必利益,君臣必称吾国吾民,此方谓之是真正华夏!

文飞现在说的都是极其粗浅,但是没关系。

他现在所说的都是纲领。

等到以后,自然有人按照这纲领来编订各种细节。

完善整个教义。

他相信只要持之以行,只要道教一直占据强势地位。

那么这个纲领,文飞毫不怀疑,日后能成为十诫一样的最高道德标准。

而且文飞还引入了儒家学说,来加以诠释。

在文飞看来,太多太过的道德标准都是狗屁。

根本没有人能达到,比如后世某组织一般,道德标准之高,无可比拟。

但是根本不具有操作性。

即使在某一段时间里,强制加以施行。

但是高压之后,就面临着反弹,反而使道德更加的败坏。

“太上曰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以上所言,为我普通善信所应遵守。

而我道士,更应该是道则进,非道则退。

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

忠孝友悌,正已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

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已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为天下百姓之榜样,如此方能称之为真道士!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文飞提出道士的道德标准更要超过普通善信,完全采用自《太上感应篇》。

亏文飞这货把这本书记得这么熟悉,一口气背下那么大的一段子出来。

《太上感应篇》要在南宋时始获官方重视,历经宋、元、明、清而久盛不衰。

它不再局限于虚无的说教,而是建立了现实的伦理准则,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言行,特别是有助于保证国家、社会、家庭的严谨秩序。

而《阴鸷文》大概还没有出世。

可以说后世中国的士大夫们,家里从来不会少了《太上感应篇》和《阴鸷文》这两本书。

几乎整个中国古代的民间道德体系都建立在其上……

所竭力倡导的善行,竭力主张去除的恶行,诸如爱国爱民、敬长爱幼、慈心于物等等思想,几乎都是中国传统美德的之所在

文飞也只是采纳了太上感应篇的一部分,其他也记不得太清楚了。

而且文飞作为一个现代人来说,有些不符合自己他观念的,比如扫地怜惜蝼蚁这些,更是要通通去掉……

可以说,文飞这一番讲道,算是给道教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道德体系。

更要野心勃勃的推广到整个社会上去!

下面那些道士,有些的听得欢欣鼓舞,有些不以为然。

文飞心里冷笑,人主的权柄,就在赏罚二字。

神灵的权柄也是一般。

文飞既然宣称是代天弘法,就容不得任何人阳奉阴违。

若是有人再敢违抗这些准则者,那就怪不得文大天师杀鸡给猴子看了!

“来人啊,把我今天所说戒律抄写下来。

刻成碑文,若是有违反者,阳世自然有国法和教规,阴司更有地府和鬼神在。

鬼帝大尊当司此责,依人所犯轻重,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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