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二十七章 忏悔录(1/2)

“恭喜大叔又破一案!”

“恭喜大叔,胜利会师头号粉丝!”

“呵呵!

区区横沟参悟也敢叫嚣头号粉丝?

等我群马县第一神警山村操登场的时候,再让你们看看什么是头号粉丝!”

“呵呵!

莫非你说的就是岛国警察界第一耻辱?

这种人能混出来,还真是托了老天的福了!

哪里像我们横沟警官?

那可是毛利大叔的好帮手!

又上进又有实力!”

“呵呵!

我特么……”

“好了好了!

你们咋啥也能杠起来?

都特么去高速路上收费了是吗?

一个个的都是etc啊?

都太不让人省心了!

不像我,只会心疼毛利大叔!

大叔,你有没有考虑过出书啊?

据说你们岛国那边写书的很挣钱啊!

这对于我给你规划的未来很有帮助啊!

只有现在好好捞一笔钱,以后遇到发财机会的时候才能把握住啊!

比如……之类的,都是发财的机会啊!

卧槽,这特么也和谐?”

“咦?

大叔出书?

有点儿意思啊!

大叔现在名气渐渐打开了,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们又莫名的对推理破案什么的很有兴趣。

如果大叔把自己的这些破案经历写成一本书的话,那绝对有搞头啊!

鄙人不才,对于岛国文学还是有一些研究的!

毛利大叔要枪手吗?

每天晚上我给你连载,你跟着抄就行。

我也不指望你分给我多少报酬!

只要对我们角姐好点就好!

拜托你了!”

“卧槽!

这么卑微的吗?”

“舔狗不得好死!”

“扯淡!

角姐是大家的!

别想在我岳父面前刷好感!”

“卧槽?”

“卧槽?

?”

“卧槽?



?”

“一大波复读机正在赶来!”

“出书吗?”

看到这群沙雕又开始歪楼的毛利小五郎不再关注那些弹幕,对于这个突然的提议思考了起来。

如果真的能够获得出版机会的话,那倒也是个机会。

毛利小五郎对于能够提高自己名气和财富的办法并不抗拒。

恰饭嘛!

不寒颤!

他抗拒的只是沉迷于这些东西里的自己,从而忘却了自己最开始选择这份职业时候的坚持。

但是那些破案过程,都有各种媒体在报纸上替他吹了,他其实并不想写这些东西。

比起这种吹捧自己破案技巧如何高超的内容,这几天听多了悲惨故事的毛利小五郎反而想写写这些被他送进监狱中的那些不甘者的故事,通过他们的经历来告诫一些人,不要冲动行事,避免造成令人惋惜的结局。

不知道那群沙雕能不能理解自己,毛利小五郎小声的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说了一遍。

他不知道那群沙雕能不能接受到自己这边的信息,为了万无一失。

躺到被窝里的他又爬了起来,蹑手蹑脚的来到客厅的办公桌旁,拉开台灯,抽出信纸,拧开钢笔,点燃香烟,甚至给自己还泡了一壶茶。

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后,随着忏悔录三个大字写出。

接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写的毛利小五郎就进入了咸鱼状态,开始在信纸上胡乱画了起来。

整整一夜的成果可谓是比大纲还大纲,除了透露出他想写的大概是一个什么故事之外,就真的没有什么可读性了。

于是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的毛利小五郎有些恼怒的将一夜的劳动成果揉成一团后,就躺在椅子上呼呼大睡了。

果然想象中我上我也行的宏伟规划,到了自己真正上手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真的是一个菜。

放弃了这个一时兴起的想法后,回到自己原有节奏的毛利小五郎还是继续着自己的名侦探与好爸爸培养计划中。

尤其是上次和诹访雄二当面对决表演了一手空手入白刃之后,感觉到自己成为名侦探后随之而来的危险有多可怕的他训练时那是更加卖力了。

然而当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的时候,每天夜里来相见的沙雕们在例行公事的互相对喷沙雕的时候,突然十几二十个字的弹幕中混入了那种一长串一长串的密密麻麻的弹幕。

“毛利大叔!

你的想法我了解了,这是我这几天思考润色后写的忏悔录第一节,选取的人物是比较有争议的落合馆长!

你看一下行不行,如果满意的话,就白天醒来后跟着记忆写吧。”

“卧槽!

老哥真的写了?”

“牛批啊!

没想到弹幕里面藏龙卧虎啊!”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发弹幕……”

“这……真的有人写了!

果然其实我们是可以交流的吗?

虽然我没法发弹幕告诉他们,我的想法。

但是在我做出一些行为后,可以和综艺节目中那些观察员一样观察到我行为的他们,也是可以猜到我想表达的意思的!

这样的话,我就可以迂回的和他们交流了啊!

毛利小五郎你可真特娘的是一个天才!”

看到这弹幕里面突然杀出来的忏悔录第一节,毛利小五郎顿时激动了起来。

这不仅仅是他会不会在名侦探的称号后面再加一个著名作家的称号的问题,而是他在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后,终于又摸索出了一些利用系统的经验。

让他可以和沙雕们进行一些交流了。

于是兴奋的毛利小五郎就准备近期好好的实验一番自己琢磨出来的新技能。

可是,还没等他想到怎么和这群沙雕们分享自己的这个实验心得的时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一大群弹幕就从他脑海里刷了过去。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