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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两百三六章 和蔼的大叔?(1/2)

贝尔扮演的老爹,如今在挺尸状态下遭遇到了大困难了。

|[2][3][w][x]用烈酒消毒的主意虽然好,但是显然没有完全达到效果。

而且在城市里面求生的情况下,伤口还是有点发炎,然后人也开始发烧。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身边只有艾玛这么一个女儿,这女儿要面临的选择可是非常两难的。

现在对她来说,要么留在原地照顾父亲,看着父亲的身体一步步的变糟糕,最后得败血症全身器官衰竭而死。

要么,她就要冒着生命危险的出去,冒险给父亲找到药品!

自然,要出去的话,最好就是往家走。

家里有药品,家里还有足够的人手。

可是问题在于她虽然摸清楚了周边的地理环境了,可是并不知道家到底在哪个方向!

她跟父亲出来的时候都是半夜,本来她就有点路痴属性的,跟着父亲才能走对方向,这没有了父亲在身边,她哪儿知道家在哪儿?

这时候妹子那真是成长了不少,她努力的回忆着当初走出来的时候是什么一个情况,甚至尽量的按照自己家当初来萨拉热窝坐车的时候看到的景象来跟现在进行对比。

很快,通过这么一番思考,她大概的猜到了一个方向。

为了给父亲找药品,她不得不上路了。

为了防止自己迷路,也是为了找到了药品之后能够更准确的回来给父亲用药,她准备在回去的路上好好的留下标记。

这些标记是之前她跟父亲出来的时候,父亲交给她的。

这样一来做了标记的话。

以后要回来就能很快了吧?

而认识这些标记的人看了,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标记!

她把父亲身边的一把带着指北针的匕首给拿了走,同时把手枪也放在了身上。

在入夜之后,给父亲喝了一点水,喂了一点吃的之后,她就收拾行囊上路了。

这一路上她走的,那可是小心翼翼,基本上走个几十米一百米的,就要停下来在废墟的阴影处好好的观察一下周围的情况。

然后走到了拐角之类的地方,还会顺手用小石子在墙角稍微划一下。

留一个记号。

很幸运的是。

这么附近的几个街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现在看起来都不像是有人的样子,最多只有时不时出现在远处并且嚎叫的野狗而已。

她走着走着。

时不时的猛然回头看看身后有没有什么人跟着自己。

起码到现在为止。

还没有。

虽然这么一点很好,不过她到现在为止走了快有一公里了,还是不太认识周围的环境。

还是不觉得眼熟。

到了此时,她都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有点走偏了,还是说当初自己和老爹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所以跑的太远了?

就在她正想着这事儿的时候,突然见着前面的一个街角处出现了三四只野狗。

本来她还没有怎么在意,不过当她又往前走了几步之后,只见着那些野狗也开始面相她,而且还慢慢的分散开来,把街角的路给堵住了……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有人养的狗?

她下意识的回头一看,结果惊讶的发现身后虽然没有人,但是也有四五条狗!

这身后的四五条狗那也是分散开的把路面给占住了,然后一步步的向着她走过来!

擦!

这怎么个情况?

这些野狗要攻击她?

真的假的?

这城市里有这么凶残的野狗么?

就在她正疑惑的时候,却只见着那些狗却是越靠越近,到了最后几条狗那都是站在艾玛身前两米处,一个个呲牙咧嘴的开始低吼了!

怎么?

这些狗难道真的是要袭击她?

就在她赶忙拔出来手枪的时候,那些野狗正好冲了过来!

“砰砰砰!”这艾玛赶忙开枪,可是问题在于她手枪里面的子弹可是不多了。

本来她老爹贝尔带着手枪那里面就十二发子弹,当初在对抗坏人的时候,已经打了有9发出去了,现在就三发,可是狗却有七八条之多!

打死了三条狗,其他的五条狗那也铺了上来,有只狗凶狠的咬向了她的手臂,还有的狗那直接就冲着她的脖子咬了下去!

就在这么一个关键的时候,“嘭嘭嘭嘭嘭!”连续的响起来了几声枪响,这五条狗顿时都软弱无力的趴在了妹子的身上。

妹子赶忙把这些狗拨开,赶忙坐了起来,结果就看到了一个帅气的大叔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怎么样,小姑娘,你没事吧?”大叔赶忙问道。

看到了这么一个大叔的出现,海瑟薇突然认出来了这人是谁了——在斯皮尔伯格的《辛德勒名单》里面扮演辛德勒的那么一个演员嘛,叫什么来着?

连姆尼森!

没错!

在这么一个片儿里,贾鸿渐还真是找了连姆尼森过来客串了一下。

找他来客串,那纯粹就是出于一种恶趣味。

因为历史上连姆尼森演过一部戏,叫做《飓风救援》,讲的是一个退役的特工女儿去法国旅游,结果被人拐卖要变成性工作者了,然后这主角一下子就怒了,直接飞到法国,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那完全不给一点怜悯,哪怕对方是好人,可是只要阻碍了他救女儿,他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甚至折磨对方起来都一点不手软!

那为什么说找连姆尼森来演这么一个角色算是恶趣味呢?

这是因为如下的剧情——这连姆尼森一见小丫头之后,那顿时满脸慈爱的看着她关心她。

小丫头倒是赶忙往后退,充满了戒心。

因为她看到这连姆手上可是也有枪,而且连姆身后还带着两个人!

“你们什么人?”小丫头充满了戒心的问道。

“哈哈哈,放轻松点,姑娘,我们不是坏人。

就如同你所见,我们只是出来找食物的普通人。

我们刚才还救了你,你记得么?

你打了三只狗,我们打了5只。

有了这几只狗,我们的伙食算是有了……”连姆尼森和蔼可亲的说道。

此时他的表情看起来是那么的温和,他的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个眼镜,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大学教授的感觉!

那么的温文尔雅,那么的温柔体贴,看起来真的不像是坏人。

“你们吃狗?”小丫头明显惊讶了一下。

而连姆尼森呢,苦笑了一下,“没办法,我们人多,总要吃各种东西。

现在城里的食物越来越少,美国人空投的东西根本到不了我们手上。

狗虽然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他们也算是肉食啊……”当连姆尼森这么一番话说出来了之后,小丫头倒是还没什么反应。

影院里的观众那一个个的脸上倒是露出了不忍的表情!

海瑟薇知道,让美国人看到有人要吃狗,这感觉就像是听到有人吃人一样的反应啊!

他们美国人是欧洲人的后裔,欧洲人历史上最早的时候都是在地中海沿岸以及各种海岸边生活。

他们有的是鱼吃,所以他们从来不太担心肉食的问题。

不像是中国人,中国人自古就是农业文明,大量的内陆地区要吃肉并不容易。

历史上猪肉那进入餐桌也是相当后期的事儿了,都要到了宋朝才慢慢流行吃猪肉!

在最早的时候,有钱人都是吃牛肉羊肉,后来牛被当作生产用具禁止宰杀之后,有钱人和贵族都是吃羊肉,普通老百姓也没人吃猪肉,甚至都没什么人养猪。

那普通老百姓吃啥?

吃狗肉啊!

所以说仗义每逢屠狗辈呢!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吃狗肉这么一个事儿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

虽然可能很多人不会主动想吃,但是不至于说想到吃狗肉就觉得是多大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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