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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明日称朕(2/2)

儒宗所言,乃出《礼记·王制》:“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叛),畔者君讨。”

“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

言指,擅变祖宗礼乐,乃犯“不从之罪”,不从之君(指诸侯王),当流徙。

“儒宗之言,大谬矣!”南閤祭酒许攸,抗辩疾呼。

着急出列,不料踉跄跪地。

竟咬破舌尖,一时满口血流。

急切间,无从出声。

随以指代笔,蘸血书于朝芴。

而后双手奉上,以头触地。

百官无不拭泪。

“孔璋何在。”蓟王居高言道。

“臣在。”门下报馆丞陈琳,闻声出列。

趋步入殿,与好友并跪。

取血字朝芴,朗声诵读:“‘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桐宫’。

‘周厉王以卫巫监谤者,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

我主,灭黄巾,平四海;定神器,兴汉室。

有道明主,虽二百年,未尝有也。

岂与太甲、姬胡(周厉王)同乎?”

“变礼易乐,岂不于逆法乱德,同乎?”儒宗之言,大吕洪钟。

百官震慑,无言以对。

蓟王居高下问:“量罪如何?”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儒宗答曰:“若二宫太皇,尚其一。

王流比景,三载而还。”

儒宗量刑,清楚之极。

二宫太后,蓟王娶其一,流比景三载。

“尚其二,又当如何?”蓟王当有此问。

“倍加之。”儒宗答曰。

“孤,欲还宋贵妃,王后尊号,又当如何?”蓟王语出惊人。

“三倍加之。”儒宗面色不变。

“流比景,十载乎?”蓟王求问。

“非也。”儒宗释法:“徙比景,乃取万里之数也。

若主公,尚二宫太皇,并尊宋氏为后。

当流徙十万里,亦或满十载而归。”

“二足其一。”蓟王这便醒悟。

换言之,或流徙十万里,或刑满十年。

“若孤,三年而至十万里,又当如何?”蓟王笑问。

“主公,可归矣。”儒宗老泪纵横。

正如王子馆中所言。

蓟王求仁得仁。

如此而已。

“善。”蓟王言罢,忽觉轻松写意:“中书令。”

“臣在。”荀采虽早有准备,仍难自禁。

“宣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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