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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章 抱歉,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1/5)

在嗅到甜味的一瞬间。

橙蔷薇还没来的及做出任何反应。

“可乐呼吸·壹之型·肥宅快乐!”

一道黑红色的洪流从天而降。

仿佛瀑布一样冲刷而下!

更恐怖的是……

在这瀑布般的洪流之中,还夹杂许多仿佛地雷一样,一触即爆的气流。

就仿佛……

台风与洪水齐至!

只一瞬间……

橙蔷薇就被炸昏了过去。

不过在临近昏迷之前……

橙蔷薇迷茫的喃喃出声:“好甜!”

…………

赤牙只是反应慢,又不是真傻。

一开始动手。

只是出于刺客的本能!

等他看到。

一个十三四岁,名叫可乐的少女,“啪”的一下,把橙蔷薇摔在地上之后。

赤牙就立马。

老老实实的举起了双手。

“我投降!”

…………

“师父,我厉不厉害?”

随手把橙蔷薇扔在一边。

可乐搂着林北的胳膊撒娇:“你看,就连暗影刺客都不是我的对手!”

“你说我厉不厉害?”

林北摇头轻笑:

虽说,可乐跟“可乐之呼吸”的相性很合,修行起来也事半功倍。

可话说回来……

可乐这才修行几天啊?

哪怕世界的呼吸再怎么玄妙。

一时半会。

可乐绝不是暗影刺客的对手!

这次能打晕橙蔷薇……

无非占了一个。

橙蔷薇猝不及防,偷袭的便宜!

就好像一个三岁孩童。

只要方法得当,也一样能击败一个,两百斤的英国大力士一样!

一把刀,一个深夜。

扎脖子,能割断颈部动脉血管,造成失血性休克,进而死亡。

扎肾。

能引起急性肾衰竭。

扎心,扎太阳穴,扎檀中穴。

人类的弱点。

实在是太多了!

也正因为如此……

刺客之道,才会如此的盛行!

因为……

刺客。

可以以弱胜强!

所以……

并不是可乐比橙蔷薇强。

而是橙蔷薇她大意了,没有闪!

若是再来一次……

可乐怕是会死的很惨!

“……”

灿烂的笑容瞬间消失。

可乐不由自主的松开了林北的胳膊。

好半响……

“师父,你一定是单身吧?”

“嗯?”

林北惊讶不已:“何出此言?”

“因为你一点也不会哄女人开心!”

“嗯?”

林北又一脸惊讶,他倒不是惊讶:可乐说他不会哄女孩子开心。

他惊讶的是……

“你是女人?”

林北哈哈一笑,拍着可乐地小脑袋瓜:“你分明就是个小丫头嘛!”

要知道……

按照基本法。

但凡是跟十四岁以下少女,发生关系的,无论少女自愿与否。

都将被判处强X罪!

视情节轻重,予以三年以上。

至无期徒刑!

简称为:

三年血赚,无期不亏!

不过……

众所周知。

他林某人,是守法公民来着。

哪怕被称为诸天第一渣男!

这种非法萝莉。

不要说是发生关系。

他就连撩,也绝不会撩一下!

看到了没?

这就是身为人的底线。

简称:

正道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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