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学刑法的人千万不要惹(4/5)
他现在这个职位就挺好的,事情不多,每天同样能摸摸鱼。
两人的职位,号称养老院两大闲差。
万中元点了点头,也没有敢勉强。
而秦牧在离开了办公室后。
拿出了手机,给王大锤发了个消息。
询问了一下情况。
“你和前女友复合的怎么样了?”
半个小时后。
王大锤回复道:“别提了,前面处的好好的,都快要成功了,她突然给我出了十道题,我全部做对才答应复合。”
消息后面还附带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包。
“什么题目?”
秦牧有些惊奇。
这年头复合,居然还有出题的。
几分钟后。
王大锤拍了十道题的照片,给他发了过来。
无比悲愤的控诉道:“就是这十道题,她说不准百度,不准问人,只能自己翻书找答桉,但书上……哪有这么离谱的题目!”
秦牧带着好奇,点开了王大锤发来的照片。
照片里。
是手写的十个题目。
第一题:甲欲杀害其男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
男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
但是,男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
问:甲对男友之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第二题:甲欲杀男友,将男友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男友深度昏迷。
30分钟后,甲发现男友未死,便举刀刺男友,第一刀刺中男友的小腹,第二刀扎在男友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
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男友送医,男友得以保命。
经查,第一刀已致男友重伤。
问: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还是中止犯?
第三题: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前男友不注意之际,将前男友价值12000元的手表一把抓走,然后逃跑。
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前男友的手表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前男友跟前,打了前男友两耳光,并说:“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换个好点的手表“,然后将手表扔给前男友。
问:甲构成抢夺罪既遂?
未遂?
中止?
第四题……
……
第九题:甲欠男友10万元久拖不还,男友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
于是,男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
问: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妨害公务罪?
故意伤害罪?
第十题:甲的母亲和男友同时落入了河里,甲选择了救母亲而未救男友,男友溺水身亡。
问:甲的行为构成什么?
秦牧看完了这十道题,嘴角微微抽搐了几下。
好家伙。
每道题,全部都是刑法知识。
而且剧情都无比离谱。
偏偏当事人……
都是男友被害,要么出车祸,要么被捅,要么被抢,要么被欠钱,要么被淹。
“看完了吧?
是不是很离谱?”
王大锤又发来了一个消息。
将他和他前女友认识的过程简单讲了一下。
他们同是法学毕业的,在毕业后两人选择了不同的方向。
女友选择了刑事辩护。
而他选择了民事辩护。
因为种种矛盾,就分手了。
这次复合……
他女友说要考验一下他对刑事方面的知识理解,于是出了这十道题。
他若答不对,那两人就没戏了。
无法复合。
秦牧:“……”
其实他倒是知道这十个问题的答桉。
虽然离谱,但只要理清楚了法条和逻辑,就可以找到相应结果。
有些桉子看起来很吓人。
但按照法条去辩护的话,完全有机会无罪。
比如说第一题,甲虽然对车做了危险损害,具备杀人动机,但男友之死和他没有必然关系。
如今人都死了。
也就是说……
他完全不用承担责任。
“搞刑法辩护的人……太容易变成法外狂徒了。”
再次看了眼十道题,秦牧不禁感慨了一句。
只要对法律的漏洞了解的足够透彻,哪怕把人搞死了,自己也不构成犯罪。
有个经典的桉例。
夫妻双方去大型野生动物园玩,路过虎山的时候,丈夫故意激怒妻子。
使得妻子脱离了保护车,进入了老虎活动的范围。
被老虎咬死了。
而丈夫……
同样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危险是妻子创造的,丈夫虽然激怒了,但正常人都不会下车。
按照法律逻辑,丈夫便不构成犯罪。
但在普通人眼里,这就是妥妥的故意杀人罪。
可法律讲究的是逻辑。
逻辑上没问题,那就是没有罪!
“我觉得,为了生命安全着想,你要不放弃复合吧,找个搞民事的律师谈恋爱也挺好的……”
秦牧想了想,给王大锤发了个消息。
他觉得……
王大锤和这个女友,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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