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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原来货主是熊疾(1)(2/3)

可是聪明的孩子,不止咱一个。

她咋就那么顺呢?

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

这是其他孩子三年五载都办不到的事。

这说明什么?

说明有人在暗中帮着她。

这个人可不是普通人物。”

吴宝恒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暗暗藏在心里,和家人谁都不讲。

可是,他更害怕,他自己势弱,怕人从他的手里抢走李佃谣。

更怕有人伤害她。

他说:

“她刚刚拿证才几天,援朝这么大的案子,人家能让她接嘛!”

“能,只要佃谣愿意,没有人敢拦。”左成俊看透了。

在尉市只要李佃谣愿意做的事,怕是没人敢拦。

他说。

“这官司,佃谣打不赢的。

到时就害了援朝了。”李佃谣刚刚走出校门,不知法庭的深浅,吴宝恒有顾虑,他说。

“我们势弱,这官司哪个律师都打不赢,郑援朝就是死路一条。

现在,只有靠着李佃谣的三分薄面,救援朝一命。

只要他人活着,其它的事以后再说。”左成俊清楚,郑援朝这案子无解,只想先留他一条命,再图翻案。

吴宝恒清楚李佃谣的背后是谁。

他觉得,他们有深仇大恨,不能让李佃谣去求他,哪怕是死,也不求。

他说:

“你是让佃谣去求人?”

“不,只要佃谣出庭就行。

有人自然会暗中帮忙的。”左成俊事先想好了,只要李佃谣出庭,背后的人自然知道。

假如他给李佃谣三分薄面,郑援朝的性命就有希望了。

这是郑援朝绝境中的唯一希望。

“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吴宝恒死都不愿意和佃谣背后的人打交道。

可是能救郑援朝的命,就是让李佃谣去求他。

他也得忍下这一口气。

他对着屋里叫:“谣谣。”

李大律师从屋子里跳出来,神采飞扬,柔柔地叫一声:

“左叔,怎么不到屋里坐?”

“想请你接一个案子,不知道你们事务所同不同意。”左成俊也担心律师事务所的这一关难过。

他说。

“事务所的案子尽我挑,只是别人接的案子,我不好意思罢了。

我接的案子,就一定是我来办了。”李佃谣在律师事务所的确如此,主任律师,都视她为领导。

她觉得面前的这位叔叔也太小看她了。

她说。

“郑援朝案,这人你该叫他伯伯,你敢接吗?”左成俊带着激将法,慎重地问她。

李佃谣一惊,这是大案,懊悔自己方才的话大了。

她还真不知道事务所的主任是否对她这个新手放心。

她爱面子,便说:

“左叔,您放心,我就是争,也要把案子争过来。”

“不是争,而是一定要代理哟。”左成俊又加一把火说。

李佃谣有些担心,她想了好多词。

找事务所主任谈郑援朝的案子。

李佃谣要代理郑援朝案,这是大案。

主任不知道这是哪儿的意思,也不好多问。

眉头一皱,便把案子交给了她,由李佃谣代理。

李佃谣尽快地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熟悉案情。

郑援朝案疑点颇多。

特别是那块没有调查清楚的玉石毛料和凶器,四磅榔头。

如果代理做好了,至少郑援朝可以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先免于刑罚。

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吴宝恒,也告知了左成俊。

可是他们仍然沉重,只是让她认真点,小心点,把案子办好。

开庭的那一天,李佃谣胸有成竹,她决定先从玉石毛料入手。

玉石毛料体积颇大,在常人的眼中,当为无价之宝。

凶手为求财作案,是嫌犯的犯罪动机。

有了犯罪动机,一切证据都围绕着犯罪动机来侦查,不担心案子翻不过来。

她说:

“我的当事人说到现场有一块玉石毛料,这件证物不清。”

“很清楚,这件证物,嫌疑人提到过,警察在现场又做了补充侦查,无法确定是案件发生时嫌犯搬走的。

该物不能作为证据。”检方很轻松地将其驳回。

“我的当事人讲述了,有人知道这个物证。

证人就是左成俊。

可是左成俊的证词没有记录在案。”李佃谣振振有词,她说。

“卷宗里有。

在警方的预审口供中,关于玉石毛料的证词被划掉了,郑援朝加盖了指纹印。

这说明郑援朝本人不再坚持玉石毛料作为证物出现在本案里了。

预审警察就不用再问其他证人了。

我们认定这是郑援朝的一面之词,不予作为证据。”检方也太轻松了,不用动脑筋。

他们回答。

李佃谣败下阵来。

她没有灰心,她有重武器。

下一审,她一定能扳回来。

她亲自去超市,选了一把榔头,四磅的,木把。

虽然榔头的形状不同,重量和现场的物证完全一样。

在法庭上,她把榔头放在自己的桌面前,对法官说:

“凶杀案的主要物证,是一把榔头,四磅重。

请大家注意,取证的指纹,是在榔头把的最末端,而且,是我的当事人食指和拇指。

大家看,”她说着,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捏住榔头的最末端,榔头立即掉下去。

“谁杀人会用这两根指头?

用这两根指头连榔头都拿不起来。

他又怎么能杀人?”

检方立即站起来反驳,他说:

“发现榔头,不在杀人现场,是在现场外的草坪里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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