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一场花期(2/3)
他直直看着我的眼睛,我突然就笑不出来。
又是许久,他转头看向窗外,低声道:“有一个词叫恃弱凌强,你听说过没有?
意思是依恃自己的弱者之姿而肆无忌惮,处处要求别人,为难别人,甚至,”他顿了顿,“借此绑架别人的感情。”
他笑了笑:“我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没想到,有一天我也成为了这样的人。”
我瞬间明白他话中所指,握住他的手说:“不是的,林乔,你没有绑架我的感情,人生做许多选择并不是仅仅依从感情,我选你有很多的原因……”
他反握住我的手指笼在手中:“但不是为了爱,对不对,宋宋?”
我哑口无言。
我只是太诚实,因为太诚实,反而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慢慢浮起一层暗淡,却轻声安慰我:“不用在意,宋宋。”
他天生就该做一个医生,无论何时都能保持冷静,不管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患者。
他的声音依然很冷静,却透着疲惫,他说:“你知道吗宋宋,如果你没有陪在我身边,我一定没办法好起来,你不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在暴风雨里撑着一只小船,而你一直是我的灯塔。”他闭了闭眼,“在我病着的时候,只想着你是我的灯塔,而当我好起来之后,我想了很多。
我还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尽管你不快乐,但我……我甚至尝试说服自己,就算一开始是出于怜悯,只要我们在一起,总有一天你会再次爱上我,总有一天你会再快乐起来,毕竟,你曾经是爱我的。”
他一向惜言,今天却说了这么多话,这样感性的话,竟将我比作一个灯塔。
心口狠命跳起来,我预感到他还要再说什么。
他看着我:“我想让你过得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心情从没有改变过,但……你的幸福不在我这里。”
秋天已经快要到来,窗外的阳光是这个夏日最后的阳光,像要留住什么似的,有一种懒洋洋的热烈。
林乔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靠近我,我微微仰着头看他。
自他出院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他。
他已经恢复得几近从前,有黑而柔软的发丝、黑而沉默的眼睛,穿着黑色的衬衫,英俊挺拔。
他的嘴唇擦过我的脸颊,轻声在我耳边:“我错过了得到你的最好的时光。
我放你走。
你为我做的,已经足够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突然如此急转直下。
他的眼中浮着悲伤的情绪,声音却很平缓,他问我:“宋宋,你曾经是爱我的,对不对?”
我愣愣点了点头。
他的手撑着桌面,略一迟疑,嘴唇在我额头上点了点。
玻璃门打开,碰到门边的风铃,一阵叮咚轻响。
玻璃门外,林乔的背影渐渐远去,融入油画一般的街景里。
我才发现,街道两边那些在阳光下发光的梧桐树,他们都长着心形的叶子。
我一点一点啜饮着杯子里的玛奇朵,发现这种饮品在凉掉以后越发甜得腻人。
心中有一层一层的情绪浮上来,伤感、茫然,然后是,轻松。
就像三层蛋糕,叠得整整齐齐,一口咬下去,有着最原始的甘甜与苦涩。
这是我最初认识的林乔,我喜欢过他,在我最懵懂的青春时光里,虽然因为这份喜欢,我们各自都经历了很多伤痛,但那时候,我没有喜欢错人。
我们还是结束了,说不定内心深处,我早已预料到这结束。
就像听到一段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耳边急驰而过。
我端着杯子,缩进巨大的椅子里。
我在驯鹿咖啡馆坐了近半个小时,正准备离开,面前突然有人影挡住日光。
我当头一愣:“好巧。”
许久不见的程嘉木啪地将一本杂志甩到我面前:“巧你妹。”
没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气势十足地落座在我对面:“我打电话给你,你把手机落家里了,我差点拨你手机拨到我手机没电,估计你儿子听不过去接了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
我一摸挎包,果然没带手机,问他:“你找我是……”
他瞥了一眼我的杯子,眼神透着凌厉:“Snoopy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愣了一下:“Snoopy结婚?
是和加菲猫吗?”
他也一愣,骂了声“Shit”,改口道:“Stephen!”继续谴责我,“Stephen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沉默片刻,说:“不是枫糖,是焦糖。”
他说:“什么?”
我说:“是焦糖玛奇朵。”
他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Sowhat?
