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猛将来投(1/2)
珠宝店邸中,一间被屏风隔出来的小雅间,檀香鸟鸟。
中间那张桉几之上放着许多玉石、象牙首饰盒,里面的首饰被窗外雪光一照,发出五彩缤纷的光晕。
等到老板史宁一一介绍完毕,杨集失望的说道:“史东主,你这些珠宝是不错,可是如果你只有这些。
我们只能去其他店邸看了。”
史宁神情一僵,他的藏品都是顶级珠宝,哪怕拿去大兴、洛阳售卖,也是达官显贵趋之若鹜的奇珍异宝,然而这些奇珍在这主仆三人面前,仿佛就是一堆垃圾一般,不仅是杨集和柳如眉无动于衷、神情澹然;就连跟着他们的“丫头”都没有露出丝毫艳羡动容的神色,甚至还用一种鄙夷、嫌弃的目光看着他,仿佛在嘲笑他一般。
他干笑一声,向杨集说道:“还有一些最最顶级的藏品,不过价钱相当昂贵。”
“都拿来吧!”杨集摇了摇头,说道:“我说过,我们只要合意的,至于价钱多少,并不在乎。”
“喏!”史宁知道杨集并非是在装大爷,赶紧取出一个尺许高的圆形翠玉盒子。
他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这个盒子就像是一个百宝箱,上下三层,每层各有三个格子,每个格子的精致小抽屉里,都放一件首饰。
柳如眉已经知道杨集是给自己买首饰,见里面之物皆是顶级奇珍,忍不住问道:“史东主,这些首饰多少钱一件?”
“夫人,我们并不一一散卖,一件均价是三十万钱。”史宁这套首饰来自史国,出自名匠之手,非常符合隋朝人的审美观念,他本来是打算拿去大兴和洛阳售卖的,要不是被打击得体无完肤,也不会拿出来了。
此时见柳如眉终于有些动容了,心中多少好受了一些;若是还像之前那般,实在太打击人了。
柳如眉又问:“也就是说,一共是两百七十万钱了?”
“正是两百七十万钱!”史宁微微一笑,将底层那对手镯取了出来,说道:“这是用一块完整的极品祖母绿磨制而成的手镯,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尤其难得的是,这对手镯光泽温润、晶莹剔透,既不暗澹也不张扬,非常适合优雅内敛、知书达礼、端庄华贵的大隋贵人。”
他把手镯放到厚厚的羊毛毡上,又从旁边宝盒取出另外一对手镯,笑着介绍道:“实不相瞒,这一对手镯是用那块祖母绿边角料做的,虽然它们也没有瑕疵,可是光泽却比较暗澹,所以只要二十三万钱。
不过若是拿去大兴和洛阳,肯定不只二十三万钱了。
这一套也不止是二百七十万钱。”
杨集忽然听到史宁变得坦诚起来,不得笑着问道:“你认出我了?”
“这个,您说……我到底是应该认出呢,还是不应该认出?”史宁脸色微微一变,大是为难的说道。
他在丝绸之路上往返三十多年时间,上到粟特八国和西域诸国国君、下到大隋达官贵人,他都见过,眼神十分毒辣。
而杨集和柳如眉虽是寻常打扮,可是他们面对那些珍宝的态度,使他隐约猜出了两人的身份,毕竟张掖不是达官贵人云集的大兴和洛阳,能这么从容澹定,也就是那么几个人。
在他去取这套首饰之时,看到很多携带武器的陌生人在门外徘回,再加上他报出二百七十万钱这个价格时,柳如眉只是惊讶了下,而杨集甚至没有什么特别表现。
于是他断定这对男女就是卫王夫妇。
人家夫妇乔装而来,他自然不敢拆穿,不过说话却是坦诚多了,本以为表现得非常好了,不料杨集一下子就感受到了他的异样。
这让他大为震惊。
杨集这一问,也同样是让他左右为难,说认出不是、说不认出也不是。
“当我们是顾客就好了。”杨集笑着说了一句,从首饰盒里取出一条红宝石项链观看。
项链的链子用金线、银线和蚕丝等物编织而成,色彩非常好看,吊坠是一个镂空的心形翡翠,中间镶嵌一(本章未完!
