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抛弃 不放弃(1/2)
第二天,崇祯正组织三位皇子和几个太监在草创的球场上踢足球——蹴鞠。
球门是自己做的木工活,球是拿的现成的蹴鞠足球。
崇祯自然便是裁判,不过崇祯要求蹴鞠按照后世的规矩来踢。
一众人似模似样地踢起了后世规则的五人足球,明朝蹴鞠成风,你别不信,崇祯最宠爱的妃子田贵妃就是一位“球星”。
皇子们正是爱玩的年纪,踢起球来也是吆三喝四,只是不适应崇祯定下的踢球规矩,动不动就越位,老是被吹违例。
崇祯一看这哨子也不能太严,原本不过是让皇子们加强一下体能训练,也就该放水就放水,有时还吹起了“黑哨”。
许久不当裁判,现在虽是自封的裁判,连后世末流裁判都算不上,却也乐在其中。
球还没有踢完,公主就又乘着软轿过来了,崇祯只好宣布球赛就此结束。
只有崇祯和公主两个人的时候,公主正经八百地跪了下去,崇祯连忙拉起,说道:“哎呀!
公主快快请起!
你伤成这样还跪!
以后千万别!”
崇祯扶着公主坐下,道:“难道是真要准备出家为尼?
以这样的方式混出去?”
公主摇摇头,然后用一种平静而又坚毅的语调说:
“父皇,我想好了。
我准备留在北京,哪里也不去。
你先听我说完。”
崇祯一听她要留在北京,吃了一惊,正要劝说,公主既然不让打断,便只好听她把话说完,听公主究竟如何想法。
“父皇,我昨晚仔细一想,装疯卖傻也好,说要出家为尼也好,我想李自成都不会放我走。
历史上长平公主要求出家为尼,满清是没有准的。
如今这个时候,李自成为了禅让大典的成功举行,绝不会让父皇的亲人离开,现在城防之严,恐怕真的连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北京。
更别说我本身便做不出也不想做装疯卖傻的样子,尼姑也绝不是我所想当的。”
“父皇,你想过没有,你走了之后,三位皇子怎么办?
他们心智还没有成熟,环境又这样严峻,他们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你有没有考虑过?
难道他们就这样成为了“弃子”吗!
不错,李自成可能不会杀他们,父皇把皇子们交给李自成为质,等父皇回南京后,可以和李自成约定诸如统一战线的联合抗清联盟,这样谅必李自成也不会把质子们怎么样,甚至极有可能优礼有加。
但是,皇子们的确需要人来照顾,来指导他们。
这个照顾他们的人,可以是我。
以我和他们至亲之情,以我后世活了快三十岁的阅历,和多了300多年的见识,也只能是我,才是照顾和指导他们的最佳人选。
对于我这样一个左臂伤残的女流,李自成也犯不着跟我太为难。
所以我也完全有条件照顾他们。”
崇祯看着这个有了陈博士意识的公主,心中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父皇,如果我不离开北京,或许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比如情报方面,再比如经济方面。
政治军事方面有你和王承恩到了南京,可以说政治和军事都不成问题。
而我留在北京,我完全可以利用后世的见识,以及我跨学科学习的能力,从事敌后经济战和情报战,你放心,我不会不计后果,不会意气用事,我会收敛锋芒,注意策略,更不会泄露我们的机密。
我认为无论如何不能放弃敌后的工作,而我,无疑是敌后工作最合适的人选之一。”
说到这里,公主面带微笑,决然地说道:
“父皇,因为上述原因,我决定留下来。
这个决定我不会改变。
我留下来一是可以照顾指导皇子们,二是可以开展敌后经济战和情报战。
不抛弃皇子,不放弃敌后。
不抛弃,不放弃!
请父皇理解我,支持我!
我能做到的。”
崇祯听到这里,已是眼眶潮湿。
身残志坚!
多好的孩子!
