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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律师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4/4)

刘梅等妇女们则是满脸懵逼,彷佛听天书一般。

刚才张韦所说的辩护意见……

她们一个字都没听懂。

好像还扯到了另一个桉子。

“这个律师是不是跑题了?

说了那么多,无限防卫权到底是个啥?”

“我不管无限防卫权是啥,我就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对,今天法院一定要判处黄兰死刑!”

“律师果然没一个好东西,估计是想要用这种胡搅蛮缠的方法把罪名给赖掉!”

“……”

刘梅等人交头接耳,不断交流。

越想越觉得张韦非常可恶。

声音也越来越大。

引来了法警的再次警告。

而秦牧坐在旁听席的一角,听着她们的交流,无奈摇了摇头。

其实。

张韦的辩护,十分精彩。

全程围绕无限辩护权,还提出了十几年前的经典判例,来作为左证。

如果说当年“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导致了不敢做好事。

那么邓玉娇桉……

直接导致了被害者忍气吞声,不敢暴力还击。

虽然邓玉娇最后不用坐牢,但却依旧判决了有罪,只是免予坐牢。

当时的法庭……

无论如何,都不肯判决无限防卫权的正当行使。

导致了这十几年来,风气明显的变化。

与此同时。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听完了张韦的辩护,也跟着站了出来:“对方律师所说,无限防卫权的构成要件都符合,我们有不认同之处。”

“我院之所以判定为防卫过当,只因为将闹婚者的行为,认定为不法侵害,而非无限防卫权中的暴力犯罪。”

“无限防卫权要求,指的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闹婚的行为,虽然恶劣,但并未严重到能与杀人、抢劫、绑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等同,应当视为不法侵害。”

“此外,黄兰随身携带折叠刀,进行多次连刺,在死者陈权身上刺了九刀。”

“她本来可以简单挥舞折叠刀,呵斥对方撤退,却过度自卫,连续刺击,其行为应当属于防卫过当。”

“还有……”

公诉人不慌不忙,就张韦的辩护观点,一一反驳。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针对的是不法侵害。

而无限防卫权,针对的是暴力犯罪。

两者性质不同,指向的行为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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