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科举中的武举(1/2)
到了清朝的话,武举才算是真正的发扬光大,因为清代武举同文举一样,许多方面沿袭明朝的制度规定。
像是清代武举在进行乡试之前,要进行资格考试和武学进学考试,即所谓的武童生考试。
童生试报考条件是极为严格的,需要由本县担任武举、武弁、武生的教习官将所教习的武童开明具结,并将同姓之人汇聚一起,如有作弊行为,要责罚教习官。
同时,对在职人员的子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清代武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子、卯、午、酉为正科,庆典之年举行的为恩科,直隶和奉天的举办地在顺天府,其余各省在本省布政司。
与明代武举相同,考试安排在文举乡试后的十月,分三场进行:第一场马箭;第二场步箭;第三场策论。
清朝初年,试策二篇,论一篇。
由于应武的人大多不善于文章,因此,嘉庆十二年停考策论,用默写武经》代替,不会写或乱涂写的都被视作不合格。
康熙时规定武乡试录取名额为文乡试的一半,并兼顾八旗科考之人的录取。
武乡试发榜后,考官和新科武举要参加“鹰扬宴”,以表示新科武举如雄鹰飞扬。
乡试后的第二年九月,各省武举人在京城举办武会试。
咸丰九年,曾一度改为八月。
武会试以兵部侍郎为知贡举官,以御史四人为监视,兵部满、汉司官各一人为提调。
考试场次、科目与武乡试相同,均为三场。
武会试之后,十日内举行武殿试,具体日期由兵部拟定之后奏请皇帝批准。
嘉庆以后,确定武举甲第名次以马、步箭、石、刀、弓的水平高低为依据,一甲以及二、三甲前十名有皇帝钦定。
所以,综上所述,简单一点来说的话,清代武举考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等级进行。
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
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
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
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
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
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
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
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
需要说明,清朝武举的殿试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
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
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
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相比宋明两朝,算是很风光了。
不过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
状元自然是出尽了风头,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
顺治三年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
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
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
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
雍正五年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予守备等营职。
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区别。
至于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
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
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
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
至于考试办法的话,在此之前,像是唐朝,大概有一下几种。
1、长垛。
“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
“规”即“院”,如今之环靶。
“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入外院为次。
2、马射。
“马射”又名“骑射”。
其课试方法为:“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
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
3、马枪。
“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
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
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
“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
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4、筒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筒射”。
“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
为筈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彀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5、步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6、穿劄。
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
7、翘关。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
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8、负重。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
“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
9、材貌。
“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
以身高六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10、言语。
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总之,作者菌能查到的大概就是这些了,因为唐朝创立的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
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
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广。
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
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可是很遗憾,到了后面的宋朝开始,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因此对于武举的记载就极少。
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
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
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一直到了清朝,因为离得我们比较近,所以才又有了一些关于武举的零星记载,其实清朝差不多与明代一样,武举也是分为一、二、三场进行。
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
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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