当然,事实上要跑出北京又谈何容易!
以李自成现下的态度,只要崇祯临离开北京前,做好安排,让李自成明白联合抗清的重要性,再加上相关约定,又有质子在北京,李自成权衡之下,或许真会优礼质子们。
但是崇祯心中汗颜不已,自己没有想到的“不抛弃,不放弃”,如今竟然要一个左臂残疾的女孩子来一力承当!
也是第二天,崇祯让王承恩带了手书一封送到了宋献策办公室,说是手书,不如说一张条子,简单,就两行字:
宋大人钧鉴!
闻追赃助饷已波及周国丈,若确有此事,还望解释一二!
宋献策看了条子,颇为尴尬,自己跟闯王报告了,闯王也明白地交代下去了,可是刘宗敏最后居然连李自成的命令也不顾,竟然还是动了周国丈。
这实在是扫李自成的面子,是给大顺拆台,是给宋献策掌嘴。
当初是自己跟崇祯当面保证的,现在真不知道怎么跟崇祯解释。
要是崇祯真为这事不依不饶,甚至进而在禅让上发难,那这事说不定就得自己冤枉顶缸,反正李自成是不会把刘宗敏怎么样的。
当下脸上有点讪讪,解释道:
“王公公,此事怨我,自己先表态答应崇祯皇帝陛下不波及周国丈,却没有将这事及时报告闯王,致使此事发生,有点误会。
本官这就报告闯王,看是如何解决是好。”
王承恩一看宋献策把一切都揽在自己头上,心想这个宋献策还真顾着李自成的面子。
不过此来本就不是为难宋献策的,崇祯的这张条子不过是敲门砖而已。
当下便说:
“宋大人不必自责,此事在下认为虽有不妥,也不是宋大人之错。
再说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
宋献策一听,莫非要让大顺把钱退给周国丈,这事自己说了不算,恐怕闯王想退也不能不忌惮刘宗敏的臭脾气。
心想还得问问明白王承恩到底有何解决办法,要是提出退钱那也只好硬着头皮报告闯王定决了。
王承恩见宋献策满脸为难的神色,知道是时候抛出自己的说辞了。
“宋大人,在下也知道宋大人的难处。
既然是追赃助饷,追了再退显然大为不妥。
退了周国丈的钱,势必引起其他没能退钱的人心中不平,目下正是谣言汹汹,如单退周家的钱,恐怕各种谣言更盛。
故在下以为,即使追错了,退钱也不可取。
但有鉴于这有关颜面,在下觉得还是不要拂了大明皇上的面子,免得横生节枝。
在下有个建议,也许能解决这个问题,还能一举多得,只是操作起来有点复杂,不知宋大人可否听在下的建议?”
宋献策一听王承恩有办法,心想王承恩的主意向来管用,这次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一拱手,说:
“还请王公公指教!”
“在下以为,周家这个钱,本来不该追。
既然追了,便不能退。
不该追的原因是因为宋大人当初答应了大明皇上,则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应在大明皇上头上。
我们要想一个万全之策,第一步,把钱以某种名义送给大明皇上,再通过大明皇上把这个钱以一种不让别人起疑的方式送给周国丈。
这第一步好办,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送钱给大明皇上,但若是大明皇上直通通把钱再送给周国丈,这与退钱无异,传出去于舆情和大顺内部皆有不利之处。
所以在下斗胆想出一策,若用此策,整个环节天衣无缝,而且还有诸多裨益之处。”
说到这里,王承恩照例喝一口茶,见宋献策急切,继续道:
“要说此策,也是源于夷人所创。
夷人发行公债之后,公债便可以在专门的公债交易所公开交易。
这个主要是便于公债的持有者随时能够把公债变成现钱。
因为可能持有公债的某个商人突然有笔生意需要大额资金,而钱都在公债上,于是就想用公债筹钱,而有的商人正好收到大笔钱一时没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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