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七十二章 强势(2/3)
对付几平方公里面积的敌人,无能为力,这仅是三十亩地大小,隐藏四十人足矣,其实面积也不大,随着一个个“燃烧弹”掉到林子中,一股股浓烟随着升起来。
其中最狠的便是狼毒,不但燃烧时的烟呛人,还含着一些有毒成份,仅是一会儿,几十名交趾人就从林中钻出,想逃到河边芦苇丛中。
郑朗喝道:“派兵士上船,对他们喊话,若出矮林,杀无赦。”
“这不公平,”李日同大叫道。
“李日同,某是怎么与你约定的,交战地点仅限于密林与林前这两百步的空地,出了这两个区域,杀无赦。
至于公平,这是战争,战争诡计百出,示问谁会傻呼呼地打公平的战场。
或者某再问你,我朝有大军百万,你们交趾有多少军队?
我朝一年国家收入是一亿多万缗钱,你们交趾一年有多少收入?
两国不开战则己,一开战对你们交趾来说,永远就没有公平可言!
我朝对你们交趾一直抚柔有加,可你们交趾每隔几年便要入侵一次,又叫公平吗?
当真以为你们交趾密林很多,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吗?
战争时我会有几十种方法将你们军队逼出密林,与我军正面交锋。
若比试正面作战也可以,只要他们出林,某绝对不会让属下投放任何火药包与狼毒弹。”
李日同哑口无言。
想了一会,大声喊起来,不知道他在喊什么,但看到那些兵士开始用刀割下自己的衣服,沾上水,在宋兵的船还没有到达芦苇外围退了回去,一边还用那些湿布堵住鼻子,逃到林中。
郑朗冷笑一声,心里说道,这样就能逃过去?
气艇又飘了回来,抛下铁锚,雷得李日同一头冷汗,敢情宋人将这庞然大物当成船了。
空箱子扔了下去,又垂下绳索,吊上两个棺材,很重,两个大汉往上提都感到吃力,一边提一边不时的停顿休息。
仅不到一百米的高度,却花了很少时间才吊上去。
李日同不知道它的用途,但是王绰、鲍轲与尚同皆在冒冷汗了。
鲍轲忽然说道:“让百姓再往后退,再往后退。”
奶奶的,贝州那么坚固的墙一下子就弄塌了。
这一炸得多大威力?
没那么严重,形式差不多,可体积小多了。
里面仅一百余斤火药,不过与上次的棺材不同,棺材上面的木板很薄。
使冲压向上,这次却是棺材四周的板薄,使冲力扩散,而且没有泥土的封闭,压强也不及那次,郑朗只能在里面又裹了一层铁皮子。
再次慢悠悠地飘了过去。
李日同又在外面大叫起来,是吩咐他手下注意这两个棺材,掉下来时离它远一点。
不然身边这个提点刑狱使不会这么紧张。
威力一定很大。
两个棺材砸了下来。
郑朗喝道:“捂耳朵。”
围观百姓一起学着郑朗将耳朵用手塞上。
棺材落到地面,两声巨响传出,惊天地动一般,就象世界要毁灭了,虽站在外围,都感到大地在震动,身体在颤抖。
许多百姓先是震蒙了头。
后是跪在地上喃喃祈祷。
然后看到那片矮林,林子似乎象刮起一阵超级的龙卷风,无数树木棘刺草皮子,接二连三地被抛向空中,然后狠狠地落在地面。
又腾起一阵阵烟尘。
渀佛升起两朵蘑菇云。
所有人吓呆了,特别是那些心中有鬼的蛮人酋首们,跪在地上呆若木鸡。
他们在心中想像着若是宋军驾驶着几十艘这种巨大的天上飞船,飘到自己村寨上空,将这个武器投下来,会出现什么结果?
想到这里,一个个额头上直冒冷汗。
飞艇又飘回来,再次将一个个箱子吊上去,重新飘回林子上空,烟尘才略略散去,隔着一层层灰霭,能看到林中出现两个巨大的白窟窿。
有没有炸死交趾人,没人知道了,估计就是炸死了,当时也听不到惨叫声。
李日同脸上已经堆上一层层乌云,他同样也在想,若是这玩意儿往交趾飞,会是如何?
