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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这个越,咋穿得乱七八糟的?(2/3)

此时,何苍天也发现了,自己的打扮同郭一是不一样的:郭一穿的青色的单衣,自己却是上襦下袴——嘿,要说“劳动人民”,自己才是典型的“劳动人民”的打扮呢!

还有,郭一脚上穿的是木屐,自己脚上穿的……应该叫“屩”吧?

其实就是草鞋。

只不过,此时还没有“草鞋”的叫法,“鞋”也不是履屐屩靴之总称,只是特指一种有绑带的鞋,这种鞋,只见于文字记载,到底长啥样,何苍天并不晓得——迄至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初,还未有过出土的实物呢。

无论如何,木屐之于屩,犹如单衣之于上襦下袴,隐然阶级有别了。

呃,这位三世纪末的何苍天同学,您既为宫廷铸冶监工,咋说也是一个小吏,咋泯然于最普通的劳动人民涅?

对了,还有,俺头上……只有一块头巾,别说冠帽了,连“帻”都算不上。

真是正正经经的“劳动人民”啊!

十有八九,此时,这位何苍天还没混到监工的职位上。

那,此时,您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呢?

“郭一,我头疼的厉害,有些事情,一时半会儿的,真想不起来……我在这儿,呃,我是说,我在东宫这儿,是做什么差使的?”

“给使啊!

你是东宫给使啊!

昨天刚进的宫——我花了偌大气力才把你弄进来的!

都不记得啦?”

好嘛。

宫廷之内,事务繁杂,许多杂活、气力活,单靠宦者是干不过来的,于是在宦者之外,再在宫外雇佣一批厮役,即所谓给使。

给使负责的,都是粗活、累活、脏活,侍候皇帝太子妃嫔的差使,是宦者的,不干给使的事儿。

在宫廷中,给使是地位最低的一个群体,位份最低的小黄门也可以对他们颐指气使。

给使内部,亦有高下之分,也有自己的主管啥的,不过,很明显,昨儿个才进宫的何苍天,不可能是啥主管。

何苍天苦笑:我穿的这个越,起点是真真不高啊。

不过,原时空的何苍天,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最普通的给使,爬到了宫廷铸造监工的位子,实现了阶级的跨越,想一想,还真是励志之典型呢!

何苍天定了定神,“郭一,咱俩是……好朋友吧?”

“废话!”郭一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若连这个都不记得了,那就该打了!”

随即一笑,拿手照脖子虚虚一抹,“刎颈之交!”

刎颈之交?

呃……好吧。

“谢谢你替我找了一个好差使啊……”顿一顿,何苍天终于问出了一个最紧要的问题,“呃,方才,你有没有在这儿……或者附近……见过一只鐎斗?”

“鐎斗?

这里是菜园子,哪里来的鐎斗?”

“你……确定吗?”

“确定啊!

哎,你怎么问的这样奇怪?

——这一交摔的!”

“呃,我好像梦见了一只鐎斗……”

顿一顿,“那,咱俩到这里,做什么来着?”

“到菜园子里还能做什么?

摘菜呗!”

说着,郭一向旁边一指,“刚刚装好筐,你就一头栽倒了!”

这时,何苍天才发现,旁边的两只大竹筐中,装满了各种蔬菜,葵菜、芜菁、芹菜、茄子、萝卜啥的,绿的绿,紫的紫,白的白,棵棵新鲜水灵,心想:这位司马遹同学,还真是个种菜小能手啊!

哦,对了,这个时代,萝卜好像还不叫萝卜,叫“芦菔”啥的,我可别说秃噜嘴了……

“你试一试,能不能站起来?

菜已摘了下来,不好搁太久了!”

郭一搀着,何苍天咬着牙,腿打着抖,酸软的不像是自己身上的物件,但摇摇晃晃的,到底也站起来了。

他左顾右盼:那个天杀的传送门,到底在哪里呢?

目光所及,这片地界,除了菜畦,还有一片鸡鸭的笼舍、两三作坊模样的小房子,以及一具水碓。

“好!

好!

走两步!

走两步!”

何苍天颤颤巍巍的迈开了腿,一步、两步……

不对!

这个何苍天,此时只是一个最普通的给使,还未没巴结到铸冶监工的位子,还未实现他的阶级跨越,也就是说——此时,那个天杀的传送门,还未被铸造出来!

这叫我去哪儿找它?

这特么是咋回事儿?

这特么……乱的!

何苍天心潮汹涌,呼吸开始急促了。

这时,他才发现,之前自己的“小平静”,很大程度上缘于这样的潜意识:那个鐎斗既从三世纪末穿到二十一世纪初,又从二十一世纪初将我带回三世纪末,就应该是个双向的传送门,只要找到它了,就有再次穿回二十一世纪初的希望。

而现在,事实是——它还未被铸造出来!

如是,我如何才可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初?



我的父母、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现代生活……还有,我的……大地啊!

一时间,何苍天好像要窒息了,他张了张嘴,感觉吸不进气儿了。

郭一没有注意到何苍天情绪上的异样,拍一拍手,“好!

好!

没啥大紧要!

没啥大紧要!

哎,试一试,能不能挑起这两筐菜?”

何苍天没有反应。

“我可不能替你挑——不然的话,叫人看到了,你这份差使,就保不住了!”

对,我是……给使。

何苍天终于把那口气吸了进去,然后,又重重的、长长的吐了口气出来。

他咬一咬牙:事已至此——既来之、则安之!

在找到回去的办法之前,先——活下来!

而且,要活的好!

活的像个人样子!

此时,就能看出厅领导对他的赞赏不无道理了:小何同志年纪虽轻,但,“临大事有静气”。

不过,腿脚还是酸软的,得再缓一缓劲儿,“这两筐菜,往哪儿送啊?”顿一顿,试探着问,“是……金市吗?”

“金市”并不只卖金银首饰,此“大市”之又名也。

“大市”,顾名思义——“大集市”也。

彼时洛阳的集市有三,一曰大市,在城内;一曰马市,在城东;一曰阳市,在城南。

三市之中,以又名金市的大市最为重要,彼处周回数里,列肆棋布,工商百业,猬集荟萃,最是天下第一繁华热闹之去处。

把菜送到金市做什么?

那儿是集市,您说能做什么?

当然是卖啊!

啊?

皇太子卖菜?

是滴,东宫西园之出产,并不为自用,而是送到集市上发卖,赚小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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