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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变礼易乐(1/2)

就后世而言。

“变礼易乐”与“移风易俗”,其意略同。

然于时下,却判若鸿沟,不可同日而语。

变礼易乐,为不从之大罪。

不遵祖宗礼乐制度之诸侯,天子罚其流放。

移风易俗,却是安邦之道。

《礼记·乐记》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乐论》亦有:“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其中义理,一言蔽之:礼不下庶人。

《礼记·曲礼上》:“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儒宗注曰:“礼不下庶人,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

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注①)’,不在刑书。”

于汉室而言。

顺下而为,称“幸”。

仰逆逢迎,称“侍”。

又谓“卑不谋尊”。

蓟王以王后礼聘,二宫太皇,儒宗定罪:变礼易乐。

有理有据,天下信服。

换言之。

蓟王与二宫太皇之婚,违礼。

《礼记》:“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传》:“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足见婚礼之重。

正因。

两汉四百年,并无汉家帝后下嫁藩王之先例。

更无行太后下嫁之礼法。

故判蓟王变礼易乐。

定不从之罪。

不从,逆也。

于是,君流。

安乐舍中,张济窃问,王上何时君流。

崔相答曰,王上已定九九重阳,大婚之期。

若不下《罪己诏》,悔婚二宫太皇。

最迟十月末,当出行。

流徙十万里。

张济,幡然醒悟。

事有转圜。

然崔相却断然摇头。

言,我主言出必信。

信而无悔。

张济默然。

倒是太傅杨彪,出言宽慰。

先前,蓟王率军征讨身毒,亦满载而归。

此去纵远隔十万里,亦不过三载之期。

蓟王春秋鼎盛,又修仙门长生之术。

若以百岁计,足余六十载,光阴可期。

张济深以为然。

酒足饭饱,酣然入睡。

翌日,王宫车驾列队舍前。

官婢服侍正副天使,洗漱更衣。

列队出馆,由北宫御道入宫。

登灵辉大殿,宣天子《上蓟王尊号诏》:

“高祖曰:‘人之至亲,莫亲於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於子,子有天下尊归於父,此人道之极也。

’前,黄巾播乱,九州摇荡;兵革并起,万民苦殃。

后,贼臣陵篡,扰动戎夷,续以京师之乱,二宫流血,王室大坏,方夏幅裂。

幸有阿父,以辅汉大将军,被坚执锐,亲帅士卒:诛逆贼,平暴乱;攘四夷,定江山。

汉室三兴,天下始安。

今上尊号曰‘太上皇帝’,加‘无上将军’。”

“臣,奉诏。”

待蓟王奉诏。

入后殿,更换太上皇帝冕服、印绶。

携皇帝仪仗入殿。

群臣叩拜,三呼万岁。

太上皇帝,命中书令荀采诏曰。

尊范太后,“太皇太后”。

尊公孙王后,“太上皇后”。

尊秦后、甘后,称“太后”。

贵妃称“太贵妃”。

王妃称“太妃”。

美人称“太夫人”。

太上皇帝,自称“朕”,尊称“皇上”。

家臣尊“主上”,称“臣”如故;尊天子“少主”,自称“臣下”。

又诏,今已过半,不宜改元。

明春改之。

立左右太宰(宰相),太师、太傅、太保三上公,大将军,并九卿,诸署寺。

择日,迁都长安。

《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

曰:司马、司空、司徒也”,“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为有别于,甄都朝廷。

太上皇廷,皆尊“上”字。

三公称“上公”,九卿称“上卿”。

太上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

太上九卿为:少师、少傅、少保、少宰、大宗伯、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

比起董侯,一日仓促,多有不足。

中丞贾诩等人,早已谋定而后动。

洋洋洒洒,不一而足。

太傅杨彪,闻之汗颜。

蓟国吏治之健全,远非甄都汉廷可比也。

知微见著。

儒宗判蓟王“君流之刑”,海内无不信服。

旧貌新颜,皇权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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