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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膨胀

衍城的顾家,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

顾老爷子百里云霁师叔侄和顾茗,围坐在院子里梧桐树下的桌子边,正在用晚餐。

顾茗吃着卖相不咋地的饭菜,吐槽道:爷爷,这晚餐是你亲手做的吧?

一看就是您老人家的杰作。

顾萧瞪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才过几天好日子,就忘了当初吃糠咽菜的时候了?

这些菜怎么了?

有鸡有肉的,在青山村的时候,能吃到这么丰盛饭菜的人家,还没几户呢!

被训了一顿的顾茗,缩了缩脖子,在心中继续吐槽:在青山村的时候,颜婶做得野菜,都比您煮的这些猪食有滋味!

顾萧见孙子老实了,又开始把枪口对准了小孙女:叶儿这孩子也真是的!

英姑不过是隔着房的亲戚,而且辈分比她还高一辈,哪用得着她去添妆?

把份子钱留下就是了!

这丫头,就爱瞎凑热闹!

顾茗马上跳出来维护妹妹:爷爷,妹妹这是重感情!

在青山村的时候,英姑姑给妹妹帮过几个月的忙。

妹妹想亲自送她出嫁,也在情理之中。

臭小子,你爷爷我还用你提醒。

滚犊子!

这盘腌肉炒辣椒,你给老子吃完,一丁点都不能剩!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顾老爷子铜铃般的大眼一瞪,指着剩得最多的菜,用命令的语气道。

顾茗哀嚎不止:爷爷,那盘菜咸的能当腌菜了,我要是把它全吃了,今晚能喝光一缸的水!

秋燥,多喝点水是好的!

顾老爷子一副我这是为你好的表情。

这爷孙俩在一旁打机锋,百里云霁和江中天互相对视一眼,非常识时务地一言不发,只扒拉碗里的饭。

满桌子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没味道,就连饭都蒸软了,不成颗粒。

这样的饭菜,他们都吃了大半个月了。

从青山村回来,就没吃过顺口的饭菜!

嗷——熟悉的叫声,打断了爷孙俩之间的争辩。

饭桌上的四人凝眸望去,发现墙头上站着一只小黑猫,脖子上系了个丑丑布袋。

小墨!

顾茗率先认出它,这小东西不是一直在妹妹身边吗?

怎么突然回来了?

还是说,妹妹已经回到衍城了?

墙头很高,他怕小黑猫不敢往下跳,取了修缮屋顶的梯子,哼哧哼哧往墙上爬去。

他好不容易爬到小黑猫的旁边,刚想伸手去捉小猫。

人家却留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轻轻一跃,落在了地面上。

江中天的视线,集中在小黑猫脖子上挂的布袋上:这么丑的袋子,肯定是出自小师姑之手。

让小黑猫回来传信,小师姑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青山村距离衍城加起来要六七天的路程,也不怕小猫走丢了!

弑天不悦地看了他一眼:小看本兽!

就这点路程,怎么可能难得倒本兽?

,只要本兽到过的地方,就绝对不可能有迷路两个字!

顾萧从小黑猫的脖子上取下小布袋,打开一看,还真是小孙女的狗爬字。

几眼把信扫完,顾萧眉头忍不住越皱越紧。

爷爷,妹妹信上说的啥?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顾茗见状,恨不得把爷爷手中的字条抢过来。

你妹妹说,她在外面遇上了她师父,被她师父带在身边教导。

短时间内是回不了衍城了!

顾萧心中不知道是啥滋味。

小孙女跟她师父学制药,这是好事儿!

可是,又有种自家宝贝,被别人借去把玩,又不能拒绝的感觉。

什么?

顾茗哀嚎着。

这岂不是代表他还要再被爷爷的蹩脚厨艺荼毒好些日子的意思?

爷爷,以后早饭和晚饭,还是孙子来做吧。

您年纪也不小了,别累着!

臭小子,嫌弃你爷爷的厨艺,还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上了几天学堂,就学得这么乖滑!

顾萧看着桌上剩了大半的饭菜,一摔筷子,不吃了!

走,老子带你们下馆子去!

当坐进庆丰楼的雅间时,顾茗还嘴欠地吐槽道:爷爷,你不是说不该浪费吗?

家里的那些食材的价值,够村里人十天的伙食了!

谁说浪费了?

明天带给酒厂的大黄!

它可比你有用,吃饱了还能看厂子!

你呢?

除了浪费粮食,啥用都没有!

大黄是不知从哪跑来的流浪狗,饿得皮包骨,腿也瘸了一只。

顾老爷子好心把它带回酒厂,治好伤腿,每天带些剩饭剩菜过去喂它。

现在吃得膘肥体壮的!

大黄是一只尽职的狗,厂子里要是来了生人,它总是警惕地盯着对方。

如果有什么不轨的行为,它就会勇猛地扑上去。

有个混进厂子盗秘方的,就是大黄发现并抓到的!

从此以后,顾萧总是把它挂在嘴边,赞不绝口!

顾茗不服气地道:我将来是要考武状元的!

怎么可能是吃白饭的?

有个词叫‘厚积薄发’,说的就是我了!

爷爷,这口水鸡可真好吃,明天咱们还来吃吧!

你小子,知道这一盘口水鸡能买多少只鸡吗?

你当家中有多少家底,还想天天来吃?

顾老爷子教训起孙子来,毫不留情。

顾茗扁扁嘴,不服气地道:这道口水鸡,还是妹妹的方子呢!

没有妹妹的新式菜,庆丰楼哪里会这么火爆?

咱们来这里用饭,他们好意思收钱?

顾萧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冷哼道:你小子才过几天好日子,就开始膨胀起来了?

要是这样下去,你连祖宗是谁都不记得了!

我看哪,这武状元你也不用考了,即使老天不长眼,被你考上了,也是祸害百姓的贪官!

明天,老子就带你回青山村,修修身养养性,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说别的吧!

顾茗个子再高大,毕竟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妹妹在庆丰楼步蟾宫雅间,请君家九公子和几位学子用饭的事,被族学里的同窗们知道了,他在族学里的人缘直线上升。

在他看来,妹妹在庆丰楼占着份子,就是庆丰楼的半个主人。

在自家的酒楼里吃饭,哪有收钱的道理?

妹妹请的那几次客,不都没有结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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