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礼部尚书(二十)(3/3)
这话说出来,听的两人都笑了。
是的,这就是霍崇高明的地方。
明明是结党,却也拿出了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
用‘礼部’的这个壳子套在上面。
让结党看上去也光线体面。
正笑着,就听孔不更继续说道:“历朝历代都以结党为死罪,那是因为结党无外乎两件事。
一是夺权,二是谋私。
若礼部真能摒弃这两件事,结党又如何?”
韦伯听到这话,不禁冷笑起来,“哼哼!
若没有这两件,谁肯如此辛苦。
我才不信礼部能做到那个地步。”
龚宇觉得韦伯说得对,不过又觉得孔不更的看法有种很奇妙的荒谬。
别人做这样的事情,定然会把事情改造。
然而霍崇做这样的事情,搞不好就会与众不同呢!
最后龚宇问了其他两人一个问题,“你们觉得谁能成为礼部尚书?”
“钱清。”韦伯答道。
孔不更想了想,“若是靠选举,我也不知道能怎么样。
不过真的是靠选,罗义仁就有机会了。”
韦伯当即反驳道:“若是罗义仁选上了,那才是陛下操纵此事。
论声望,论资历。
凭什么不是钱清。”
龚宇这才明白过来,竟然是韦伯才相信这次礼部选举中是真的靠选举。
孔不更却有些困惑的摇摇头,“钱清若是嫁给了陛下,她就定然选不上。”
见这两人如此模样,龚宇试着问道:“难道不该是陛下被选出来么?”
“陛下不能当官!”孔不更与韦伯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道。
臣下们考虑着礼部的事情,霍崇更是在意。
而且根据历史经验来看,一旦出现以党治国,党的领袖就得把更多精力放到党的理论建设上,而不是更简单的实际事务上。
霍崇也只能先做着这件事。
这一干,才发现事情真的不简单。
理论建设从来不是那么容易。
若是只根据一厢情愿,对某一个部分或者某个阶段,还能有一套看法。
对于整个世界,可就不一样了。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通过法律实现自己的意志。
这是政治学的基础,霍崇非常认同。
却也发现,这个具体起来,就比较干瘪。
简单的来说,以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来说。
想分析清楚,可就不容易。
纯粹的代议制与直接民主相比优势性较小,二者都具有一定的局限。
今日西方的代议制是结合了古罗马的法治而成的“自由民主制”。
代议制下的政府是责任政府。
同时,在自由民主制下,民选代表占据的议会并不拥有至上权力,基本法才拥有至上权力。
由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一个更高级的基本法,即宪法,从而保障个人自由不被“多数”或“少数”人的即时意愿侵犯。
而基本法并不依赖全民公决或“民意”。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都不是民主产生的;英国干脆就没有成文宪法,宪法精神体现在以往的判例中,几乎没有被人民代表变更的机会。
比起纯粹的民主,自由民主制少了些民主,却多了一些法治,以保障个人的自由。
当自由民主制确立了主流地位时,全民公决就成了“妾身未明”的尴尬事情。
极力标榜民主的国家是不采用这种最民主的手段的。
美国联邦政府从不采用全民公决。
比如说美国打越南战争并不是美国人民的责任,为之负责的是美国的总统和国会,因此美国的总统和国会议员们不能以“民之所欲”或“民意代表”的名义为自己推卸责任。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