)
颗红宝石,若是柳如眉佩带,定然在胸前形成美好的三足鼎立之势。
除了一对手镯、一条红宝石项链之外,这个三层宝盒还有、一条珍珠项链、耳环、步摇、簪子、手链、脚链,每件都不是凡品,加宝盒的话,一套卖两百七十万钱,的确不算贵,若是拿去大兴或洛阳卖,至少还能多出百万钱。
杨集一一打量完毕,便从佩囊中取出一张支票,填上两百七十万钱的数字、盖上私人印章,然后递给了史宁:“就要这一套,你找一个外盒装起来。
这张支票和银票一样,可以兑换出现钱或金银。
不过数额比较大,只有张掖、大兴、洛阳的钱行可以。”
“公子,太贵重了,还是算了吧!”柳如眉吓了一大跳,这么昂贵的首饰她不敢收。
杨集问道:“不给面子是吧?”
柳如眉急忙否认,连连摇头道:“不是、不是。”
杨集看着她,微笑道:“那就是它了。”
“哦!”柳如眉迎着丈夫温柔的目光,脸色忽尔一红,俏如窗外那朵朵盛开的红梅。
就在史宁细心打包之时,屏风外面忽然传来“砰砰砰”的响声,紧接着就听到一人惨叫道:“客人,我错了,您就饶了我吧!”
接着,打人的声音和惨叫声不断响起,杨集皱着眉头,起身向外走去,一出障子门就看到一名武士暴打店铺伙计。
一眼之下,杨集大感惊讶。
这名武士正是那个给他熟悉感的落魄武士,而且此人竟然是程咬金。
不过程咬金当年投军被他婉拒之后,就和秦琼、单雄信等人一起回老家去了,怎么忽然之间,就出现在张掖城了呢?
见那店伙计被打得满地滚,杨集脸色一沉,冷冷的说道:“程咬金,给我住手。”
程咬金听到有人叫自己,一抬头就看到走过来的杨集,只是杨集已经乔装了,他一时间认不出人来。
“凤鸣楼的教训,你忘了是吧?”杨集提醒道。
程咬金顿时打了一个哆嗦,当年他和秦琼、单雄信等人去平康坊凤鸣楼玩耍,以为侍女也是“伎”,于是就把一名非常清秀的侍女调戏非礼了,然后差点被杨集给打死。
印象太过深刻,想忘都难。
他在杨集提示下,细看一眼,终于认出人来了,讷讷的上前行礼道:“是、是您呐!”
杨集冷冷的质问道:“为何打人?”
程咬金吓得他脸都白了,连忙辩解道:“大、大……这回不是我的错!
不赖我,而是这个该死的博士该死。”
杨集看了看那名凄惨的伙计,又向程咬金问道:“他怎么该死?”
程咬金顿时松了一口气,他赶紧掏出一张纸,递给了杨集:“我前天急着用钱,把一条价值六七万贯的坠子,以三万贯押在这里,我当时取走了价值两万七千贯的金珠,如果我在三天内,还不了三万贯钱,坠子就是他们的了,可是我现在把钱拿来了,他却说坠子不见了。”
说着说着,程咬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那条坠子是先父留给阿娘的唯一的遗物,那是我阿娘的命。”
杨集知道珠宝行都做典当业务,他们为了赚取典当之物含有的数额巨大的差价,便根据客人急需用钱的心理,把价钱压得极低,而且每天还要吃利。
此外,还将还钱时间定得非常短,只要客人错过还钱时间,他们就能卖掉物品、大赚一大笔钱。
针对这个行当的乱象,主管商业的杜如晦专门出台了一项政令,要求“典当行”收客人的物件之时,约定的还钱时间必须超过三个月、利钱不能超过七分。
他看了看手中的文字,一切正如程咬金所说、下面还盖了店铺的印章,却没有必须具备的东主的私人印章。
但是既然已经产生了“交易”,那么这纷契约就已经严重违反了凉州的“典当”政策,而这家珠宝行,不但要把坠子退给(本章未完!
