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奇爸怪妈(11)(1/3)
奇爸怪妈(11)
“你怎么想的, 去江河?”林雨桐将切好的面条抖了抖仍在锅里搅了搅,“按照这样算,这金河和江天手里一共有百分之九十五的股份。
金河的股份跟江桥是没关系的, 江桥不是继子,事实上江桥才是私生子吧?”
四爷点点头, “当时金河要离婚,江天一直没正面拒绝,都是用财产上的问题为理由一直往后拖。
最后两人谈崩了, 金河提出诉讼的事,毕竟江天和江桥妈之间算起来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
这算是重婚了吧?
可是金河找的律师去当地了解情况的时候, 当地不少人都声称没有这一回事。
根本不知道两人办婚礼了。
农村那地方, 宗族观念很强。
关起门来怎么做是一回事,但是在外面叫人统一口径否认两人的事实婚姻关系也不难。
更何况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一片很多人家都有人在江河工作, 从装修公司的时候就一直跟着江河一起干。
利益是连在一起的。
就连江桥的舅舅都说没有那一回事。
除非做亲子鉴定,但是当时做亲子鉴定还是很稀罕的事。
后来金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那个女儿不是就病了吗?
这就弄的江桥的身份不明不暗!
当时江桥他妈也没站出来啊!”
那还是钱闹的。
既然人死了, 那段婚姻说起来还算是违法的婚姻关系。
江桥不是私生子也成了私生子了。
在法律上,继子是有权继承继母的财产的, 但是私生子却不一样,私生子只能继承江天的财产。
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意味着他和江枫两分平分江天的财产。
要是按股份算的话, 江枫也就是现在的四爷可以拿到百分之七十三左右左右的股份。
这是绝对的控股。
“就算进江河应该掌控起来也不难吧。”林雨桐伸手要去端一边的菜盘子,
四爷就把洗好的小白菜递给林雨桐, 看着她将菜叶子仍在锅里滚了滚, 才去拿碗取筷子,“没什么难不难的。
江天厉害,但金河也不是吃素的,这些年财物在她手里攥着,转移了不少财产出去。
这一笔钱两年前就已经到了江枫的名下了。
她这次过去也不完全是需要慰藉,她是觉得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了,想跟江枫商量着,看是不是将名下的股份也全都放在江枫的名下。
我觉得这也行,但她这个人啊,刚把股份做了公正,又觉得我不是江天的对手,怕我吃亏,反倒更焦虑起来了。
其实我最开始并没有参与江河经营的想法。
江天魄力不错,年纪大了,但魄力一点也不比年轻人小。
如今又涉及到电子行业,手机的广告你不是在机场看到了吗?
这么一个不服老的人,其实压根就没想急着退。
不过却又看着万海如今换了林渊当家,他也动了心思。
继承人不历练几年,将来不上手啊。
但是小儿子毕竟年轻,他更愿意扶江桥一把。
可这金河却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所以,占了这个身份就得替人家了结因果。
这事说起来,其实江桥也是挺无辜的。
“比我这边麻烦多了。”林雨桐将面条挑出来,四爷把碗往桌子上端,回头笑道:“是有点麻烦。
金家……就是江枫的舅舅金沙,甚至想着别去管那乱七八糟的东西了,他把江枫落在金家的族谱上,甚至还给起了个名字,叫金思烨。”
林雨桐觉得,金河可能是不甘心的。
要不然,钱多少是个够啊!
还有比自己幸福更重要的事吗?
她有金家的股份,这辈子都不缺钱,如今这么搭进去半辈子,值得吗?
除了不甘心作祟,还真想不出别的来。
“叫我说,还一起做什么公司,当初金河就该直接出手把江河集团给毁了,反正她才是最大的股东!
江天最在意什么她就毁了什么,如此一拍两散才干脆!”哪有今天这些破事?
可是能有几个人做到她这份干脆果敢呢。
而且如今的公司不是当初那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几千个人的公司,是个上市的集团大公司。
多少人靠着公司吃饭,这得牵扯多少家庭。
不管江家的家庭关系怎么样,都不能任性的随心所欲了。
林雨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说,你还是得去江河。”
江河肯定是要去的,四爷一边点头,一边端起炸酱面,“就是这个味!
可想死我了!”他呼噜呼噜的吃了几口,“不过我另外也做一些投资。
哪一行有赚头,就投进去试试水。
短期内,我主要还是在江河那边。
其实江河是个很好的平台,房产这一块……”他突然一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
安居乐业!
传统就是如此。
想在城里生活的想着买房,想回农村的,就没压力了吗?
自建房屋的成本也是越来越大,辛苦的打工赚钱一样是回乡建房子,都是房奴!
林雨桐叹了一声,“你就叫我做一回白富美,安安稳稳的享受一生成不成?”房子这事,谁能背的动。
他还真是会给自己身上背包袱!
四爷就笑:“吃饭!
吃饭!”
他一个人干掉了一斤面条,两盘子素炒的青菜,一点都没剩下。
吃完饭林雨桐还想说话,但军训连着几天的疲惫,往沙发上一躺,马上就睡着了。
四爷将她抱起来送床上去,这一觉起来都已经晚上九点半了。
还是被电话惊醒的。
是苗苗的电话,“我跟文娟在家里涮火锅,你来不来?”
想来是怕文娟一个人在宿舍无聊,带到她那边去了。
林雨桐叫苗苗等一下,然后捂住电话问四爷,“叫我吃火锅,你去不去?”
四爷坐在电脑前停下手,这才转了转脖子,“那就去吧。”她能问自己,就说明她还挺喜欢她那俩同学的。
林雨桐觉得不出小区,就在隔壁那栋楼,而且单元门对门,中间隔着个小花园,从小石子路过去,也就十来米的样子。
一点都不费事,也不怕被人看见。
就马上回复苗苗,“等一下,我马上就到。”
四爷没换衣服,林雨桐换了运动服,两人一人给头上扣上一顶棒球帽,拿着手机就出了门。
苗苗对于林雨桐带男人过来刚才在电话上已经听见了个大概,但一见四爷眼睛还是一亮,“没想到你喜欢的不是小鲜肉,是这种浓眉大眼相貌堂堂的……”
说实话,四爷的长相跟时下的审美有些偏差。
时下的所谓小鲜肉,是那种精致的男孩子。
但四爷这种应该是二三十年前最流行的帅哥,就是那种穿上汉奸的衣服也像是地下党的那种长相。
肩宽腿长,什么衣服穿上就撑得起来。
穿上制服或是西装,那就更好看了。
一身正气偏又带着几分儒雅,如今换了四爷,身上又添了贵气和沉稳。
不是林雨桐偏心眼,要叫这样的江枫去江河,只要跟江桥站在一起,下面的人只要不是心里有鬼,都会更偏重四爷的。
一个一看就可靠,是那种山岳塌下来他也能扛得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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