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个越,咋穿得乱七八糟的?(2/3)
此时,何苍天也发现了,自己的打扮同郭一是不一样的:郭一穿的青色的单衣,自己却是上襦下袴——嘿,要说“劳动人民”,自己才是典型的“劳动人民”的打扮呢!
还有,郭一脚上穿的是木屐,自己脚上穿的……应该叫“屩”吧?
其实就是草鞋。
只不过,此时还没有“草鞋”的叫法,“鞋”也不是履屐屩靴之总称,只是特指一种有绑带的鞋,这种鞋,只见于文字记载,到底长啥样,何苍天并不晓得——迄至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初,还未有过出土的实物呢。
无论如何,木屐之于屩,犹如单衣之于上襦下袴,隐然阶级有别了。
呃,这位三世纪末的何苍天同学,您既为宫廷铸冶监工,咋说也是一个小吏,咋泯然于最普通的劳动人民涅?
对了,还有,俺头上……只有一块头巾,别说冠帽了,连“帻”都算不上。
真是正正经经的“劳动人民”啊!
十有八九,此时,这位何苍天还没混到监工的职位上。
那,此时,您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呢?
“郭一,我头疼的厉害,有些事情,一时半会儿的,真想不起来……我在这儿,呃,我是说,我在东宫这儿,是做什么差使的?”
“给使啊!
你是东宫给使啊!
昨天刚进的宫——我花了偌大气力才把你弄进来的!
都不记得啦?”
好嘛。
宫廷之内,事务繁杂,许多杂活、气力活,单靠宦者是干不过来的,于是在宦者之外,再在宫外雇佣一批厮役,即所谓给使。
给使负责的,都是粗活、累活、脏活,侍候皇帝太子妃嫔的差使,是宦者的,不干给使的事儿。
在宫廷中,给使是地位最低的一个群体,位份最低的小黄门也可以对他们颐指气使。
给使内部,亦有高下之分,也有自己的主管啥的,不过,很明显,昨儿个才进宫的何苍天,不可能是啥主管。
何苍天苦笑:我穿的这个越,起点是真真不高啊。
不过,原时空的何苍天,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最普通的给使,爬到了宫廷铸造监工的位子,实现了阶级的跨越,想一想,还真是励志之典型呢!
何苍天定了定神,“郭一,咱俩是……好朋友吧?”
“废话!”郭一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若连这个都不记得了,那就该打了!”
随即一笑,拿手照脖子虚虚一抹,“刎颈之交!”
刎颈之交?
呃……好吧。
“谢谢你替我找了一个好差使啊……”顿一顿,何苍天终于问出了一个最紧要的问题,“呃,方才,你有没有在这儿……或者附近……见过一只鐎斗?”
“鐎斗?
这里是菜园子,哪里来的鐎斗?”
“你……确定吗?”
“确定啊!
哎,你怎么问的这样奇怪?
——这一交摔的!”
“呃,我好像梦见了一只鐎斗……”
顿一顿,“那,咱俩到这里,做什么来着?”
“到菜园子里还能做什么?
摘菜呗!”
说着,郭一向旁边一指,“刚刚装好筐,你就一头栽倒了!”
这时,何苍天才发现,旁边的两只大竹筐中,装满了各种蔬菜,葵菜、芜菁、芹菜、茄子、萝卜啥的,绿的绿,紫的紫,白的白,棵棵新鲜水灵,心想:这位司马遹同学,还真是个种菜小能手啊!
哦,对了,这个时代,萝卜好像还不叫萝卜,叫“芦菔”啥的,我可别说秃噜嘴了……
“你试一试,能不能站起来?
菜已摘了下来,不好搁太久了!”
郭一搀着,何苍天咬着牙,腿打着抖,酸软的不像是自己身上的物件,但摇摇晃晃的,到底也站起来了。
他左顾右盼:那个天杀的传送门,到底在哪里呢?
目光所及,这片地界,除了菜畦,还有一片鸡鸭的笼舍、两三作坊模样的小房子,以及一具水碓。
“好!
好!
走两步!
走两步!”
何苍天颤颤巍巍的迈开了腿,一步、两步……
不对!
这个何苍天,此时只是一个最普通的给使,还未没巴结到铸冶监工的位子,还未实现他的阶级跨越,也就是说——此时,那个天杀的传送门,还未被铸造出来!
这叫我去哪儿找它?
这特么是咋回事儿?
这特么……乱的!
何苍天心潮汹涌,呼吸开始急促了。
这时,他才发现,之前自己的“小平静”,很大程度上缘于这样的潜意识:那个鐎斗既从三世纪末穿到二十一世纪初,又从二十一世纪初将我带回三世纪末,就应该是个双向的传送门,只要找到它了,就有再次穿回二十一世纪初的希望。
而现在,事实是——它还未被铸造出来!
如是,我如何才可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初?
!
我的父母、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现代生活……还有,我的……大地啊!
一时间,何苍天好像要窒息了,他张了张嘴,感觉吸不进气儿了。
郭一没有注意到何苍天情绪上的异样,拍一拍手,“好!
好!
没啥大紧要!
没啥大紧要!
哎,试一试,能不能挑起这两筐菜?”
何苍天没有反应。
“我可不能替你挑——不然的话,叫人看到了,你这份差使,就保不住了!”
对,我是……给使。
何苍天终于把那口气吸了进去,然后,又重重的、长长的吐了口气出来。
他咬一咬牙:事已至此——既来之、则安之!
在找到回去的办法之前,先——活下来!
而且,要活的好!
活的像个人样子!
此时,就能看出厅领导对他的赞赏不无道理了:小何同志年纪虽轻,但,“临大事有静气”。
不过,腿脚还是酸软的,得再缓一缓劲儿,“这两筐菜,往哪儿送啊?”顿一顿,试探着问,“是……金市吗?”
“金市”并不只卖金银首饰,此“大市”之又名也。
“大市”,顾名思义——“大集市”也。
彼时洛阳的集市有三,一曰大市,在城内;一曰马市,在城东;一曰阳市,在城南。
三市之中,以又名金市的大市最为重要,彼处周回数里,列肆棋布,工商百业,猬集荟萃,最是天下第一繁华热闹之去处。
把菜送到金市做什么?
那儿是集市,您说能做什么?
当然是卖啊!
啊?
皇太子卖菜?
是滴,东宫西园之出产,并不为自用,而是送到集市上发卖,赚小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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