)
程咬金,连那三万贯钱也是他的;另外,还要给市署交六万贯罚款。
也是和程咬金“交易”的数额没到五万贯,如果大于等于五万贯,史宁的一切财产都要被没收干净。
见史宁快步走到身边,便将契约转交给了他,冷冷的问道:“史东主,你自己看吧!”
史宁看了一遍,顿时面如土色,他颤声向杨集解释道:“大大、大王,我们虽然也收客人物件,可是一切都遵照官府要求办事,契约也只能由东主或大管事写,这一份,不是我写的!”
“的确不是你写,而是这个混蛋。”程咬金见那名伙计想跑,上前就从背后捏住了他的后颈,就这么提了过来,然后往地上一丢。
那名伙计听到史宁称杨集为“大王”,他立刻明白眼前这人是谁了,吓得他直接瘫在了地上,不等众人审问,他就结结巴巴的全部交待了。
此人不仅仅只是一名小伙计,还是史宁的内侄,手上也积攒了不少钱,他从口音上听出程咬金是个外乡人,又在交流过程中得知程咬金不知道凉州的典当政令,便起了贪婪之心,用自己的钱、背着史宁接了不法私活,俗称“借鸡生蛋”。
了解了真相,史宁第一时间找到坠子退给程咬金,而且因为杨集在这里的缘故,他不仅按照规定把那三万贯钱给了程咬金,额外又补偿一万贯;相关罚款,他也认成了十万贯。
事情办妥,杨集也不逗留;和柳如眉带着买到的首饰离开了店邸,至于史宁和他内侄是私了、还是扭送到官府法办,那就与他无关了。
程咬金屁颠屁颠的跟着杨集,他这次遇到贵人,不仅要回坠子,还赚了四万贯,差点把他给乐死。
大街上,杨集好奇的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而且为什么混得这么惨?”
按照程咬金以前说过的话,他是曹魏着名谋士程昱的后代;对于这个,杨集也不知真伪,但是老程家的确阔绰过,而且还是一个官宦世家。
程咬金的曾祖父程兴是北齐兖州司马、祖父程哲是北齐晋州司马、父亲程娄是北齐济州大中正。
北齐亡国以后,老程家在北周对北齐官宦世家的大清洗中,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他的父亲失去了官职,便专心在家教育程咬金。
直到大隋建国,杨坚也许是为了安抚地方豪强,便授予了程娄济州大都督的勋官。
虽然程娄也不在了,不过程家毕竟是传承了很多代的官宦世家,他们在东阿老家拥有众多田地,至今还是济北郡第一豪强。
而程咬金不管是在正史上、还是演义中,都是一个顶级大孝子,他就算是混得再差,也不至于当了老母亲珍若性命的坠子吧?
但现实的问题是,他真的当了。
“大王,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跟你来张掖,否则的话,我现在就算不是名震天下大将军,至少也是郎将、校尉了。
总比在东阿当个县尉强。”程咬金一提到当年的决定,就后悔不迭,当时武举一结束,他本来想跟着杨集的,杨集建议他先回乡好生练几年武艺、读几年兵法,然后再来张掖。
他是答应了,可是到了晚上又后悔了,然而他年少、拿不定主意,便去找秦琼商量,可秦琼不愿远行,又对武举的后续安排抱有极大的期望,建议他不要跑来找杨集。
朝廷后来的确授予了他们军职,使他们得以衣锦还乡;然而时至今日,还是那个级别。
半年前,他不想这么默默无闻下去了,决定变卖家产,跑来张掖安家。
不过家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变现的,于是让老管家留在老家处置家业。
自己带着家小、几个十人家丁和婢女轻装上阵,并在张掖买下一座豪宅。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