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大秦律法,功过不相抵(2/2)
狄青二百军棍,其余将领一百军棍,这个处罚可不轻。
在军中,这打军棍是有标准的。
五百军棍这是轻伤,一百军棍这就得是重伤了,二百军棍基本上就是要半条命了。
当然,这是对于普通士兵的体质来说的。
这些将领一个个都有武艺在身,相对与普通士兵来说,自然是更加的皮糙肉厚。
换句话说,就是武艺越高,就越抗揍。
不过,这百来军棍实打实的打在屁股上,换谁来也不好受。
这边打着军棍,扶苏来到指认宋江和王英的那个元兵面前,冲起说道:“你可知,在我大秦见危不救者有罪?”
“我......”
“我,不敢救......”元兵哽咽着,低下头。
“见危不救,罚五十军棍。
指认罪犯,赏百金!”
“来人,行刑吧!”扶苏吩咐道。
听到自己要挨五十军棍的时候,这元兵有些委屈,心想这大秦是什么鬼律法。
下一刻听到赏白金的时候,元兵心想,大秦的律法真是合理,太合理了。
五十军棍最多打他个轻伤,但是他一辈子的军饷也抵不上百金。
一军棍等于两金,这简直忒划算了。
大秦以律法治理国,有功赏,有过罚。
见危不救是罪,指认罪犯是功。
功过不相抵,功过各自有论!
(ps:这章补昨天的第四章,下面的是今天的了,兄弟们,订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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