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 以日易月(1/2)
大长秋兼领尚书令曹节,故后十日。
长信太仆程璜,寿终正寝,无疾而终。
中常侍,再去其二。
黄门式微,无可逆转。
余下中常侍,唯剩赵忠、封谞、毕岚,宋典,四人,互不牵连,难成气候。
以黄门令左丰为首,渐由中黄门执掌禁中内外。
不出十载,黄门少令必为中常侍。
不出二十载,黄门当复起。
如前所说。
黄门附内而生。
只需汉室仍在,必有黄门复起之时。
终归“天无绝人之路”。
蛰伏二十载,恢复元气。
大权独揽,指日可待。
董重、何苗,又何尝不是在与“时间赛跑”。
少帝如此。
蓟王亦如此。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生死存亡,旦夕之间。
何苗,董重,一对混吃等死武陵少年。
时至今日,皆不敢有丝毫纵情放滥。
话说,先帝初,窦太后垂帘称制,窦大将军监国时,灵帝不也造中兴剑四柄,以明心志。
终归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
程璜丧礼,极其隆重。
虽未得朝廷追赠,然鉴于窦太皇德高望重。
朝中权贵,自何董二戚以降,皆遣使吊唁。
程璜无嗣,唯三养女。
悯其身后无人,窦太皇遂将二养女,长留宫中。
程中大夫,先为先帝食母,今又怀废帝骨血。
自不可小觑。
本欲封(女)君,赐配合肥侯。
却被程中大夫婉拒。
言,父死守丧,不行婚嫁,不预吉庆。
虽未明媒正娶,却有夫妻之实,且身怀六甲。
当可“夺情”处之。
命其返回封国,遥祭亡父即可。
无需滞留京中。
“汉氏承秦,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
后,文帝遗诏:“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跣;绖带毋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临;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者,纤七日,释服。
他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
归夫人以下至少使(注①)。”
至此,大汉朝廷及内宫,仅行丧三十六日。
以三日易三月,以三十六日易三十六月(三年),后世称“以日易月”。
三日过后,除朝廷外,天下民生,百无禁忌。
此制一出,历代相沿,少有变更。
自文帝始,以《汉律》之开明,并不提倡“守孝三年”。
然大汉以忠孝治天下。
民间重孝,蔚然成风。
凡父母丧,便是朝中权臣,亦多弃官归乡,结庐别居,守满三年。
更有守满六年之久。
正因如此。
何后别居西园,为先帝守丧。
故被天下所敬。
日前,许攸献策:三宫并垂帘。
便是何苗亦断然摇头。
言,若太后出尔反尔,先前所积人望,皆付之东流。
便是此因。
依律,只需行丧三十六日。
足矣。
程璜临终前,上呈陈情表。
请愿“不归乡,葬北邙”。
窦太皇亦允之。
如此一来。
三位义女,自不必扶棺离京。
谨防仇家有机可乘。
身后之事,一清二楚。
“舔犊情深”,“虎不食子”,果然如此。
长信宫署,后舍。
三养女,枯坐无言。
少顷,长女忽问:“阿父临终之言,小妹可否相告。”
程中大夫答曰:“事关吾门生死,恕妹不便相告。”
“先前,我等百思不得其解,阿父因何要入朝相助禁锢云台之窦太后,又助其垂帘监国。
时至今日,其中关窍,仍旧全然不知。
阿父已逝,你我姐妹,当如何自保。”长女言道。
程中大夫轻声言道:“此中隐秘,小妹亦不得而知。
阿父临终前,亦未曾言及此事。”
“此地,可久留乎?”二女叹道。
程中大夫忽问:“家中密室,可有阿父手书。”
“我等已查过,并无片字。”长女答道:“只在匣中寻到‘半片附蝉’。”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程中大夫言道:“姐姐可曾记得,前永巷令徐奉之死。”徐奉曾与其对食。
故程中大夫,记忆犹新。
长女这便醒悟:“高台落水,失足溺毙。
浑身无伤,唯胸前残留一片附蝉。”
“许,正是此物。”程中大夫言道:“窃以为,乃信物也。
持另一半附蝉者,必是阿父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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