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原来货主是熊疾(1)(2/3)
可是聪明的孩子,不止咱一个。
她咋就那么顺呢?
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
这是其他孩子三年五载都办不到的事。
这说明什么?
说明有人在暗中帮着她。
这个人可不是普通人物。”
吴宝恒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暗暗藏在心里,和家人谁都不讲。
可是,他更害怕,他自己势弱,怕人从他的手里抢走李佃谣。
更怕有人伤害她。
他说:
“她刚刚拿证才几天,援朝这么大的案子,人家能让她接嘛!”
“能,只要佃谣愿意,没有人敢拦。”左成俊看透了。
在尉市只要李佃谣愿意做的事,怕是没人敢拦。
他说。
“这官司,佃谣打不赢的。
到时就害了援朝了。”李佃谣刚刚走出校门,不知法庭的深浅,吴宝恒有顾虑,他说。
“我们势弱,这官司哪个律师都打不赢,郑援朝就是死路一条。
现在,只有靠着李佃谣的三分薄面,救援朝一命。
只要他人活着,其它的事以后再说。”左成俊清楚,郑援朝这案子无解,只想先留他一条命,再图翻案。
吴宝恒清楚李佃谣的背后是谁。
他觉得,他们有深仇大恨,不能让李佃谣去求他,哪怕是死,也不求。
他说:
“你是让佃谣去求人?”
“不,只要佃谣出庭就行。
有人自然会暗中帮忙的。”左成俊事先想好了,只要李佃谣出庭,背后的人自然知道。
假如他给李佃谣三分薄面,郑援朝的性命就有希望了。
这是郑援朝绝境中的唯一希望。
“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吴宝恒死都不愿意和佃谣背后的人打交道。
可是能救郑援朝的命,就是让李佃谣去求他。
他也得忍下这一口气。
他对着屋里叫:“谣谣。”
李大律师从屋子里跳出来,神采飞扬,柔柔地叫一声:
“左叔,怎么不到屋里坐?”
“想请你接一个案子,不知道你们事务所同不同意。”左成俊也担心律师事务所的这一关难过。
他说。
“事务所的案子尽我挑,只是别人接的案子,我不好意思罢了。
我接的案子,就一定是我来办了。”李佃谣在律师事务所的确如此,主任律师,都视她为领导。
她觉得面前的这位叔叔也太小看她了。
她说。
“郑援朝案,这人你该叫他伯伯,你敢接吗?”左成俊带着激将法,慎重地问她。
李佃谣一惊,这是大案,懊悔自己方才的话大了。
她还真不知道事务所的主任是否对她这个新手放心。
她爱面子,便说:
“左叔,您放心,我就是争,也要把案子争过来。”
“不是争,而是一定要代理哟。”左成俊又加一把火说。
李佃谣有些担心,她想了好多词。
找事务所主任谈郑援朝的案子。
李佃谣要代理郑援朝案,这是大案。
主任不知道这是哪儿的意思,也不好多问。
眉头一皱,便把案子交给了她,由李佃谣代理。
李佃谣尽快地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熟悉案情。
郑援朝案疑点颇多。
特别是那块没有调查清楚的玉石毛料和凶器,四磅榔头。
如果代理做好了,至少郑援朝可以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先免于刑罚。
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吴宝恒,也告知了左成俊。
可是他们仍然沉重,只是让她认真点,小心点,把案子办好。
开庭的那一天,李佃谣胸有成竹,她决定先从玉石毛料入手。
玉石毛料体积颇大,在常人的眼中,当为无价之宝。
凶手为求财作案,是嫌犯的犯罪动机。
有了犯罪动机,一切证据都围绕着犯罪动机来侦查,不担心案子翻不过来。
她说:
“我的当事人说到现场有一块玉石毛料,这件证物不清。”
“很清楚,这件证物,嫌疑人提到过,警察在现场又做了补充侦查,无法确定是案件发生时嫌犯搬走的。
该物不能作为证据。”检方很轻松地将其驳回。
“我的当事人讲述了,有人知道这个物证。
证人就是左成俊。
可是左成俊的证词没有记录在案。”李佃谣振振有词,她说。
“卷宗里有。
在警方的预审口供中,关于玉石毛料的证词被划掉了,郑援朝加盖了指纹印。
这说明郑援朝本人不再坚持玉石毛料作为证物出现在本案里了。
预审警察就不用再问其他证人了。
我们认定这是郑援朝的一面之词,不予作为证据。”检方也太轻松了,不用动脑筋。
他们回答。
李佃谣败下阵来。
她没有灰心,她有重武器。
下一审,她一定能扳回来。
她亲自去超市,选了一把榔头,四磅的,木把。
虽然榔头的形状不同,重量和现场的物证完全一样。
在法庭上,她把榔头放在自己的桌面前,对法官说:
“凶杀案的主要物证,是一把榔头,四磅重。
请大家注意,取证的指纹,是在榔头把的最末端,而且,是我的当事人食指和拇指。
大家看,”她说着,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捏住榔头的最末端,榔头立即掉下去。
“谁杀人会用这两根指头?
用这两根指头连榔头都拿不起来。
他又怎么能杀人?”
检方立即站起来反驳,他说:
“发现榔头,不在杀人现场,是在现场外的草坪里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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