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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成为历史(2/2)

仙后们哀嚎阵阵,妖精们却有些心有余悸。

这样的厄运,不会再降临在wuli那些sj的oppa身上吧?

她们有些不敢想象。

却是在这样的时候,s.m自由公关团队去应付外界。

然而好像是有预谋的一般,过于巧合的,在当天,议会某参议院的议员提出一项草案,鉴于近些年许多艺人相继自杀,并且背后还有隐秘的潜.规则和不道德交易。

议员提出废除经纪公司给予艺人的奴隶制合约。

年限尽可能的缩短,调整收入比例等等。

而这项提案在张紫妍去世后的两个星期就最先被国会提出来,定名为《张紫妍法案》。

如今在7月末8月初被正式提上议程,并开始修改的同时逐步生效,虽然离具体完成时间还有不短的距离,然而这项法案却已经创建,不再只是随口说说制造噱头的话题,却是真正要实施不容玩笑的定义。

这就已经不再只是s.m的事情了,而是所有经纪公司都要着手应对的大事。

尤其是盛产偶像的经纪公司,这种状况最严重。

演员待遇普遍要更高一些,也相对要自由一些。

虽然也很苛刻,可是比起那些动不动就练习五六年的练习生,出道之后自由被限制,收入比例被严重剥削,甚至合同都要签署十几年的年轻偶像,还是要好太多了。

现在这样的法案一出,加上东方神起的事件。

经纪公司最先要做的就是安抚旗下idol。

不出名出道晚的还另说,但是成名的正当红的,能给公司源源不断赚钱的男团女团男idol女idol们,则是重点安抚对象。

合同更改,年限缩短,这已经不是秘密。

如此一来,自然从不关己事,变成了和自己相关。

少时林允儿和崔秀英一回来,就被朴株永叫回公司。

行程先放到一边,首先就是调整合同。

崔秀英本身签署时间就不是最长的,而且她家世也不一般,所以就只是口头安抚一下,之后先放到一边。

而相应的,两名成员。

金泰妍和公司签署了13年合同,林允儿签署了11年。

至此分别改成出道日起7年和现在开始5年。

其实都差不多,如今是09年,现在算起和出道日算起,两人大概都将是2014年合约结束。

不过还是有补充条款,就是优先签署权。

搞定最红的这两位成员,s.m也算是放下心来。

不管她们到底是谁运营的,但终归都是s.m公司的旗下艺人。

现在最能赚钱的就是她们了,稳住少时,s.m还可以有时间,一一解决所有的事。

他们自信,巨头娱乐公司,就是有这样的信心。

(第二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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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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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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