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二十八章 资料(1/2)

装备的属性非常好,并且是出自一头地行龙的身上。

这可是非常高端的生物了。

整个样子,和没有翅膀的巨龙是很相似的。

清白地行龙的柔软魔法袍等级:150

品质:神魔魔法抵抗:300

护甲:17000

物理防御力:14000

智力:+25000

精神:+25000

最大魔法值:+100%

魔法值恢复速度:+100%

(1)受到攻击时有极高几率造成生命恢复,数值与伤害成正比(2)受到攻击时有极高几率造成魔法吸取,数值与伤害成反比(3)抵抗土系魔法攻击(4)抵抗暗系魔法攻击(5)受到攻击时有一定几率使对方产生后退(6)受到攻击时有一定几率使对方跌倒套装:(1)清白地行龙的柔软魔法袍(2)清白地行龙的柔软魔法鞋子(3)清白地行龙的柔软魔法袍手套2件:最大生命魔法值+200%

3件:法术施放速度翻倍魔法袍 重量:22磅魔法袍似乎是用龙皮制成。

看起来很厚重,和名字中兑换“柔软”形成了很强烈的反差。

这样的装备,在队伍中并没有需求。

在上一次快来到这里的时候,云肆和其他人曾经努力搞过装备。

队员们身上的装备是丝毫不这一件要差。

这样装备的处理,一般是要卖给外面的公会的。

这一次跟着进来的人,其中主要一项任务就是争夺额外出产装备的所有权。

之前所有的装备都是这样处理的。

“天堂出二十万金币!”

这只是一件装备,武无论属性多么好,都只是一时的,和建团证明根本没有办法相比。

大概的价钱的位置就是在这里。

其实在外面有的是有钱人会比这个出价要高。

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情谊。

金币只是给云肆自己的钱,其他人会在回到公会之后得到奖励。

这样算起来,准装备的价钱是在百万金币以上的。

“地狱二十一万!”

“凌霄二十二万!”

“自由者我二十五万!”

几个公会的争夺很激烈,特别是会长或是公会重要人物有法师的,格外卖力。

和快。

分出了胜负。

云肆在旁边观察者事情的经过,呵呵笑着。

这种赚钱的方式,很不错啊!

但是现实中已经无法享受了。

他不会想到自己会有复活的机会。

也远远没有想到《光辉》服使人死而复生!

另外还有一件,属性也十分惊人。

魔铃之弓等级:130

品质:神魔攻击力:14355—18497

无视物理防御:3350

命中:9

攻速:3.0

变异:生命上线+100000

(1)攻击时有一定几率造成五倍伤害(2)攻击时有极低几率造十倍伤害(3)极限命中(4)极限暴击弓,重量:23磅虽然附加的属性很少,但无可否认很强大。

一时间出现两个装备。

还是不同怪物身上掉落的,似乎有些奇怪。

一把武器上面增加了生命上限,更加惊人。

但事实就是如此。

原本大家只是对付一头地行龙的。

但是地行龙死掉之后,他的肚子中竟然由一只魔铃破腹而出。

随后明白,这是地行龙活吞了魔铃。

但是魔铃没有 被消化,及时从它的肚子中出来了!

这样大家不会客气,捡了一个漏。

况且魔铃只剩下了一半是生命值。

但是云肆最后发现,在魔铃跳出地行龙肚子的之前,它吃掉了地行龙的心脏……就产生了变异……

这样的事情让大公会的跟班大开眼界,感觉自己是土包子。

……

指引之地的行动在半个月后结束了。

期间总共进去过三次,除了云肆之外其他人还是要下线的。

其实是用维生仓是能够长时间待在里面的,但是因八大公会的人需要每三天报告一下情况。

所以就形成了这样的事情。

在这个工过程中。

他傲百城的身份和焚典的身份彻底分开了。

就是因为网络上面的影像。

他们还没有找到现实中拍摄影像的人,即使他们找到,也无法明白事情的经过。

因为当事人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清楚的。

其中最大的一个疑点,被治愈天下自己埋葬。

他本很低调,在暗中享受着自己的一切。

这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实力。

同时他的新手村很特别,在一座大山中。

当可能是哈瑞斯特意为自己的传人指定的地方。

要想出去,必须经过严格的考验。

他掉级进入新手村之后。

发现自己身上的技能完全消失了。

等级升上去,还会出现吗?

他暗自问着自己……这需要在很多天后才能知道。

这次的行动云肆可谓是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金币,他只是装到了自己的背包之中,并没有交给其他的人。

这个人选只能是七兄弟之间的人,但是这种大规模的交易一定会引起联盟的注意。

他们一定会使用这样的办法寻找自己的,不用猜就知道。

在第二次出副本的时候,他就接到了山丹丹的讯息。

他很高兴又是一个神王的任务出现了。

不是为了那一点点奖励,而是则可以加快游戏的进程,相信用不了多久神王就会聚齐,这样行的时代也会来临。

他没有接受其他公会所谓的庆功宴,而是传送到了人族国度帝都。

这里有着整个《光辉》中最大的图书馆。

他要查找一些野蛮人的资料。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