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国丈来拜(2/2)
崇绮沉着镇定,文思格外敏捷,下笔有如行云流水,不多时,便洋洋洒洒地写完了上千余字的经史时务策文。
次日,8位阅卷大臣在所有密封试卷中圈出前10名,送呈皇帝亲览。
可当时同治皇帝还是个10岁的孩子,此事便由两宫皇太后代行。
慈禧太后见一本卷子文辞写得不错,字也挺有功夫,就主张点这本为状元,慈安太后说不出什么意见,就由着慈禧太后做主,把10本卷子的名状安排停当,并用御笔点了。
密封试卷拆开,才发现排在一甲一名进士的竟然是蒙古正蓝旗人崇绮,这可是清代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先例。
原来,清初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在科举取士上采用“旗不点元”的策略,即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不取旗人。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这是从顺治帝开始历朝因循的惯例,怎能破例呢?
可是,慈禧太后御笔点中的状元,又不好改换。
养心殿上,两宫太后和阅卷大臣们皆颇费周章,慈禧太后斟酌再三,犹豫不决,遂决定交给军机大臣和阅卷大臣商议。
众大臣经过反复争论,得出“但凭文字,何论满汉”的结论,奏复两宫。
崇绮作为一名旗人,破天荒地当了科举考试的状元,引起了满朝的议论和称羡,成为当时轰动朝野的重大新闻。
祟绮也因此有了“小金榜状元”的美称。
而整个清代,满、蒙人参加汉文考试最终能夺魁的也只有祟绮一人。
崇绮金榜题名后,照例入翰林院为修撰。
1870年,崇绮升为侍讲,是年秋,又任河南乡试主考官,后来又充当日讲起居注官,侍奉于皇帝左右。
1872年,同治皇帝已届成婚之年,需从高级官员的女儿中选一皇后。
崇绮之女阿鲁特氏因相貌端庄美丽,性格文静娴淑,被东宫慈安太后相中,最终获得同治帝首肯,被册封为正宫皇后。
作为皇后之父的崇绮,受封为三等承恩公,崇妻瓜尔佳氏为一品夫人,他的直系亲属从蒙古正蓝旗升隶满洲镶黄旗。
ps:人的一生最少要判刑十次。
1、治安处罚拘留10个月(胎儿时期)2、保释期3年(幼儿时期)3、劳动教养改造12年(中小学时期)4、假释(大学时期)5、无妻徒刑(毕业后工作时期)6、缓刑监控(恋爱时期)7、有妻徒刑(结婚)8、有期徒刑10-30年(买房按揭时期)9、生个儿子(死缓)10、最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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