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千金(39)三合一(2/5)
二十多岁了,你觉得继续隐瞒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彤和林琼,我父亲曾经以为都是亲生的,他对两个女儿给予的是一样多的。
可你知道,林彤这些年,以各种名目从我父亲拿了多少价值的东西和产业吗?”她伸出两根手指,“两个亿!”说着就冷笑不已,“那你知道,同样作为我父亲的女儿,林琼手里有多少产业和钱吗?”她同样伸出两根手指,“林琼没有产业,卡里只有二十万多一点的钱。
请问,哪个二十才出头,还在念书的你们,会想尽办法从父母手中要钱,要了钱却不花了它,一直积攒着?
每个孩子都会跟父母要钱,要钱都是有目的性的,我要买什么,我要去干什么……你们其中有谁,会要了钱却偷偷攒着?
这两个亿的资产,我们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可没有一个人拿这个说事。
养她到二十多岁,明知道非亲生却心安理得享受一切,在你的眼里,她也是无辜的,是白壁无暇的……”
这姑娘面色通红,但还是道:“她攒那么些钱,是因为她觉得她有妹妹,将来说不定什么都不给她……”
“那你知道,我父母离婚的时候,我母亲带走了我父亲的一半产业吗?
就算我父亲的给她和林琼平分,她却可以单独继承我母亲的所有财产。
也就是说,林氏传到我父亲这一代的家产,她若是亲生的,就能得到四分之三。
卢珊是没有任何分财产的权利的,她怕什么?”
“但是,到底是养了二十多年,她结婚了,没有一个人去关心……”
“她结婚通知你了?
那对不起,她没有通知我父母,说她结婚了。
再说了,养了她二十多年,吃亏的是我父母呀!
按照你的逻辑,已经吃亏了,我父母就该继续吃亏下去,对吧?
养了二十多年,给了她能给的一切,难道不是她欠了我父母二十多年!
是,谁都知道讲情。
但讲情之前,是不是得讲讲理呢?”
是啊!
横不能人家那样养了二十多年,现在还欠你的吧。
没这道理呀!
何况,你拿了人家两个亿,谁也没说什么呢,对吧!
因为这事,有那么一些人,攻击林爸和章妈,你若是真觉得人家是你父母,你怎么不出来澄清。
嫌弃人家不关心你结婚,可你要是把人家当父母,别管人家怎么对你,你告诉人家了吗?
哦!
还得人家上赶着关心你!
就有人喊这姑娘,“出去!
我们是来上课的,不是来听你在这里瞎叨叨的!
滚出课堂去!”你们这种人肆意伤害章妈,林彤怎么不站出来维护。
反倒是人家亲生女儿把妈妈护在身后。
好好的一堂课,直接给毁了。
这学生还真就是a大的。
跟她一个宿舍的姑娘,都觉得她有毛病。
轮得到你义愤填膺吗?
你跟你养父母感情深,那就深你的去呗。
啥也不了解,就冲出去跟个卫士一样,林彤能给你几个钱?
这段视频林雨桐由着这么发出来。
她也给林云山打电话了,“这个官司得跟林彤打。”
打吧!
没有林彤这一出接着一出的,就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给她那么多,确实是在以为她是亲生的这个前提下的。
既然不是亲生的,那这赠与的前提就不存在。
给的多了,这个都有记录的。
有转账的记录,有她刷林云山的副卡签单的记录。
除开买那些奢侈品服侍和包包,把这些都算在养她的日常开销里。
可单就有收藏价值的宝石古董,林琼就花了九千多万。
而其他的,就是一些现金,还有她名下的豪车豪宅,这一部分差不多一亿多。
林彤一直觉得她有一亿多的资产,因为她觉得九千多万买宝石古董,只是日常开销而已。
压根就没计算在内。
可如今,这些东西要跟她清算。
她当然不愿意。
金银城并靠不住!
什么才是立足的根本,她分的很清楚。
这每一笔花销都是有记录的,不是你空口白话说没有就没有的。
林彤简直觉得莫名其妙,睡了一觉起来,风向就变了。
她第一次觉得,网络舆论这个东西,真的不是很好掌控。
她其实没别的意思,然后别人就解读出别的意思了。
接着就坏了,有人冲到头里去了,事情越闹越大。
她给金银城打电话,“现在该怎么办?
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打个屁官司,“还给人家。”金银城说的斩钉截铁,“你不是人家的女儿,懂吗?
人家给你,不追究的话,那就是你的。
但人家要是追要,你就得还。
我老子要是把钱给了不相干的人,我也要要回来的。”
“还?
你说的轻巧。”林彤变了面色,“如果都给了,我还剩下什么?”
“你还是金太太!
这是林家给你的最贵重的东西了。
要不然,你都不知道世上还有我们这种圈子,知足吧!”说着,一把就给挂了电话。
可林彤说什么也不会动自己这部分资产了,这是她留给自己的最后保障。
她也找了律师,说这个事情:卢珊对林家的财产是没有分割的权利,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在婚内,对财产是有支配权的。
林云山不知道我非亲生的事,但是卢珊是知道的。
在卢珊知情的情况下,卢珊想赠与亲侄女,这有问题吗?
我是花了林家那么些钱,但这卡之类的东西,也不止林云山有。
因此,不能以林云山赠与自己来要回这些财产。
这是卢珊在其婚内赠与亲侄女的,是合理合法的。
早前,卢珊是具有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所以,不能因为对方现在精神有问题,就否认之前的行为。
那边一应诉,林雨桐就不管了。
在乎的不是那东西那钱,看的就是她的反应。
她要真还了,以后干啥不得顺顺的。
大家对她的态度立马就能不一样的。
就是林云山也不可能不给她留点最后的保障。
在知道对方非亲生的情况下,给予一些赠与。
这个时候,才是讲情的时候。
先是法,再是理,最后是情。
可你要是先讲情,再讲理,这不就不用上法院这么麻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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