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死刑适用条例(1/2)
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太熟悉这一幕了。
跟秦牧对着干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
本以为只是一件普通的论坛被攻击,却阴差阳错的卷入了这么多被告。
一波三折。
极有可能……
真的卷出什么大案子。
一楼: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可就兴奋起来了。
二楼:最好多出几个大案子,我现在就等着学刑法名呢。
三楼: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其他的被告也开始卖队友了?
四楼:楼上的猜测很有道理,人性从来经不起考验!
刑罚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而死刑之间,也有不同的类别。
即……
采取公示而不示众的方式,即通告全社会,但秘密执行死刑。
自由刑采取的是限制犯罪分子的自由,对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又将目光聚焦在了秦牧身上。
在我国,死刑的适用十分严苛。
“……”
除了依法由最高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院核准。
十楼:那这样的话,晋城的警方岂不是要忙成狗了?
被沈岛这么一说,他的心更痒了。
在全球范围内。
直接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抢劫也分大小,抢一毛钱是抢,抢银行、抢国库也是抢,这能一样吗?”
秦牧闻言。
财产刑采取的是没收或者部分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强行剥夺其财产权的刑罚。
“对啊,那些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抓一个杀一个!”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分别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十一楼:痛苦并着快乐,这么多的案子,得有多大的业绩啊!
十二楼:就是,全是刑事案件,想想都刺激!
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人供出了更多的队友。
以前多是枪决,近些年逐渐被注射死刑取代。
八楼:五百个?
你太保守了,以我对up的了解,这次被告人数绝对会突破一千这个数额。
马明隔三差五的给他发消息,询问案件的进展。
这一个月里。
就比谁的“队友”更多了。
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
再次讨论了起来。
这几天。
在施刑手段上。
“小秦,你知道有多少个被告吗?”
若是真有人敢去抢银行和国库……
直到有一天下午。
秦牧闻言。
只有牵扯出了更多、更大的案子,才会拖这么久还没开庭。
他相信,绝对有很大机会争取到死刑判决。
沈岛给他打来了一个电话。
就那么多被告。
“审完了。”
额头上不由浮现出几条黑线。
他重生一世。
通常来说。
六楼:你们说这个案子最终不会又惊动了最高院吧?
七楼:开盘了开盘了,都来猜猜下次庭审时的被告人数,我赌五毛钱,绝对超出了五百个!
……
所犯的罪并不可能被核准判处死刑。
甚至已经有许多国家废除了死刑。
理论上来说。
换做以前。
现代死刑采用的是两种执行方式,分别是枪决和注射。
话语里。
“案子……都审完了?”
“唐岁明他们的案子应该是板上钉钉了吧?
不知道有没有人能超过唐岁明的二十五年刑期。”
总有一种莫名的爽感。
这个时候……
宋天成被这么一说,老脸顿时一红。
自从上次庭审终止后。
卖的队友越多,表现越积极,减刑也就越多。
不过……
之前秦牧遇到了抢劫阴沉木事件,就是以抢劫罪将对方送进去的。
经过一顿分析脑补之后,他们对接下来的庭审更加期待了。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这种刑罚和自由刑、财产刑不同。
很快就过去了一个月。
电话里,沈岛的语气颇有些疲惫:“三天后庭审,你准备一下,不要迟到。”
判处了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院备案。
十三楼……
“话说……小秦,你虽然打过那么多官司,但没有一个是死刑的,总感觉哪里差点意思。”
“那绑架罪呢?
那些拐卖小孩的人,好像也没看到说是判处死刑啊。”
“死刑这么严格?
我记得好像抢劫罪最高就可以判处死刑吧?”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