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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二二章 理论冲突(2/2)

这么一说的话,好像马刺的打球方法倒是更无私啊!

好像大家都是在为赢球而打球,好像只要有人在空位,哪怕不是什么“巨头”都照样传过去……这种打法一度都让贾鸿渐脚着有点欧洲篮球和以前中国篮球那种影子!

简单的说来就是没有美国nba的那种英雄主义,而更像是ncaa、欧洲篮球、中国篮球以前的那种学院派打法,更讲究战术,更讲究跑动,更讲究拉扯出来空档然后传过去!

讲究每个人都是攻击点!

所以中国和欧洲的中锋以前都是可以拉到三分线外投三分的,所以中国和欧洲的中锋以前都是有一手传球功夫的!

像是迪瓦茨等等老一辈的欧洲中锋来到了nba之后,那一手策应传球的功夫可是相当风骚的!

而姚铭同学刚去了nba的时候,那也是有一手相当不错的传球功力。

光是贾鸿渐记得的就有一次姚铭传球给小个子扣篮?

难道柯林斯的理论放在篮球界里面,就是更学院派的那种?

就是更加讲究战术,更加讲究团队配合,相对的弱化个人作用而利用配合增强整体实力的这么一种打法?

的确,美国球员组成的梦之队在92年第一次允许职业球员打奥运会的时候,那真是摧枯拉朽一般各种横扫,可是到了后来美国打欧洲球队也不那么顺畅了……这是不是说明欧洲的那种学院派的打法其实也算是有出路的?

是不是说明柯林斯的理论也算是能打败个人英雄主义的?

贾鸿渐不得不思考这一切,因为这一切不仅仅关系到了能不能看懂柯林斯的书,能不能辩证的认识柯林斯的理论正确与否,同时也很可能关系到华夏高科以后的管理风格走向啊!

如果柯林斯这么说的是对的,那么贾鸿渐还真可能在以后朝着所谓的第五级ceo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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