又是一连串爆炸声响声,不过与刚才那两声爆炸声相比,那是小巫见大巫了。
随着毒烟又在林中蔓延,飞艇又飞了回来,往天上吊棺材。
林子里传来几声哇啦啦地叫声,三十一道人影满身狼籍窜了出来。
好笑的一面出现,大多数兵士逃出林子后,张弓搭箭,准备反抗,但有几个兵士却将手中的刀与弓箭一丢,伏在地上用结结巴巴的汉语喊投降。
郑肃举起手中的弯刀,喝道:“杀。”
箭在飞,马在奔。
果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兵士,如此狼狈了,虽是南方马,毕竟是马,在高速奔跑中,仅是两波箭雨,不到六十支箭矢,居然射中两名蕃骑。
一名蕃骑箭伤不严重,发出一声大吼,连着箭头生生从肉里拽出来。
胳膊肘儿上还在喷血,继续使着弯刀骑马向交趾兵士奔去。
狂悍之气再次让这些蛮人汗颜。
不仅是高科技了,兵士也凶悍哪。
另一名蕃骑情况有些不妙,一箭正中胸口,掉下马来,因为脚还在马蹬里,让马拖了很远。
这些蕃骑跟了郑朗很长时间,看到他牺牲,郑朗不由地攥紧拳头,愤怒地低吼一声:“杀。”
渀佛听到他的话,马的速度更快,扬起阵阵尘灰,马蹄声踩在地面上,发出一首急促的进行曲。
已经冲到交趾兵士面前,有的交趾兵士吓得向林中逃去,可哪里来得及?
有的交趾兵士仍然勇敢地放下弓箭,拨出腰刀,想要拼命。
“杀,”几乎同时,三十几名蕃骑举起大刀挥砍下去,马还在跑,刀却在一次次地挥舞,虽有人在反抗,但几无一合之敌,中刀必亡。
郑朗眼睛却睐了起来,短暂的一刹那时间,让郑朗看到一个秘密,不是交趾这几十名兵士不勇敢,在敌境深处,经此乍变,依然还有一半人在反抗,算是不错了。
换普通的宋军前来,表现会远比他们更差。
不过也不能当作常例,毕竟是精挑细选过来的勇士,与普通兵士是不同的。
与勇敢无关,而是纪律,自林中逃出来,有的兵士伏地投降,有的负隅顽抗,有的想要逃命,就连射箭时也不是很整齐,尽管有可能个个是射箭手。
这个漏洞在自己手中无所谓,若是放在狄青这样的名将手中,会将它无限地放大。
战马还在狂奔,虽是三十几人,还是不习惯的南马,然而三十几人穿插纵横,进退自如,让人看得赏心悦目。
但这个赏心悦目的背后却包含着一个巨大的意味,那就是训练有素!
这才是最可怕的。
仅是几次穿插,三十一名交趾人全部倒在血泊里。
“你,你……”李日同气得直哆嗦,用手指着郑朗,气得说不出话。
“别急,李日同,你既然来了,某还有一件事没有与你谈呢,”郑朗说着“挽起”他的手,往城中拉。
别以为郑朗是文官,更不会什么武艺,不过自幼家庭情况良好,对自己也不吝啬,身体远比普通人更强壮。
说不定练一练,还是一个好战士呢。
李日同精瘦的身体让他就象拎小鸡一样,几乎是提着,提向城里。
人群还没有散,在观看气艇降落,打扫战场。
郑朗一行人却进了城。
对郑朗做法李日同十分愤怒,可忽然想到自己四十名侍卫全部牺牲,仅剩下一些无用的下杂与文吏,而这个宰相心狠手辣,让人难以想像,变得老实了。
让郑朗强行拉到州衙,郑朗说道:“坐吧。”
“我不服气。”
“没有关系,总有一天,某会让你们交趾人从上到下一起彻底服气老实的。”
“你!”
“我的做人宗旨便是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枪。
瞎毡原来对我朝有敌意,后来真心归顺我朝,就是朋友,某同样很善待他。
但他不老实,某就会让他变得老实。”
瞎毡的事也算是一件大事,李日同或多或少听闻一些,闭嘴不语。
“我们说说正事,侬智高算是你们交趾人还是我们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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