管它什么鬼的玛奇朵,Stephen要和别人结婚了啊,蛋挞,你反应能不能给我正常点?”
我想幸亏我的英文水平比周越越要高一些,否则真是很难和他完成这场中英文夹杂的高层次对话。
上次在火车上,程嘉木看上去就要内敛很多,倒真像是个神秘的先锋小说家。
我灌了一大口玛奇朵下去,力求给出他一个正常的反应,沉着地对他说:“其实上次就想问你了,Stephen,谁啊?”
许久,程嘉木用看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喜结连理一样的目光看着我:“蛋挞,你怎么了?”
我仍然保持着沉着,说:“程嘉木,我失忆了,八年前我怀着颜朗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八年前的所有记忆,这里都没有了。
上次我看到你时,其实不知道你是谁,你说我是什么蛋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认识的那个蛋挞,我都不知道我是谁。
我那时候那么和你说话,只是敷衍你,不想你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
程嘉木的反应终于有点符合他神秘先锋小说家的定位。
他没有震惊,也没有惶恐,他很平静地说:“哦,原来你失忆了。”又说:“你当然是蛋挞,我们俩青梅竹马,我不至于认错你,就算世界上有人和你长一模一样,”他举了个例子:“比如我和日本的那个藤木直人,但不至于连手心的痣你们都长得一模一样。”说完皱了皱眉:“哎,等等,你说你失忆了?”
我说:“嗯。”
他终于想起来惊讶:“意思是你把我给忘了?”
我说:“嗯。”
他看起来一副立刻就要跳起来揍我的样子,我赶紧将椅子往后挪了两步,还没等我挪到安全距离,他又停下来:“不对,那岂不是你把Stephen也忘了?”
我说:“嗯。”
他立刻就平静下来,手一挥道:“哦,反正你连他都忘了,忘了我也没什么。”
我将挪远的椅子又重新挪得靠近桌边。
程嘉木看了我一眼,打开烟盒拿出一根烟,却没有点燃,他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他说:“蛋挞,让我理一理。
你的意思是,你现在过得很好,有了新的生活,你不希望知道过去的事,不希望过去再来打扰你,你是这个意思?”
没等我回答,他已经朝后靠坐在椅背上:“但你说你怀着孩子时遭遇了车祸,也就是说车祸前,你的所有记忆都是存在的?
那你还记得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
他却苦笑起来,喃喃说:“孩子的父亲只可能是Stephen。”他望着天花板,“你生下了他的孩子,躲在这个城市里,他却以为你死了,什么都不知道,还要和别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你也不希望再遇到他,你就像是另一个人,过着另一种生活,要是从前,看到你把他甩了我简直要乐疯过去,可现在……”
我打断他的话,我说:“程嘉木,我以前是怎么称呼你的?”
他的目光回到我脸上,说:“你叫我木头。”
不像小说中那些失忆者,听到从前提惯的某个称呼,立刻就有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浮出水面,我没有任何这种感触,只觉得两个小伙伴彼此竟然称呼蛋挞和木头,都是日常生活消耗品,看来真是很热爱生活。
我说:“木头。”
他看上去又要接话,我赶紧凌厉地说:“闭嘴,先听我说。”上次火车上相处太短,当时没有看出来他是一个话唠。
程嘉木闭了嘴,我十指交握撑住下巴。
他见缝插针地说:“你真的就是蛋挞,你小时候就爱做这个动作。”
我简直想用这家店特质的双层蜂蜜蛋糕塞住他的嘴。
估计是看我面色不善,他主动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我说:“木头,你知道上次在火车上,我为什么没有和你说我失忆的事吗?”话一脱口立马反应出来不能问他问题,话题到了他口中我就别想抢回来了,看他果然跃跃欲试,我立刻机智地接口,“让我来告诉你。”他很丧气。
我说:“因为那时候我生活得很顺,人在顺境中过习惯了,就容易失去勇气。
见了你之后,我其实想过我就是你口中的蛋挞。”我叠起手指笑了笑,“那简直就是一定的,有个女孩八年前从你们身边消失,八年后我在这个城市里出现,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还失忆。
如果我不是她,我又是谁。
但我什么都不想从你那里知道,因为我不想改变。
承认我是她,我的生活会再次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最怕变化,我从来不想找回过去的记忆。”
他眉头紧皱,终于找到当口插话:“那你今天为什么不继续敷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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