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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以日易月(1/2)

大长秋兼领尚书令曹节,故后十日。

长信太仆程璜,寿终正寝,无疾而终。

中常侍,再去其二。

黄门式微,无可逆转。

余下中常侍,唯剩赵忠、封谞、毕岚,宋典,四人,互不牵连,难成气候。

以黄门令左丰为首,渐由中黄门执掌禁中内外。

不出十载,黄门少令必为中常侍。

不出二十载,黄门当复起。

如前所说。

黄门附内而生。

只需汉室仍在,必有黄门复起之时。

终归“天无绝人之路”。

蛰伏二十载,恢复元气。

大权独揽,指日可待。

董重、何苗,又何尝不是在与“时间赛跑”。

少帝如此。

蓟王亦如此。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生死存亡,旦夕之间。

何苗,董重,一对混吃等死武陵少年。

时至今日,皆不敢有丝毫纵情放滥。

话说,先帝初,窦太后垂帘称制,窦大将军监国时,灵帝不也造中兴剑四柄,以明心志。

终归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

程璜丧礼,极其隆重。

虽未得朝廷追赠,然鉴于窦太皇德高望重。

朝中权贵,自何董二戚以降,皆遣使吊唁。

程璜无嗣,唯三养女。

悯其身后无人,窦太皇遂将二养女,长留宫中。

程中大夫,先为先帝食母,今又怀废帝骨血。

自不可小觑。

本欲封(女)君,赐配合肥侯。

却被程中大夫婉拒。

言,父死守丧,不行婚嫁,不预吉庆。

虽未明媒正娶,却有夫妻之实,且身怀六甲。

当可“夺情”处之。

命其返回封国,遥祭亡父即可。

无需滞留京中。

“汉氏承秦,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

后,文帝遗诏:“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跣;绖带毋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临;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者,纤七日,释服。

他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

归夫人以下至少使(注①)。”

至此,大汉朝廷及内宫,仅行丧三十六日。

以三日易三月,以三十六日易三十六月(三年),后世称“以日易月”。

三日过后,除朝廷外,天下民生,百无禁忌。

此制一出,历代相沿,少有变更。

自文帝始,以《汉律》之开明,并不提倡“守孝三年”。

然大汉以忠孝治天下。

民间重孝,蔚然成风。

凡父母丧,便是朝中权臣,亦多弃官归乡,结庐别居,守满三年。

更有守满六年之久。

正因如此。

何后别居西园,为先帝守丧。

故被天下所敬。

日前,许攸献策:三宫并垂帘。

便是何苗亦断然摇头。

言,若太后出尔反尔,先前所积人望,皆付之东流。

便是此因。

依律,只需行丧三十六日。

足矣。

程璜临终前,上呈陈情表。

请愿“不归乡,葬北邙”。

窦太皇亦允之。

如此一来。

三位义女,自不必扶棺离京。

谨防仇家有机可乘。

身后之事,一清二楚。

“舔犊情深”,“虎不食子”,果然如此。

长信宫署,后舍。

三养女,枯坐无言。

少顷,长女忽问:“阿父临终之言,小妹可否相告。”

程中大夫答曰:“事关吾门生死,恕妹不便相告。”

“先前,我等百思不得其解,阿父因何要入朝相助禁锢云台之窦太后,又助其垂帘监国。

时至今日,其中关窍,仍旧全然不知。

阿父已逝,你我姐妹,当如何自保。”长女言道。

程中大夫轻声言道:“此中隐秘,小妹亦不得而知。

阿父临终前,亦未曾言及此事。”

“此地,可久留乎?”二女叹道。

程中大夫忽问:“家中密室,可有阿父手书。”

“我等已查过,并无片字。”长女答道:“只在匣中寻到‘半片附蝉’。”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程中大夫言道:“姐姐可曾记得,前永巷令徐奉之死。”徐奉曾与其对食。

故程中大夫,记忆犹新。

长女这便醒悟:“高台落水,失足溺毙。

浑身无伤,唯胸前残留一片附蝉。”

“许,正是此物。”程中大夫言道:“窃以为,乃信物也。

持另一半附蝉者,必是阿父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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